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宽山庙(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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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陈绍庭的眼光已有许多不同,这些藏踪蹑迹的手段,他只是粗略一看,就知道了其中的欠缺之处——只能将周身气血收敛到和周围的常人、树木,或小动物差不多的地步,但气血的运行方式,却是掩盖不了。当时陈绍庭的神识扫描之所以会被他掩盖过去,说白了,也无非是经验缺乏而已。而且,最多只能用到元替阶,一旦迈入金丹,人自然就返璞归真,这等手段自然没必要再用了。

不过即便如此,也已经是极了不起。因为这门功夫,虽然不能躲避敌人的神识扫描和感应,却能够大大减少自己行动时的元气波动。因此只要人在对手的感应范围之外,逃命的机会就会大大增加。

文清江哪里知道陈绍庭这等过目不忘的手段,见这小子如此轻描淡写地将东西还了回来,不由得又对他高看了几分,嘴上却取笑道:“哈哈,你这么有兴趣,莫非以后也准备做一个侠盗不成?”

“文兄有所不知……”陈绍庭沉吟了一会,开口答道:“我虽然出身也算富贵,但十三岁后却沦落不堪,若不是自己懂得抓住每一份机缘,怕早已经成了路边尸骨……”

“这本秘籍虽然是下五门的东西,却对如何在紧急艰苦的情况下活下来极有帮助,所谓技多不压身,多学一点东西,总是好的。”

人和人之间,一旦有了某一项共同的秘密,那么在新的利益不足以让这个共同的秘密曝光之前,双方就有了合作和分享另外一些小秘密的前提。陈绍庭和文清江如今有了杀掉句阳林家人的共同秘密,因此言语间,就开始将自己的身世慢慢袒露开来。

“嗯,我娘也应该将事情办得差不多了,咱们快点走吧……”随手将这本秘籍收了起来,文清江却另外起了一个话头。他二十七八的人了,当然知道陈绍庭的意思。但同样,他是大家子弟,有涵养的人。所以知道朋友的秘密,最好不要探听,想说时,人家自然会说给你听。

……

“娘,你也完事了……”

穿出树林,初夏磅礴的朝阳将阳光洒在了文氏晶莹如玉的脸庞上,散发一种近乎于耀眼的光芒。文清江显然还记得不久前吃过的苦头,立刻巴巴地上前招呼。

文氏却仿佛全然忘了方才被人揭穿了那吓杀人的绰号的事情,莞尔一笑道:“呵呵,你们两个,速度蛮快吗。”

“嘿嘿,这都是陈兄弟的功劳,我是打下手的……”文清江不敢居功,紧接着又道:“那林亢龙在宽山庙等他们,娘,我们这就赶过去!”

文氏点头道:“这就对了,刚才这边还有一个未死的,也说是在宽山庙……”

文清江不由得一愣,一想到刚才陈绍庭对付林晨的手段,他就可以想象得到,自己老娘这句话背后的血腥,一时竟然说不出话来……

整个南瞻部洲,虽然是人类主要的聚集地,但依然十分空旷。象梁化省,因为是边陲之地,充塞了大量人口,但将近十二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把国人众、野民和山林中生活的蛮越人全加起来,也只得百来万人。就是这每平方公里不到十个人的省份,却已经是曲江国除近畿以外人口密度最大的地区了。

在这样的环境下,野兽更要多过于人,所以处理起尸体也极为便捷——随便找个荒僻的地方一扔就可以了,只要一夜时间,成群的鬣狗就会将尸体嚼吃的连一颗骨头渣子都不剩下,最多也就留那么几片衣角碎布而已。

所以,在两人对林晨逼供的这段时间里,文氏若单是处理了那七具尸体,并不如何奇怪。但要在处理尸体的同时,还从那被陈绍庭射断了大腿的汉子口中逼出口供来,想必这手段之血腥程度,就远在陈绍庭之上了。

陈绍庭立时对文氏又佩服了三分,恭敬地道:“伯母虑事周全,小侄方才那番功夫,却是白花了!”顺便也将马屁给拍了过去。

“你这小子……”见了陈绍庭这幅涎着脸的糗相,文氏不由得哭笑不得,将手中的一件皮甲一亮道:“我看你刚才被三枚暗器入体的样子,衣服里面没穿皮甲吧?那群人中间也就那炼窍阶的这件镶嵌甲还不错,你拿去穿上吧,不合身的地方,等闲下来我帮你改改……”

陈绍庭恭敬地接了过来,以元力略一体察,惊讶道:“咦?想不到林家的一个奴仆,也有这样的好货色。”

这个世界民风尚武,官府也不禁百姓携弓带剑,但有两件东西,那是绝不容许在城镇中出现的:其一是强弩,其二,就是铁甲。但无论是追求杀伤的隐密性,还是追求自身的防御,武者都不会放弃任何一点的好处。所以强弩不能带,就出现了袖弩和背弩;铁甲不能用,就出现了这种镶嵌甲。

这件镶嵌甲,皆是以以宽一寸,长一寸半,厚三分的犀皮连环交错缀成,每块犀皮之外,又缀有黝黑的甲叶。因为甲叶之间留有皮质缝隙,故而行动之间,不会象铁甲那样发出声响,而防御能力,却又不在寻常的铁甲之下。他刚才以元力细细体察,竟然发现这皮甲上镶嵌的甲叶,俱是以百锻千叠的精钢铸成,元力行走之间通透顺畅,即便在镶嵌甲中,也绝对称得上是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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