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对不起……(1 / 2)
跳楼身亡者,是那个给安以倩带过路的女生,那个她在这个学校唯一接触和有交集的人。也许是因为她们曾经有过帮助,因为她曾经帮助过她,她们曾经互相了解过,又或许是熬夜熬得太多,有了癔症,以时间,安以倩竟然有钟错觉——
这个从六楼三跳上来,直接当场毙命的女孩就是她自己,死者就是她自己……
而并非别人。
脑子深处,她和她曾经的对话浮了出来:“我曾经有个男朋友,我们从初中就开始交往,他是我的初恋,我也是他的初恋,我们一直很好,很合得来……初中毕业,我们考上同一所高中,就在我们认为自己能够天长地久时,母亲发现了我们的秘密。母亲不喜欢他,嫌弃他家境不好,父母只是普通工人,比不上我们,所以千方百计地想要拆散我们……”
“为了拆散我们,母亲起初是用语言威胁,她用语言暴力攻击我们,并且对他和他的家人事实人身攻击……只是,任何人都知道,青少年有种特质,叫做逆反心理。她越是不许我们在一起,我们越是想要在一起。所以,来自母亲的阻力也逐渐升级……当暴力和软禁一并不起作用时,母亲决定把我送到国外去,送到太平洋的对岸,除非她认定我合格,我不许回国。也就是说,我和他,很有可能一辈子都无法再次见面。”
“爱情能否经受时间的考验,爱情能否跨越太平洋的阻隔,爱情能否克服门第的高度……爱情不能,我们的爱远没有我们想象中那样坚固。就在我进到这里之后,他立刻和他的同乡交往,然后,他们在老家办了酒宴,她有了她的孩子……她是个好女孩,和他来自同一个地方,她和他有着同样的出生,同样的兴趣。和她在一起,他没有任何压力,他和他的家人也不必忍受侮辱……可这样一来,我又算什么,我们曾经的坚持又算什么……”
高中二年级的学生,年龄大概在17到19岁之间,达不够国家婚姻法要求,但在农村,这绝对不是问题。在某些童婚盛行的地方,孩子们只成长到初中,就在家人的包办下嫁娶生子,他们的婚姻只需要等一等,等到双方年龄都合法,再进行注册就好。
这样的事,在国内不常见,但也不稀奇,至少安以倩同学里就有那么一对,在初中结婚生子的。那一年,他才十五,他的她更小。
盖着尸体的白布被拉走,整个学校静悄悄地一片,无论是老师,还是家长,又或是学生。
但即便这样的静寂,也逃不脱安母的践踏:“呸,好个没脸没皮的东西。”她把口水重重地吐到地上,“父母生养之恩不思回报,芝麻绿豆大点点事就轻易了结自己……”
安以倩紧紧地盯着母亲,母亲不会了解,对于世界很小的孩子而言,爱情和亲情也许就是人生的全部。她不了解那种失去整个世界的感觉,不了解父母独裁对子女的残酷打击。
“食君之禄,忠君之事”很不切时宜地,安以倩想起了这么一句。
难道仅仅因为父母的生养之恩,子女就必须把自己的一切,整个人生以及全部的情感,自由、尊严甚至就连爱情也要一并奉上……她绝对不要那样活着。
紧紧地捏住手掌,安以倩在心里大声说道,我要独立养活我自己,等到那一天来临,然后我会骄傲地和母亲说,虽然您生养了我,但我也是人,和您一样的人。请您尊敬我和我的人生,就算您是母亲,您也无权干涉另一个独立自主的人生。
尽管这么想,尽管内心里奔腾咆哮,但安以倩却一句话都没有说,人和人之间,若不站在相对平等的地位上,谈什么个性与自由。现在的她还不够强大,不足以和母亲对抗。
她还没有资格和母亲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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