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你不配穿军装(1 / 2)
(感谢书友“痴迷化学”的打赏。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
若在没有练武以前,林旭遇到这样的事情,也会跟周围的学生一样,冷眼旁观,或匆匆走开,最多也就是心里对那武建国不愤一下,做不了更多。
若是在今天以前,他虽身有武功,但遇到这样的事情,却也不会多插手,最多就是顺手接住马朋被打掉下来的眼镜,不会再有更进一步的举动。
因为在今天之前,他一直以为老师打学生,是件天经地义的事。保卫科虽不是代课的老师,却是专管学校治安,打学生也是属于在情在理,理所应当。
但现在,因为看过了新发的政治课本上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他终于知道了这一切都是错的。老师打学生,不但不合情理,不是天经地义的事,而且还是犯法的事。无论因为什么原因,老师都不能任意地打学生或体罚学生。
何况在今天这件事上,马朋根本不算有什么错。他又不是故意的,只是不小被后面人挤了一下,没拿稳手里的饭盒,才会打翻在了刚好迎面走来的武建国身上。
若是平常的时候,在大街上遇到这种事,有人不小心把别人的衣服弄脏,被弄脏衣服的人虽然会生气,却也不会随意地二话不说,就先打弄脏他衣服的人一巴掌,顶多就是骂上两句。如果对方诚肯道歉,又愿意赔偿,被弄脏衣服的人也多半会消气。
甚至脾气好的人,在接受了对方道歉后,都不会要赔偿,只自认倒霉。就算脾气不好的,也最多就是多骂上几句,再多讹点儿钱。只有在对方不肯道歉,同样恶语相向时,才有可能打起来。
而当这个不小心犯错的对象是个未成年的孩子时,多一半的成年人甚至都不会追究,也不会骂这个孩子,哪怕这个孩子没有在第一时间道歉。因为他们觉着大人对孩子,理应有所宽容。
可当这件事发生在学校里时,武建国却是二话不说,就恶狠狠地先打了马朋一巴掌。之后更是不理会马朋的道歉,又接连打了几巴掌。究其原因,还是他在学校里一向作威作福惯了,仗着自己的权力在学生中横行霸道。遇到事情,许多时候根本不问原因,就是先打。
他觉着这是在立威,但林旭却觉着他是在滥用私权。马朋一没有触犯学校的纪律,二没有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武建国凭什么打他。而且就算是马朋违反了校规,武建国也不能打他。
触犯了校规,都有相应的处罚条例,写检查、记过、做劳动或全校通告批评之类。没有任何一条校规中有明确规定了,学生犯错后的处罚就是遭老师打,挨耳光。
何况《未成人保护法》中还明确规定了,无论什么原因,都不能对未成年的学生实施体罚和打骂。
林旭早已在一旁看得义愤难当,这一刻决定不能再忍。打一下当你是一时生气发泄下怒火也就算了,还打得没完没了了。
他最受不了的,是这学校里的老师打人还都喜欢打人耳光,打学生的脸。这一点上,他觉得还不如封建时期的古代。古代的老师打学生,是用戒尺打手心。打过后,疼一疼也就是了。可现在的老师打学生,却是打耳光,这不止是遭疼,还带有一种侮辱性质。
正所谓“人活一张脸,打人不打脸”、“人要脸、树要皮”,脸面对一个人来说很重要。成年人讲脸面,好面子,难道未成年人就没有脸面,容许这些所谓的老师任意侮辱。
“不把自己的错误说清楚,就想走吗?”武建国冷哼一声,上下打量着林旭,以眼角余光瞥了眼马朋。
“他没有错,只是不小心被人挤得摔了一下。是你自己刚好凑过来了,不是他专门往你身上泼的。何况,他也已经道过歉了。”林旭仰着头,平静地与武建国对视,眼中丝毫没有畏惧。
武建国其实见过他,还曾经打过他。就是在他刚升入中学的第一晚,他们一整个宿舍被教导主任打过后,被随后过来的保卫科又打了一顿。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