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重逢,竹马恋青梅(2 / 2)
云沁想避开,平常时候,做起来最最简单的事,那么容易,她却躲不开了,他的动作是那么的快,快到她想往后,手已经被扣住,那双清凉的手掌,就像是天经地义一般将她给抓到了手上,依旧像儿时那样,稳妥的将她包合在手心,力量不会很强,只让她挣脱不得。
她退缩,他不让,牢牢牵着,清凉的感觉,令她微微一呆。
他已转头,近距离的睇睇,小心的瞄着她的神情,而后,笑着往她额头又敲了一下:
“调皮鬼。你的功夫是我教的,少在那里动歪脑筋。我们去农庄接小囡好不好?”
云沁又是一惊,眼里立即有了戒备之色:
“秦逍……”
连农庄这种*的地方,他都知道,她在他面前,竟是如此的无所遁形,心思,总是被看穿——
他到底有怎样一个男人啊!
太让人毛骨悚然。
她不喜欢被任何人掌控了自己的行踪,这让她有种很不安全的感觉。
“怎么了?你在紧张什么?我们之间当真得这么生份吗?小时候,那样赖着我的小云沁哪去了?”
“……”
那个小云沁长大了,大到再也不想伪装的去依靠别人,大到已经为人母,必须靠自己强大,从而去保护自己想保护的人。
她没有挣,吐出一口气,点头道:“是了,我们该谈谈……但是……”
“是要好好说说话,不过,你这衣裳得换一换,这脸,也得换换,我不喜欢这张脸,就好像牵着别人似的,怪怪的……浑身不舒服……我给你带了衣裳来!”
秦逍盯着她的脸,摇头,皱眉,便是皱着眉,他也是俊气的不像话。
有人说,公子秦谈笑间可杀人,杀了人,还无人信——可见那份优雅良善,是何等的能欺世盗民。
以前,她从不以为秦逍那么温润的公子爷,会杀人不眨眼,以为传言总是有误,这个男人,从来不在她面前杀人,对待下属也平易。
后来,离开了他,自立门户,才知道公子秦之所以是公子秦,有奇谋是一回事,杀起人来,也狠烈。
而她一直待在离他最近的那个位置上,看到的是他几乎不食人间烟火的一面,属于他黑暗的一面,她没机会知道,也从来不知道。
这个时代,每一个陷在权利里的男人或女人,都双手沾满了血腥——弱肉强食,生存法则,他混迹官场,再如明哲保身,肮脏的时候,必须毫不留情的肮脏。
“秦逍……你先放手……”
秦逍真就松开了手,却是为了打口哨,类似夜莺似的哨声,是他与他的属下们惯有的联系方法。
不一会儿,桃林外头奔进一个青衣男子,手上捧了一个黑色包袱,几朵桃花落在上面,看到她时,单膝跪了下去:
“段仁叩见七小姐!七小姐,这是公子让人准备的衣裳,是您最喜欢的锦记楼锦娘的绣品。”
七小姐,锦记楼的绣品,段仁,这些皆属于五年前的云家堡,如今再听得这字眼,真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那些被陈封的过去,一层层浮上来,在眼前幻放着。
她怔怔看了看面前的段仁,秦逍的心腹,很小的时候,他就跟了他——这些年来人,段仁一路见证了他们的嘻笑怒骂,他们的长大,他们的离散。
也不知道,这样的种种变故在他看来,会是怎样一种感觉?
会不会觉得是她有负了他家公子,会不会觉得她是一个不知廉耻的女人?
可他的表情,也是极度平静的,依旧恭敬,因为什么?
因为秦逍的包容,所以,他也包容!
可是,秦逍为什么要如此包容。
他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
“谢谢!”
她低低告了一声谢,接了过来,包袱很轻。
“去吧!换衣裳去!”
秦逍温笑的拍拍她的头顶,那举止,让她觉得自己还真是一个没长大的孩子。
她没有多说什么,拿了衣服,罗成去开了另一间农舍门,先往里面探看了一番,确定没什么危险以后,才让云沁进。
*
*
脱了王妃裙,撕下王妃容,穿上以前最爱穿的衣裳,绾起以前最常绾的发髻了,出来时,她不再是慕容瑶,而是七小姐云沁。
穿的是一身是粉米色的裙子,并不繁复,胸前上绣着梨花,配的丝线能在阳光底下熠熠闪光,腰际束带很宽,一朵朵含苞欲放的小花环环衔接,托出了一个纤细的腰肢,裙摆上覆着一层薄纱,颜色稍浅,裙角上又是一圈小花——整件衣裳,简单而清艳,颜色清雅,搭配温和,不张扬,显别致。
是她喜欢的类型。
以前,她挺喜欢梨花,现在,她喜欢琼花——从五年前开始,那种喜好慢慢的改变了,并且渐渐的在定形。
梨花的花语是:纯真。
琼花的花语是:完美的爱情。
一个女人,终其一生,最想找到的是一个落脚的港湾,她跨越千年,执念的就是那样一份一直难以忘怀的爱情。
院子里,秦逍正坐在亭子里,低低的和段仁说着一些什么,而罗成呢,则守在门外头,门神似的,听得开门声,他转过头看。
云沁没有留心他的表情,只看到秦逍敏锐的侧过头来,看到她,微微一笑,挥挥手,让段仁退下,走了过来,说:
“哟哟哟,这小模样,真是越长越漂亮了……真叫我娘全给说中了,长大后,必定是标标准准的倾国佳人!这么好看,真想藏起来,叫别人都看不着。可惜不行呢……”
他遗憾连连,微笑如花,目光在她精致的脸孔上游走,一寸一寸的挪动,带着满满的毫不掩饰的思念之情,凝睇着,审视的,恨不将在她脸上好心刻上他的印迹,以表示那么一种心情。
她瞪着,笑骂:“秦逍,我不是南楚皇帝,用不着你来拍马屁……”
他目光一闪,一笑:“在你眼里,我是那种爱马屁的人吗?”
“不是,不过,你刚刚那话就是有拍马屁的嫌疑,我与你认得十五年,番番叫你骂丑丫头,臭丫头的时候多,你什么时候夸过我一句。赞过我一句。今天,你这语气,太叫我受不了了……我倒情愿你还和以前一样……”
“今时不比往日。小丫头长大了,我若再骂,再跑个没影没踪,那我不是亏死……偶尔也得赞一赞,让她小小陶醉一下……走了,我们先去你农庄接囡囡,然后,到我别馆去可好?今天在我那里住一夜,明天,我陪你回云家去!至于这边的事,交给你的属下就好!”
他温笑的说,伸手牵住了她的手,拉着往外去。
秦逍已经都替她计划好了,如同小时候一样,件件事儿都她安顿妥当:今天学什么,明天练什么,后天往哪里去玩,或是拿些账册来给做,或是拿些当世名人名单来让她记,或是拿些奇闻轶事来叫她看,总之,想着法儿的要调教她。
“秦逍,我们还是先找个地方说话。”
现在的她,已经不是当初那个事事愿意听他吩咐行事的小丫头:他想见囡囡,没什么问题;回去云家,也行,她总得回去的,有他跟着,父亲会留几分情面;可婚事,没得说了!
她挣脱了他的手,转头走去对罗成说:
“罗子,你和小常,把那两个人关起来!我和五公子出去兜一圈,回头会去看囡囡,你让常在不必等我了,至于你,办好这件事,就回去,省得被怀王怀疑。”
“主子,这样子,妥吗?”
他低低的问,秦逍是怎样一个人,他是知道的。
南奇北煞,都是惹不起的主!
现在看来,他的主子把两个都给惹了——一个未婚夫,结果,她给他带了绿帽子,五年前逃婚,令他陷入非议里,现如今,人家跑过来,显然是要让她去履行婚约的,而看主子的意思,并不愿意。
另一个是“假丈夫”,瞒天过海,她在人家身边做戏,那戏要是哪天穿了邦,那就有得有麻烦了。
“他是我五哥!”
云沁拍拍他肩,秦逍从来不曾在她身上使上坏,哪怕她伤了他的心,他都不曾骂过她一下,不管他的心,有多深,他自小待她的那份心,还是很真的。
罗成迟疑了一下,点点头。
这时,农庄外,又传来一声马啼声,有人飞身下马,以风一般的速度来到秦逍身上,递给了他一个密信丸子。
秦逍没避开,剥出里面的小纸条,一看,温和的脸色顿时一凛,那如春风似轻柔的眸光,也一寒,但见他那么轻轻一碾,那信,顿成粉末,手一松,纷纷散落到地上,钻入草丛,看不见。
换作以前,她一定会问:“发生什么事了?”
那时,他的事,就是她的事,她会直问。‘
但现在,她与他,是两个世界的人,她并不想知道,也不想参予,故,只缄默,不问。
秦逍转过了身,温笑中微带遗憾,说:
“看来,今天不能和你说话,我有点事,得去处置一下……”
“好,你去忙你的事吧!”
事情可能真的很急,秦逍没有再多作停留,带着段仁转身——他们的马就在篱笆墙外的桃林里悠哉的吃草。
白衣飘然的男子,跨过马,往她脸上流连了几眼,驱马飞奔离开。
她吐出一口气,目送,小的时候,和秦逍在一起的时候,感觉很温暖,很贴心,如今,却感到倍有压力,那一纸婚书,令她头疼——那样一个优秀的男子,应该得到一个全心全意为他,深爱他的男子,她给不了那样的情深不俦。
自小到大,她对他的感情,一直只是亲情。
如今,她的心,只有囡囡,爱的也只有囡囡——在这个世上,再没有一个男人,能令她放开了去深爱。
她理智的想掌控好自己的人生之舵,想让自己的日子过的舒服,不受人摆布。
她没想到的是:她自认为掌握着自己的命运,事到最后,才发现命运从来被别人操纵着,所有的幸福,都是一个假相,在神不知鬼不觉的岁月流逝里,她就被人狠狠摆了一道,那一个个算计她的人,竟还是她最亲最近的人——
要是,刚刚,她能凑过去窥探,就会看到那封密信上写有这么一句:
“稳婆已找到,命危!”
但,就算她看到了,也不知道那代表的是什么意思!
很多事,她完完全全被蒙在鼓里,直等某一天,爆发!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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