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1 / 2)

加入书签

在kFc宋那丫和李朝朝就看着吴双和李暮暮斗来斗去,回到家,李暮暮一语不将自己关在屋里,也许在写血书也不一定。(求推荐求收藏)

因为第二天宋那丫要回小溪县,李朝朝和李暮暮都无心呆在三藩市,他们不等李大壮回来就自己坐客车回去了。

寒假是美好的,因为成绩下来了,李朝朝照常全年级第一,李暮暮也提高了,升到班上前五了,宋那丫的成绩都及格了,中下游的样子,不过她已经很满足了,就她那水平能够在高手如云的七中立足就算万幸。

日子晃呀晃,转眼间李暮暮初中毕业了,皇天不负有心人,在他的最后拼搏下加上是体育特长生,关键是她爸李大壮借了市长的牌子用了用,最后也成功进入七中。要是李暮暮知道他是借吴双她爸的光才进入的七中,恐怕他这一辈子都无法抬起头来,还不得找吴双要根头吊死。

李朝朝和宋咏荷高二了,面临分班的选择,文科还是理科?好纠结啊!

“你选哪个科?”李朝朝问宋咏荷。

宋咏荷:“那你呢?”

李朝朝:“你选什么科我就选什么科吧。”

宋咏荷:“我选文科,我爸说读文科的女生会很温婉有气质,能够修成淑女炼成才女,而且看见那些公式和数字我就头大。”

李朝朝流汗中:“……”

宋咏荷:“你还是选理科吧,你的理科成绩那么好,而且你喜欢搞科学实验,当然应该选理科。”

李朝朝:“可我想和你一个班。”

宋咏荷略略感觉到了李朝朝话里透出的讯息,心里觉得一热,他什么意思啊?是不是想时时刻刻看着我啊?心里的热血弥漫到了全身。哇啦哇啦情窦开了开了,简单的一句话一个眼神就让小女子热血沸腾。

李朝朝四下望了望,正值中午,这片小树林里安静得掉颗针都听得见,他看着宋咏荷微微低着的绯红的脸颊,忍不住双手端起她的脸然后快地低头亲了一口,香甜的大苹果真诱人!

宋咏荷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亲了,本来心里就沸腾,这下更是浑身上下每个细胞都在跳舞,小鹿乱撞。小时候手拉手也玩亲亲的游戏可一点感觉都没有,今天是怎么啦?

ps:以上是追妞秘籍第二招主动出击

最后李朝朝还是选了理科,他是理科拔尖人才,而且是科学实验组的骨干,是老师们眼中未来的科学家,怎么可能让他进文科班呢,那不是暴敛天物吗?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