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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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姆向来觉得自己是个蛮有耐心的人,至少他五大三粗的老娘就曾对他老爹说过,别看咱家狗崽子长得比你还磕碜,但就凭这份咬到骨头不撒嘴的臭德行,以后说不定比你有出息,这是迄今为止他老娘说过的最动听的一句话。

可即使这样,在白等了两个多月之后,巴姆也差不多死心了,其实不管他有没有真的死心,他都不敢再经常找借口去废矿洞了,这段时间,哈鲁因那双阴恻贪婪的狗眼珠子老在他背后打转,前几天他偷偷藏起来的那只沾有雌性气味的奇怪鞋子也不翼而飞了,巴姆怀疑就是哈鲁因偷的,却又不想同他撕破脸。

矿区的生活极其无聊,没当值的十几个人刚吃过晚饭,就凑在一块儿商量着要不要到镇上酒馆去喝杯小酒,乐呵一下,大家都想去,可又都在抱怨谢普里小气,月中才发的工钱,没喝几次酒就所剩无几了。

“哈鲁因,你去不去?听说昨天新进了一批好酒。”黑背猞族的兽人邀请哈鲁因一起,倒不是这家伙有多受人欢迎,相反,哈鲁因专横霸道的脾气很招人嫌,可哈鲁因比他们有钱,而且不算太抠门,心情好的时候,会请他们每人喝一杯。

“好啊。”哈鲁因无所谓,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巴姆你呢?”同为刺鬣狗的皮利扭头问巴姆。

巴姆刚要随大流,忽然想起来,他好像有大半个月没去废矿洞瞧瞧了,他下意识瞥了哈鲁因一眼,支吾道:“我没钱了,要是你请我我就去。”

“呸!也不撒泡尿照照,你要是变成雌性,那还差不多。”皮利朝地上狠狠啐了一口。

“哈哈,皮利,难道你想叫巴姆再给你生两只小狗崽,那生下来到底算谁家的?”一群没节操的家伙纷纷调笑起来。

哈鲁因若有所思地看看巴姆,一边剔牙,一边不怀好意地跟着笑,临走之前还冲巴姆做了一个极其猥琐的嗅闻和摸下/体的动作,巴姆立刻就明白过来,气得差点炸毛。

等所有人都走了,巴姆才躲躲闪闪地往废矿区走,他其实不太想把自己辛辛苦苦存的一点钱喝酒花掉,他老娘说了,刺鬣狗不讨雌性喜欢,那就得懂得精打细算过日子,多存点钱,到时候也有个把没开眼的雌性愿意跟他,他老娘当初就是这样被他老爹哄到手的,虽然说,凭他老娘那副尊容和经常用洗衣棒槌把他老爹砸得满头包的火爆脾气,也找不到更好的了,但这至少说明他老爹的笨办法有几分道理。

巴姆自认为理想要比他老爹远大,他想找个稍微漂亮点的雌性,他们刺鬣狗除了长相丑点,其他一点不比别人差,不仅善于配合攻击,就是单打独斗,也胜过许多肉食性兽人,凭什么歪瓜裂枣的才能轮上他们。

可惜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巴姆存了这么多年,也没存够买一个漂亮雌性的钱,他既不愿将就,又觉得继续这么存下去很没意思,想想自己都快二十五了,别说是哈鲁因,就连皮利从奴隶贩子手中买的雌性,都已经给他生了两只小狗崽,尽管皮利的雌性比他老娘还要黑胖壮,可还是让不少人羡慕得要死。

巴姆叹口气,早知道就不跟着谢普里混了,还不如去做雇佣兵呢,虽说风险很大,可回报也高,巴姆的一个远房堂弟就去做了雇佣兵,老娘来信说,今年年头堂弟娶回家一个白净漂亮的雌性,关键那雌性不是买来的,是人家主动愿意跟他的,当时他们部落整个都轰动了。

接到信的时候,巴姆就酸溜溜地想,娶回家有屁用,说不定明年就跟人跑了,这种例子在他们族里比比皆是,巴姆的前任婶婶就被一个强壮威猛的狮部落兽人诱拐走了,他叔叔为了娶这个婶婶欠了一屁股的外债,所以巴姆老爹还活着的时候就经常劝他,别净想些有的没的,雌性么,只要能生娃就行,闭上眼睛还不都一个样。

知道老爹的苦心是一回事,可巴姆还是会想,就他老娘那个粗壮的腰身和黑糙糙的皮肤,同城主夫人朵岚相比,怎么可能一个样。

不过,就算巴姆不甘心也没辙,他现在是骑虎难下,虽说混了这么些年,连个矿区管事都没混上,可要再想另辟门路,除非离开托塔斯卫城,他不是一个人,还得把他老娘从部落里接出来,总之麻烦多多,老娘已经来信催过好几次,不行的话,年底前他向人再借点钱,也买个雌性凑合过日子算了。

想到这里,巴姆又嗟叹一声,没精打采地走进矿洞,找到平时常坐的位置席地坐下,手习惯性地伸进皮袋子里,却掏了个空,心里又恼恨了哈鲁因几分,这下连个念想也没了,巴姆狠劲抽了抽鼻子,洞里早已闻不到雌性的味道,唯有翼豹的血腥味还依稀残留了点,巴姆不禁更失望,下决心今晚最后一次,以后都不来了,免得再痴心妄想。

就在巴姆彻底死心之际,奇怪的事发生了,他似乎听到一点声音,可能又没有,总之他被一种异样的感觉惊动了,巴姆猛地抬起头,就看见面前出现一团扭曲浮动的影子,清楚的时候看上去像是一个站立着的人形,顷刻间又如水汽一般渐渐消散,时隐时现。

巴姆起先吓了一跳,跟着很快就意识到了什么,他倒抽了一口气,心脏砰砰鼓噪起来,当景象又一次快要消失时,巴姆终于反应过来,从地上一蹦而起扑了上去,没想到居然真被他抓住了。

应俊被人拽出后院,没等看清周遭情形,就先跌坐在地上拼命咳嗽,他快窒息了,刚才就像要死了一样,应俊丝毫不怀疑,如果再晚一点,他全身骨肉都要被那种可怕的力量撕裂挤碎。

等撕心裂肺猛咳了一阵,他才想起来拉他那个人,那只手极为粗大有力,明显是个男人,应俊以为是前门口跟林堃堃吵架的海棠村村民,被人当场逮到私闯民宅是有些尴尬,可好歹人家也算解救了他一把,应俊有气无力地挥了挥手,头都没抬,就吩咐属下:“林堃堃,给他一点钱,把这件事给我利索解决掉,妈的,今天真邪门。”

应俊挥手的意思是示意林堃堃不管用什么办法,尽快堵住这人的嘴,他实在不想叫一群乡下人围观自己狼狈的样子,等应大少摸黑掏出Burberry的格纹小手帕匆匆擦了两下脸上的鼻涕眼泪和热出来的汗,提了提衣领,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有些不对劲,怎么一下子变得这么黑这么热?林堃堃为什么没答应?还有,谁在他边上喘粗气?

应大少皱起眉,觉得乡下人真没礼貌,就算哮喘发作能不能离他远一点,有口气的人很讨人厌知不知道?

应俊不耐烦地抬起头,道:“哎我说,你能不能别对着我喷气啊啊啊啊啊!!!”

应大少差点没吓尿,头顶上方一团漆黑之中,两只诡谲幽冷透着兽光的紫色眼睛正兴奋地盯住他,配合那呼哧呼哧的粗喘声,应俊全身毛孔都炸开了,这时哪还管啥优雅面子的问题,他一边屁滚尿流地返身朝后院爬,一边飙着泪花干嚎救命。

“林堃堃,死哪去了,我操/你八辈祖宗,救命啊!奶奶!妈!”妈逼的,翻个墙头而已,用得着放这么凶的狼狗么。

应俊爬了几步,全身都被冷汗浸透了,后院那扇门呢?他不过才离开一步,怎么就摸不到门在哪了?这绝逼是鬼故事的节奏啊!

巴姆也是乐晕头了,之前虽然感觉凭那雌性窈窕纤柔的体形,深色的头发,应该不会丑到哪里去,但他万万没有想到会是漂亮成这样的一个雌性,纵然比印象中的形象稍稍高大结实了一点,可绝对不算粗壮,瞧那柔韧的腰身和修长的腿,还有光滑的皮肤和现在正对着他的挺翘屁股,真是一个活力四射的美人,尤其被那双泪眼汪汪极有韵致的眼睛惊惧交加地望着,巴姆瞬间就硬了,他敢发誓,城主夫人朵岚的容貌比这雌性都要逊色几分,因为朵岚不是黑发黑眸。

不过巴姆很快就被应俊的高分贝吓了一跳,知道是自己把雌性给吓到了,巴姆赶紧收敛眼中的兽光,扑上去制止应俊。

应俊被一股大力直接压趴在了地上,跟着一条粗壮的胳膊从后面把他抱起来,顺势捂住了他的嘴,他呜呜叫着左右甩头,想摆脱那只臭烘烘的手,不过倒没有之前挣扎得那样厉害,他感觉出来了,这是个打赤膊的人,体温很高,身上汗津津的,有一股子长年没洗澡的臊臭味,鬼要混成这样也太丢鬼脸了。

那人不知拿出了什么东西,过了一会儿,周围亮堂了起来,应俊才看清自己是在一个矿洞里,发光的东西是一块殷红剔透的石头,只有鸡蛋般大小,却照亮了几米远的地方,应大少也没觉得有多稀奇,现在有趣别致的小发明多的是,他在想,自己是不是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失忆,然后掉天坑里了,这究竟是什么鬼地方?

应俊拍了拍紧紧箍在自己胸口上那条肌肉鼓胀的胳膊,哼唧了两声,示意背后那人放手,尼玛到底是乡下种田的,一身蠢力气,差点没把他勒断气。

巴姆分外不舍,这是他的雌性,他竟然会有一个这么漂亮的雌性,简直跟做梦一样,巴姆把鼻子贴到雌性的脖子上闻了闻,跟之前闻过的味道似乎有些不一样,可还是很香很好闻,引诱得巴姆又伸出舌头舔了几口,他还数着舔,舔了三下,没忍住,又狠舔了三下,心想今天差不多了,看,脖子都被舔红了,再舔万一舔坏了怎么办,雄性要懂得自控。

应大少一脖子的口水,被臭气熏得直翻白眼,心里在骂操蛋,他以为自己已经够变态了,没想到就连质朴的农村都潜伏着比他更资深的变态,这家伙躲在海棠村里,也不知道祸害了多少来体验农村生活的有为青年。

但还别说,被人这样强迫性的猥亵,应大少的骚劲又上来了,背后那人相当孔武有力,他一米八八的个头,被人抱在怀里如同抱小鸡仔,动都没办法动弹,而且那人舌头毛刺刺的,舔在皮肤上像是一把毛刷子,刷啊刷啊的,他下面就有点翘头,应俊脑海里又浮现出一幅画面,自己被一个粗野热情丝毫不懂得怜香惜玉的庄稼大汉按在高粱地里,旁边是新鲜出炉的臭牛粪,他们抓挠啃咬肉搏上阵,挥精如雨,浇灌贫瘠的红土地……

停!打住!差点忘了他是个有品味的人,在矿洞里那啥啥确实还挺有创意,可要做他的床伴必须满足三个条件,第一,身材要棒,其次,颜要美型,当然,最关键一点,要有男子气概,现在他只知道身后的男人绝对‘男子气’十足,足到他快吐了。

巴姆终于松了手,应大少满怀期盼的转过身,老实讲,他在转身之前就想好了,只要这人不算太糟糕,凭着这么厚实的胸膛和健壮的胳膊,他也可以适当降低一点标准,实在是久旷之身,不经挑逗,已经来感觉了,就稍微将就一下,反正打一炮就走,谁也不认识谁。

可是一看到巴姆的形象,应大少犹如暴雨中娇弱的小草,被打击得东倒西歪,又是一个老外,最近老外跟不要钱似的拼命往外蹦,这人也不知道是从哪个犄角旮旯国家逃难出来的,邋遢得要死,看上去尽管比法安还要高大强壮,可是身材比例一点都不完美,脖子很粗,头骨大而坚硬,颧骨突出,唇厚鼻塌,胸大肌和斜方肌过分发达,这就跟娇小体形的东方女人长了一对G奶一样,整体失调。

应俊想起法安的身材,肌肉匀称流畅,不瘦削也不夸张,身体舒展之间,有一种矫健华丽的美感,以他专业的眼光,那才是最具男性魅力的身材。

应大少嘴角下撇,打量巴姆的眼神越发挑剔,老兄,既然长得比餐风露宿的油井工人还要沧桑,那咱能不能洗洗干净,穿件正正经经的衣服,还学人家小野猫穿丛林装,这套耳朵和尾巴在哪儿买的?毛色枯燥难看,找不到一丝萌点,明显就是便宜货,不穿说不定还好点,穿了就跟黄鼠狼它二大爷一个模样,还有你说你那头发,长短参差,乱七八糟,理发师不是用剪子剪的吧,是直接上嘴啃的吧?啃得像斑秃不算,还来个黄棕挑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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