第七章徐庶投效(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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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83年,光和六年。张让等宦官的势力达到极盛,时中常侍张让、赵忠、夏恽、郭胜、孙璋、毕岚、粟嵩、段珪、高望、张恭、韩悝、宁典等十二人皆封侯,贵宠无比,时人称为“十常侍”。

灵帝曾说“张常侍是我公,赵常侍是我母”。于是十常侍无所忌惮,各起高宅大第,规模同于皇宫,又让其父兄子弟出任州郡牧守,残害百姓,贪暴胡为,无人敢问。

加之大汉连续数年天灾不断,青豫干旱荆扬洪涝,并州地震兖州闹蝗,天下百姓民不聊生怨声四起,各地灾民在饥饿绝望之际,一群头戴黄巾的道人开始悄悄的将他们聚拢起来。

豫州颍川长社县也同样遭遇了这场百年未遇的大旱,在炎炎夏日的照射下,土地干涸小河断流,草木庄稼大多枯死,百姓们打井数丈而不见滴水,人畜饮水遭遇严重困难,人们只能到数十多里外一条郡渠河中讨水。

在长社县县以北一个村庄中,三更时分,许多人家便点亮了灯火,这是因为村里人要去几十里外的郡渠河中挑水,而为了能避开中午的酷热特地赶早起床。而在村东头有一户中等人家,原本这里住的是一个常驻村中的贩货商户,可如今长社县周边都遭了旱灾,百姓们都在犯愁如何保证每天的饮用水问题和地里的庄稼收成,哪里还有心思去买些中看不中用的杂物?生意惨淡又挂念家乡的商户人家,最近刚把这间还算宽敞的土砖房转让给了一位世家公子,自己则带着家眷一脸愁容的返回冀州老家了。而这位世家公子,自然就是吴懿一行人了。

村民们挑着水桶推着木车排着队去挑水,这种杂事自有程勋等人包揽,可此时吴懿却也未闲着,而是正在院中挥汗如雨的舞着一把三尺长剑。已经伤势痊愈大半的徐庶,也拿着一柄三尺长剑在一旁为吴懿做着示范动作。

“剑为兵中之皇,一寸长则一寸强。我徐庶所用之剑多为三尺长剑,连剑鞘共有三尺三。剑长则难铸,所有长剑的重量和坚韧度都要远胜于寻常短剑。故我所用剑法亦是多为大开大阖,而非一般剑法那般刚柔并济。”徐庶的剑舞虽慢,但行进挥舞时罡风阵阵显得气势不凡,而一旁的吴懿虽竭尽全力,却还是显得软弱无力。

“公子毕竟年幼,这三尺长剑恐怕一时间还难以掌握。不过只要公子像这段时间一样早晚勤练,待体魄壮实后一定会是一名击剑好手。”徐庶知道吴懿已经力竭,也就停下了今日清晨的训练。

“吴懿若有所成也是徐大哥教的好。而且徐大哥剑法刚猛无匹,就算吴懿剑法略有所成只怕也难敌徐大哥百招。”吴懿以剑拄地,任凭豆大的汗珠不停滑落脸颊,却也不忘夸赞徐庶一句。

徐庶却并未因吴懿的夸奖而自得欣喜:“其实一个人的剑法再强又能敌得过几人?古有绝世猛将项王与本朝高祖争夺天下,项王身怀万夫不当之勇连胜数十场却最终不敌高祖麾下韩信所设的十面埋伏,落得个乌江自刎的结局。正所谓至刚者易折,传授我剑法的李大哥天生神力,曾一人杀退十几名贼寇,可最终也还是被阴险小人暗算至死。我虽为李大哥报了仇,但在牢狱之中却想了很多,日后若有机会我想学习真正的万人敌,而不是这种匹夫之勇。”

吴懿有些尴尬的挠了挠头,自己还幻想着能有朝一日像徐庶一样将一柄三尺长剑舞的虎虎生威。可徐庶却已经将这剑法批为匹夫之勇,立志要去学习真正的万人敌。这种境界上的差距,直让吴懿羞红了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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