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走私(1 / 2)
她的这场婚结得是普天同庆,她虽是没有出宫,但听闻皇都城里到处也是张灯结彩,百姓是把她结婚的日子当作是节日一般的刺激着消费市场。听闻东西二市的夜市连着好几日推出了同心结、鸳鸯符,连理枝等商品,而月老庙也是烽火鼎盛。甚至有食肆推出了一种名叫百年好合的酒。就是借着她成亲的这个风潮来做生意。
她已是快要二十五的大龄剩女,又是破了相。若是在民间那是绝无指望再找个如意郎君了的,就算是要嫁,估计不是鳏夫也是上了年纪的男人会娶吧,或者还要再倒贴些嫁妆。
可她不但是嫁了,还是嫁了个相貌漂亮,才智又好的。怕是要羡慕死城中所有待嫁的姑娘。
人人都借着她成亲的商机来做生意,倒是一向眼光独到的阎家,不见任何举动,凡是沾喜气的商品倒是一件也没见摆出来贩卖,白白被别人占去了先机。
她晓得悯之定还是在生气,那日阎悯之离宫后她有叫人把喜帖送去阎府,只是他礼到了人却没来。
墨染被两个太监搀了进来,屠鱼跃的盖头已经自行取下,赶紧去扶了墨染,他身上绕了酒气,她让人去备了解酒汤。
“我不是让你别喝了么,大臣敬的酒,你就让下属代喝。若是实在过意不去,就抿一抿嘴,做做样子湿一湿唇就好了。”
墨染笑道,“这是我两的喜酒,不能不喝。”
她想去取帕子湿湿水给他擦脸。墨染拉住她的手腕,“鱼跃,陪我聊聊天好么。我今天真的很高兴,一辈子最高兴的就是今日了。”
她轻斥道,“胡说。你以后还会有无数个开心的日子,保准比今日还要开心。今日成亲要说吉利话。”
墨染笑了笑,烛光朦朦胧胧的配合他的笑,似乎有五彩的光晕在他身后闪着。这样的一副倾城之姿,明明红颜薄命指的是女子,他的命途却也这样的坎坷多舛。
“鱼跃,你还记不记得……”
他开始聊他还在屠府住的那段日子,他活到这个年岁,没什么好记得的,大部分即便是记得也宁可忘记。但就是在屠府那短短的时日,他说起来却是有源源不绝说不完的话。
她与墨染的相处模式比起新婚燕尔你侬我侬,其实更像是时光倒退回到还在屠府形影不离青梅竹马的时候。
那时墨染刚搬进樱园,她晓得他内心纤细,总担心他不适应这陌生的环境。又是因为自卑。除了对她,对其他人多少有些抵触。便时时刻刻的与他在一块。
早上起来洗漱过后就是拉着他一起吃早饭,一起读书,一起做功课用过晚膳就去散步。柳月娘也笑过他们两是秤不离砣。
那时她才来到这个世界不久,自己也才刚刚从一个像是看着别人故事的局外人慢慢融入自己的故事成了局内人,还没想过不久后她的米虫生活将会终结,翻开全新的一页。
而墨染虽是早早就历经了世间沧桑,一颗心像是藕虽是被颠沛流离世情冷暖刺出了千疮百孔,却是生于污泥而不染。那时也未曾料想过不久之后会被仇怨折磨得判若两人,慈悲之心隐去变得杀人如麻。
那段日子。他们两个都很开心。
若是没有那些变故,或许她对墨染也会由怜生爱也不一定。
墨染虽是搬进了她的寝殿,与她歇息在一块。每夜也只是与她长谈往日的趣事,说累了便各自睡去,只挂着夫妻的名分。
墨染每日拿出古琴来弹上一曲,他的琴艺世间再难寻第二人。只因为那琴音与他在秦楼的那段日子挂钩像是魔障,他才会有意少去触碰。而如今什么都释怀了,反倒能正视这份天赋,真心的喜欢上这份天赋。
墨染弹琴,她便拿起筷子敲击茶杯给他伴奏,看在太监宫女眼中,倒也是琴瑟和鸣鹣鲽情深。
只可惜琴瑟和鸣的日子实在太短了,他们成亲约莫过了十来日,墨染如曹灵所说的,行走便变得困难了。
她曾经坐过的那张轮椅在钱府被烧时也化作了灰烬,她只好叫宫中的工匠又赶出了一张,每日还是推着墨染在花园中散布。
墨染道,“当初虽是东野昊做了皇帝,我内心却是不服他的。所以我故意把心腹都提拔了,又是暗中挑选了精英训练他们只听命于我而非皇令。我死后,你可把心腹都收归己用。若是一时想不到适当的人选,就把副统领提拔上去顶替我的位置。”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