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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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离人间的地方暗的难以想象。

可能是城市呆久了,眼睛都被接连不断的人造光源给污染了,所以在没有路灯,没有人工照明的地方,我就成了睁眼瞎。

现在就是。

这里是一片旧城破街道,伸手不见六指,房子都歪七扭八的,墙壁上被人用朱红色的喷漆写了许多大大的‘拆’字,上面还画了很多圈,活像古代秋后处决时候勾上的圆。

这里黑的刷下限了,除了30米外有一个像傻骆驼一般的半死不活的路灯,其余的啥的都没了。

我忽然觉得,我站在这里,已经是极大程度超过了我的勇气的上限数值。

好奇心杀死猫。

血腥味好浓~~~~

勋家四少左手拿着雨伞,支撑在地上,右手扣住我的喉咙,“说,谁派你来的?三叔?”

这次他的声音不像歌声了,像粗粝的沙,磨在人耳朵上又粗又疼。

“不……不是……”我艰难的回答,“我,我不看《盗墓笔迹》,我比较喜欢《鬼吹灯》……”

吱!——

扣住我喉咙的手指像镣铐一般用力紧缩,抽的我眼睛珠子向外突,差点爆出来。

然后,他的手指松了松。

我终于能喘一口气,呼吸之间,整个喉咙都是火辣辣的疼。

“你是谁?”

“艾丽丝。”

吱!!—— ——

他的手指又死死攥住我的脖子,我差点一口气没上来,就重到地府一日游了。

他松手,我喘着气一口气说,“四,四少,您手下留情。我,我是人生父母养的,血肉做的,我不是猫和老鼠里面的面团傻猫,伸展拉长团缩都能原地满血复活。您要真的手下一紧,我就过去了,再也活不过来了。我真叫艾丽丝,是E.T娱乐新签约的艺人。艾丽丝是我的名字,虽然这个名字挺傻X的,可没办法,爹妈就给取了这么个遭瘟名。刚才你救了我,没让我被车撞了,我本来想向您道谢的,可没想到你的雨伞上的血蹭到我衣服上了,我以为您老人家有什么需要小的效劳的,所以小的就跟来了……如果没什么事,小的就要回去了。明天5点起来,还要训练。”

他凝神看着我,我的眼睛适应一些了,竟然也看到了他。勋世奉的眼珠子颜色很淡,是琉璃灰色的,给人一种无机生命体的感觉,有一种冰冷精准,不似人类的诡异。

“你知道我?”

“我见过您两次。一次在安枫导演试镜的时候,另外一次在勋暮生的Ritz府邸。”

“你知道勋暮生和我的关系?”

“知道知道,您是七少的亲哥哥。”

他看了看我,忽然又问,“你知道英语?”

我也不知道他哪里来的idea,于是连忙点头,“嗯。”

“你知道圆周率是什么?”

“3.141592654 ……”

还没等我说完,勋世奉手中一个黑洞洞的手枪冲着我的额头。

他冷酷的说,“你知道的太多了。”

然后……

砰!!………………

我被吓得一闭眼,心想,完了,完了,这次死定了,这次死了就得穿越过拿着人参当萝卜吃了……没想到我辛苦了这么久,不是被饿死的,而是被非法持枪得勋家哥哥打死的。

冤啊!

冤大发了……

一秒,两秒,三秒……

我还安然无事,全须全尾的活着。

我连忙睁开眼睛,低头,就看到我眼前勋四少倒在地上,像是失血休克了。

他手中还握着一把金黄色的沙漠勇士M1911手枪,他昏迷在这里,就像一个以宁静死寂的优雅姿势躺在黑木棺中的吸血鬼。

我双手合什,感谢诸天神佛,又救了我。

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我连忙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可是我刚溜出巷口,脑中不知怎么了,就浮现出往日的一幕。

……

2年前。

牛津郡的Le Manoir Aux Quat’Saisons。

这是一家顶级的法国餐厅,仲夏夜之梦般的英式花园,外面满是郁郁葱葱的植物,围绕着怒放的薰衣草和石楠丛。

一瓶普通的红酒就要几千英镑。

我坐在餐桌前正在大快朵颐我盘子中的鹅肝和腌樱桃,顺便把勋小暮的薄荷芒果汤也端过来,优雅的喝了个底朝天。

我吃成这样,全因为身边那个手中摇晃着香槟的勋暮生的一句话:

——“随便吃啊,我哥说感谢你这段时间对我的照顾,把他的卡给我,今天他埋单。”

“你哥呢?”我难得从装在手工黄金小碗中的冰激淋上抬头,问他。

“走了。”

“走了?他不是下午4点刚到学校?”

“嗯,他只能和我待30分钟,晚上要回伦敦,那里有个酒会,然后半夜就坐洛克珊娜号(他哥买的空客,勋小暮这个不学无术的给起的名字)回国了。”

“真忙!”

“是啊,这么忙,才能有钱请你吃饭,看,你吞下去的法国榨鸭里面就有我哥哥的血汗钱!”

我,“……”

我看着一桌子的美食,顿时有一种罪恶感,似乎我就黄世仁,勋家哥哥是可怜的杨白劳。

他要拼死拼活的劳作,才能让我和勋小暮美哉美哉的饕餮而食。

最后结账,加上小费是一万二千多英镑。

吃了我一年的打工费。

麻麻米呀!

……

那顿饭吃的真美味,梦幻般的英式古旧房子,水晶般璀璨的餐具,馥郁的花香,果香蜂蜜味道的香槟,怡洌的红酒,周围漂浮的都是浪漫的气氛,我快乐的就像仲夏夜之梦中的驴子!

想着,想着,我又从巷子口慢慢踱了回来。

虽然说是上辈子的事,可是这辈子我已经自报家门了,我的boss是Simon张,他的顶头boss是勋小暮,勋小暮的天就是我眼前这个昏迷的勋四少。

他要是醒了自己起来,肯定会想要怎么着我的。我现在只能在这里混饭吃,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

算了,上辈子吃了人家的,这辈子怎么也不能任人家暴尸街头吧。

我可是拥有普世价值观的人。

我在身边坐下,然后摸出自己的手机就想要拨勋暮生的电话,这辈子我还没有联系他呢,希望他的手机没有换号。

可我刚按完数字键,还没有拨打呢,我的手腕就被人攥住。

勋四,“不要告诉暮生。”

我,“咦?你怎么知道我给他拨电话?”

勋四,“你手机按键的时候有音乐声。”

我,“……,四少,你什么时候醒过来的?”

勋四,“你刚从巷口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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