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洛阳(求收藏求推荐求点击)(1 / 2)
走在下山的路上,曹旭观察自家的识海,但见大日东升,明月高悬。
千百年来,无数的兴衰成败,悲欢离合,都在明月的注视下发生,但是明月高悬,不染尘埃,这些与它又有什么关系。相比人生之短暂,明月更加接近永恒的概念,这轮明月代表的是曹旭对永恒的追求。
旭日东升,将晨光洒向大野山川,点亮山林,点亮溪水,四野青翠欲滴,鱼儿在水下穿梭,鸟儿在林间翱翔,交织着无限的活力,传达着一种崭新生命的开始。
生命源于阳光。旭日代表的是曹旭对生命的热爱与渴望。
“原来,并不是我领悟了朝阳一气剑之中蕴含的神意,而是朝阳一气剑将我心底埋藏的神意‘唤醒’了。如果我心底没有对生命的渴望与热爱,那么我将不可能领悟朝阳剑意。”曹旭通过对自己得观察,终于明白了过来。
令狐冲能够在一夜之间领悟清羽乘风诀的真意,不是因为他是天才,而是因为令狐冲本就是一个追求自由、渴望逍遥自在的人,人与功法极度的契合,加上令狐冲本身的积累,厚积薄发,方才造就了奇迹。
这就是顿悟。过去埋藏在心底的所有的积累,在某个媒介的催化下,寻找到与自己天性最契合的那个点,一朝爆发。
顿悟需要具备三个条件,积累,天性,契机。缺一不可。
三年不鸣,一鸣惊人。三年不飞,一飞冲天。
只是人们往往只看到那一飞冲天、一鸣惊人的辉煌与璀璨,却有意无意的忽视了它背后的汗水与努力。
这就是顿悟啊。不是天上掉馅饼,而是努力后的回报。
曹旭的脚步越发的沉稳了起来,所谓的主角光环揭开之后,原来沉积的都是汗水。心头的魔障被拂去,体内流转的真气也变得更加灵动起来,
到山脚下小镇的客栈取回寄存的马匹,一路快马扬鞭,三天后来到洛阳。
寻人一问,知晓了金刀门王家所在。
一路走到王家,但见房舍高大,朱红漆的大门,门上两个大铜环,擦得晶光雪亮,八名壮汉垂手在大门外侍候。只是个个鼻青脸肿,难免折了几分威风。
“福威镖局林平之前来拜访外祖父。”曹旭翻身下马,递上拜帖。
“林公子快请,老爷早就交代过了,就等着您来呢。”一个大汉说道。立刻就有人跑去通禀,还有人跑来牵马,有人在前方领路。
曹旭闻言一笑,也不多说什么。
进了大门,只见梁上悬着一块黑漆大匾,写着“见义勇为”四个金字,下面落款是河南省的巡抚某人。
一路走到大厅之中,立刻就有下人送上热茶。
曹旭这才落座,就听到一阵阵“哈哈哈”大笑声传来,只见一个七十来岁的老者大步走来,满面红光,颚下一丛长长的白须飘在胸前,精神矍铄,左手“呛啷啷”的把玩着两枚鹅蛋大小的金胆。
武林中人手玩铁胆,甚是寻常,但均是镔铁或纯钢所铸,此老手中所握的却是两枚黄澄澄的金胆,比之铁胆固重了一倍有余,而且大显华贵之气。
“平儿你终于肯看看我这个糟老头子了,几年不见,你长得越发像你娘了。”王元霸说道。
“平之见过外祖父。”曹旭弯腰一礼。
王元霸面色微沉,转瞬间又换上了笑容,说道:“都是一家人,无须多礼。”
曹旭挺直了腰,说道:“外祖父年纪大了,可得注意身体。”
“来人呐。”王元霸大声说道。
“老爷。”立刻有人在门外应道。
“将东西都拿来。”王元霸说道。
“是,老爷。”门外的的人应道。
一会儿后,二个侍女各捧着一个盘子走了进来。左边的盘子里是一个袋子,右边的盘子上则横摆着一柄长剑。
“宝剑赠英雄,红粉送佳人。平儿少年英雄,这口青冥宝剑是我王家珍藏之最,今天就赠予平儿,望你能够同你曾祖一样仗剑江湖,群邪辟易。”王元霸说着,拿起青冥剑,“锵”的一声长剑出鞘,剑身青碧,剑气森森,锋芒直迫眉宇。
“好剑。”曹旭夸赞道。
王元霸将青冥剑归鞘,递给了曹旭,指着另一个袋子说道:“这是处理了福威镖局北方二处分局后的结余,你一并带走。免得总是有些人认为我们王家乘机侵吞你们林家的家产。”
曹旭看着一脸正气的王元霸,心底下感慨,真不愧是江湖上打滚多年的老狐狸,能够带领着金刀门在嵩山派和少林寺的夹缝中成长壮大的“金刀无敌”。
那二个舅舅为什么一直没有露面,还不是被曹旭请封不平和成不忧提前一步狠狠地打脸,现在没办法见人。要不是这样,王家吞进肚子里的肉,能这么轻易的就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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