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1 / 2)
燕城鬼市。
这里也就是俗称的贫民窟。
燕城四面环山,是一个看上去风景极佳,却土地资源贫瘠的地方。山里没有肥沃的土地,农民辛苦劳作一年,年景好的时候,只能混上勉强糊口的红薯,如果小孩子想要上学,则需要走超过2个小时的山路到学校。日子太艰难,所以他们也会从山里出来打工,只是燕城这里本来也没有太多的机会,于是这些人慢慢聚集在城市的边缘。拥有幸福人生的人不愿意管这里,于是,十几年下来,鬼市也颇成规模。
这是倚靠一座小山包划定的区域。
所有的房子都低矮逼仄,乱哄哄的,拥挤成一团一团的。
环境脏、乱、差。
走的路面上还流淌着污水;那边的洗头房门口坐着几个姑娘,廉价风骚的妆扮,叉开腿坐在台阶上啃玉米;很多人,看上去像流民,一年到头也不洗澡的样子,三五一群,围在空汽油桶前面蹲着,桶里燃烧着劈柴,他们正在取暖;小食店用满是油腻的锅子,烧着地沟油热火朝天的煎炒烹炸……
如果说,在燕城想要毁尸灭迹,就只有这里。
幸好,我身上装了一些钱,去那边的小摊上买了廉价的白酒,磕开瓶子,洒在勋世奉身上,把他外层西装脱去,那件衣服太惹眼了。他身上的可卡因药效已发,如果说给一个迷乱亢\奋的男人找到最后一层伪装,那么就只有醉酒。
我必须丢弃那辆背负命案的梅赛德斯,还有勋世奉身上所有的东西,包括一块百达翡丽的手表,他的黑莓手机,香烟和打火机,还有所有的银行卡。鉴于他这个喜欢安装跟踪器的习惯,我怕他自己的东西也被别人装上了那玩意。
果然,当你在偷偷打量罪恶的深渊,罪恶的深渊也在偷偷打量你。
所以,一切看上去只要能隐藏秘密的东西,都被我砸了,然后从汽车的油箱中取油,在背人的地方能烧的都烧了。
现在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先找一个落脚的地方,然后再想办法通知勋世奉的人过来。
我找到一个肮脏的小旅馆,这里很不干净,空气中都是霉菌的味道。我说住一天,店主把我和他当成了要野\合的狗\男\女,愉快的收了我80块钱,就离开了。
勋世奉躺在床上,身上冒出一层细汗。我看着他胳膊上卷起袖子露出的手臂,异样的苍白,那么大剂量的可卡因打进去,他会不会死啊?
把他一个人留在这里……安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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