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釜底抽薪(总329节)(1 / 2)
第三十六章 釜底抽薪
一九九四年,初夏。<<
一个星光满天、轻风凉爽的夜晚。
在无数街灯闪耀的市中心,四通八达的街道两旁到处都悬挂着五彩十色的店铺招牌和广告牌,吸引着众多顾客进出商店购物。游走在这梦幻般绚丽的闹市夜景中,人们无不感受到改革开放给这座现代化城市带来的繁荣兴旺和迷人魅力。
晚上十点多钟,两辆日产车一前一后地夹着一辆林肯车,鱼贯般地开进南疆市“南宛”酒店大院,依次停在镶嵌着“帝国之花”五彩灯牌的夜总会门前。从前后两辆车里各自钻出四、五个男人:前面那些人是“老宝”和他的跟班,后面那些人是“亮仔”和他的手下。这些人一个个穿戴得衣冠楚楚,脚下的皮鞋擦得油光锃亮,脸上都隐约透着一股逼人的霸气。
少顷,从林肯车上下来两位高贵的人物,正是田志雄和一位越南商贾。看起来,田志雄的个头比那个客商要高出半个脑袋。跟在他俩身后的那位小伙子,是越南客商带来的贴身侍从兼中文翻译。
“老宝”等人在前方引路,“亮仔”等人尾随其后。这十几个兄弟簇拥着他们的老板和越南客商一起走进了这家夜总会……
199o年秋冬,深圳特区出现了全国第一家夜总会。1992年后,夜总会悄然地在全国各地一些涉外的高级宾馆里冒头。1993年, 南疆市五星级宾馆“南宛饭店”里出现了第一家夜总会,名为:“帝国之花”。几年后,这种休闲娱乐场所便在社会上盛行起来,并如雨后春笋般地遍地开花,正可谓是“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了。夜总会的出现,很快为人们拓展了娱乐方式和消遣人生的眼界,以至迎来了一个崇尚娱乐无极限的九十年代。
在西方国家里,人们进出夜总会本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但九十年代初在普通中国人的眼里,这与醉生梦死、腐朽糜烂的生活方式是划等号的。新中国成立之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已经完全消灭了嫖娼卖淫的现象。八十年代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私营经济的兴起和展,并在“一切向钱看”、“及时享乐”等错误社会思潮的影响下,嫖娼卖淫现象又开始沉渣泛起并在社会上逐渐蔓延开来,由暗地里偷偷摸摸的行为演变为半公开的形式。为此,社会上出现了“三陪小姐”的新名词。当夜总会这种娱乐场所在社会上取得合法存在的地位后,便公开出现了专门陪客而拿计时报酬的“坐台小姐”。与此同时,不少夜总会老板为了追求高额利润,不惜为此推波助澜,大开方便之门,使嫖娼卖淫这种丑恶的社会现象有如洪水决堤般泛滥开来,而夜总会最终成了那些先富起来的“大款”和某些有权势的人们追求及时享乐和纸醉金迷的梦幻天堂。
在夜总会灯光明亮和宽敞的前厅里,田志雄不由地放慢了脚步,并向“亮仔”等人挥了挥手,示意他们陪着越南客人直接到事先预定的大包厢里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