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一辆旧车(1 / 2)
和黄丹秋的谈话进行了两个多小时,从始至终黄丹秋都表现的落落大方,情绪控制的也很好,却依旧能够从她平静的脸和语气中让人感受到藏在她内心深处这么多年的,因为罗兴怀而留下的感情伤痛。
在离开茶馆并且和黄丹秋作别之后,安长埔和秦若男又继续他们下一步的工作——暗中调查毕红旭的追求者,动物医学专业的学生潘翼。
根据之前掌握的信息,潘翼是个地地道道的C市本地人,幼年时候和父母、祖父母一起住在C市某县的一个小村子里,后来父母外出打工积攒了一些资金,在C市做起了小生意,随后在潘翼上小学的时候,便把他和老人一并从老家里接出来,到市区生活。
值得注意的是,潘翼过去曾经生活过的那个小山村,距离发现尸体的地方虽然不是特别近,但也相距不算太远。
正是这一点,让潘翼在“追求者”、“动物医学专业”这些敏感标签的基础上,又多了“对环境相对不那么陌生”这么一条。
在安长埔和秦若男的努力下,他们很快就得知,潘翼眼下因为进入了实习阶段,并不在学校里,而是在一家宠物医院里面上班,在摸清楚了宠物医院的地点之后,在去那边之前,秦若男和安长埔商量了一番,最后决定打电话给程峰的妻子刘嘉逸,向她借家中的那只名叫贝贝的宠物狗,刘嘉逸听了他们的请求和目的之后,很痛快的就答应下来,正好她下午学校没有什么事,便直接在电话里和安长埔约了时间,让他们到家里来带走小狗。
秦若男毕竟是后调转到重案组里来的,和刘嘉逸不比安长埔来的熟悉。在程峰家的住宅楼下见到特意为他们赶回来的嘉逸,也只是礼貌而又客气的和她打了声招呼,没有太多的交流,嘉逸和安长埔早已是相识多年,非常熟悉,三个人上楼的一路上免不了会闲聊几句。
到了家门口,嘉逸打开家门,小狗贝贝听到主人回家的声音,早已经乐颠颠的守在门口,等门被打开却发现还有两个生人。顿时摆出一副防备的姿态,嘉逸取了项圈和牵引绳替小狗戴好,交给秦若男。秦若男道了谢,蹲下身去逗弄小狗,不知道是不是能够感受得到秦若男的喜爱,小狗贝贝很快就放下了防备,和她熟络起来。
“看来以后我也得考虑养只狗了。”安长埔看着秦若男蹲在一旁和小狗玩得高兴。自言自语般的咕哝着。
刘嘉逸耳力向来很好,没有漏听他的这句话,只错愕了一秒便恍然大悟,看看秦若男,再看看安长埔,试探着问:“你们两个……”
“暂时还没。”安长埔也回答的很含糊。
刘嘉逸笑了笑。拍拍安长埔的手臂:“那你要加油喽!”
秦若男没有留意他们之前的对话,只听到刘嘉逸让安长埔加油,有些疑惑的抬头看看他们。见刘嘉逸已经锁好了房门,赶忙起身,牵着小狗和他们两个一起下楼去,在楼下约好了晚上回来送还小狗的时间,随后便各自离开。
“方才为什么嘉逸姐跟你说加油?”秦若男上车之后。让小狗舒服的呆在后排座位上,有些好奇的问。
安长埔尴尬的用拳头掩住嘴巴轻咳了两声:“没什么。说破案的事情,让咱们加油。”
秦若男有些不大相信,刘嘉逸作为程峰的妻子,是警察家属,并且听说也曾经参与到不少案件的辅助调查工作中,破案毕竟不是什么竞赛,说“加油”未免有些奇怪,不过安长埔似乎并不想说,她也不想讨人嫌的去追问。
“黄丹秋……其实真的是一个挺不错的女人,你说呢?”她很快就又找了一个话题,开口问安长埔。
安长埔想了想才说:“我觉得……还行吧。”
“难道你不觉得她是个挺有气质,挺优雅的女人么?”秦若男原以为安长埔会赞同自己的看法,没想到竟然听到他这么勉强的一个答案。
“优雅是挺优雅,气质也算是挺有气质,不过……”安长埔犹豫了一下,说,“可能我也不是什么文人雅士,就是一个俗人,这种太过于在意自己的一举一动,时时刻刻都不忘维持自己容貌体态最好状态的女人,美则美矣,就是有点假,如果让我每天对着这么一位,估计审美疲劳不说,搞不好还得有一种身心俱疲的感觉。”
“真的假的?怎么被你一说居然这么夸张?”秦若男失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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