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关键物证(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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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关键物证

肖景阳把那本《三重门》放到一边,拎起那本小册子,小册子的封皮在灯下看,已经发黄,上面隐隐约约的写着“日记本”,应该是在**十年代比较流行的那种,翻开第一页,是日记,“一九八七年,三月初一,天气晴 ,今天和北关老狼干了一仗,狼三人住院,我挨了一刀,在膀子上,没事。”

……

开头就是一段血腥的文字,书写者好像对这些已经习以为常,打架挨刀好像家常便饭,写的轻松自如,往下翻,文字也一如既往的简练,不过有了些似乎熟悉的名字出现:

“一九九九一年,四月八日,天气阴,程花子来,喝酒,醉了,挨了我两刀……”

“一九九四年,九月二十六,天气雨,才知道程花子大号叫程平,这龟孙,骗了我好久,我们商量好了,……”

在日记的后面映着灯光好像是些血迹,似乎又不是,后面附了几张和前面不同的纸张,肖景阳一看,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张子琴,农机局家属院11栋二单元,电话:XXXXXX 张怀生 龙生建筑公司 电话:XXXXXX 李吉域 顾一木 白云中学 电话:XXXXXX滕飞,W县公安局,电话:XXXXXX 程平 无业 联系方式:无……

这些名字看得滕敏、肖景阳一阵瞠目结舌,目瞪口呆,好像一张无形的大网,给两个人看得清清楚楚!

书写日记的人不是张怀生,可是,张怀生肯定是知情人,并且在这个网中,他是举足轻重的人物,除了他还有谁呢,是写作者——张子琴?

“那就是了!”两个人相视一笑!案情开始逐渐浮出水面,肯定有知情人!

……

人在紧张的时候,往往把人类的本性忘记,现在案情有了重大转机,兴奋、激动,让两个人欣喜若狂!滕敏走到博物架前,取下来一瓶酒,“景阳,你是功臣!大大的功臣!没有你,案子肯定还是混沌一片!好酒配英才,这瓶酒是叔叔从日本带来的青酒,据说,相当于我们中国的茅台!今天,我们喝了它!”

肖景阳也感觉到一身轻松,他兴奋地有些结巴:“喝,喝,喝酒!”

两个人就这样推杯换盏,不一会儿,酒瓶就见了底,有些微醺的滕敏从卧室里拉出一箱子啤酒,“我们回忆下当初吃烧烤的时候……”

两个人就这样,你来我往,凌乱不堪的喝着,时间一点点过去,肖景阳的意识慢慢开始了模糊,酒精随着血液在身体的各个地方奔突,好像火苗,点燃着人类身上最原始的**……

滕敏今天穿着一身乳白色的吊带,黑色的牛仔短裙,身体给合身的衣服烘托包裹的结结实实,鼓鼓囊囊,好像一个丰腴的小羊羔,尤其是胸前的两团肉,给挤压成一个模糊的馒头,上面的枣花赫然入目。现在的滕敏也已经喝的**不离十了,眼睛开始了迷离,嘴里的话也成不了串,两个人就这样的喝酒,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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