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六章 半岛和解(七) 明暹和约(1 / 2)
毕竟这是明暹双方,瞒着各方代表,商量出的和约。也是暹罗为了求大明原谅与庇护,牺牲了族群利益、国家利益的和约。所以无论是大明还是暹罗,都对这份和约的认同度很高。
而且和约中,除了割地赔款,还有一些附属条约。包括经济与民事、军事、文化等各方各面。但无一例外,都是暹罗一方让步很大。总结起来,则是进一步开放暹罗市场,无障碍促进双方人员往来交流。说白了,就是大明的商货,再也不需要税收或其它限制,无障碍进入暹罗。百姓移居大明,暹罗官方也不能出面阻拦。同理,明人进入暹罗,也是毫无阻碍的。
但大明作为移民大国,对周边国家的百姓,有很强的吸引力。所以暹罗人口流失加剧,是可以预见的。
且在暹罗国内,明人是超国民待遇。各种优惠条件,也都最先向明人倾斜。比如商业上,只要明人开办的店铺,都完全免除税收。触犯了暹罗律法,也交由大明外派暹罗的司法机构处置。至于暹罗本国的司法体系,是不能适用于明人。
这就是一种领事裁判权!让暹罗百姓,在自己的国土上,低人一等。
缅甸当初也和大明签订了类似的条约,但和暹罗的相比,就不及后者的严苛。毕竟缅甸对大明商人,不是完全免费的。就算税收的额度要和大明商量,但到底,还是有一部分,能流入缅甸国库!
所以和暹罗一点都得不到相比,着实要幸运一些。
文化上,暹罗虽没有大肆推动汉化。但也认识到自身不足,所以请求大明帮助他们,建立与大明相同的基础教育体系。不过和大明全国普及,小学免费不同。暹罗只以试点的形式,在曼谷、大城、春武里等大城市,建立寥寥数所学校。招收的对象,也以家境殷实的商人、军官、地主等群体为主。
至于普通百姓,则完全不在考虑范围内。毕竟学费不低,家里没点薄产,也消费不起。
另外还让大明,每年以两百人的规模,从暹罗招收贵族子弟,进入大明仅有的几所大学进学。
要知道,整个大明,也只有三所大学。其中大明国立大学、明京联合大学,又一向严进严出。每年招收的学生,加起来也不超过一千五百人。
且招收的对象,又基本是获得大明国籍、天资聪颖的新移民。那些智力一般,连国籍都没获得的移民,是连大学的门槛都摸不到的。这就使得两所大学的学生,质量非常高。
第一批毕业的,目前已被当成硕士生、博士生来培养。也是大明的师资力量,实在紧缺得很。一般的小学,还能让一些认字的清人去担任老师。
但像中学、大学,就必须要经过系统培训,掌握一定教学经验。并在思想上,与大明的整体价值观趋同。否则就是害群之马、误人子弟。
所以大明对这些教学人员的素质要求,不是一般的高。而大学又是教育体系中的象牙塔,对教学人员的要求,自然是水涨船高。以致目前两所大学,都是由大明的穿越者们,在担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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