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40(1 / 2)
奥斯顿果然很爽,一次性给她支付了一百二十万美金版权费用。
以后,《致命游戏》全部版权,都是拉蒙影业了。奥斯顿还承诺,第二部和第三部,只要质量不低于第一部,那么稿费也不会低于一百二十万。甚至,还约定如果票房超过了多少,会给她一部分奖金。
辰瑾对此非常满意,她也不得不承认奥斯顿眼光和判断力。
有了这一百二十万,辰瑾生活就轻松多了。
对于她来说,这可真算是好运气了。碰到一个奥斯顿,才会歪打正着地给她这么多,如果换做是别人话,哪怕是大牌导演,且偏爱她这个剧本,都肯定不会给她这么多。
毕竟这年头剧本多得是,很多种情况下,哪怕是好剧本也很有可能抵不过大制作,反正很大程度上不是拼剧本,而是拼投资。
何况,恐怖片市场还从来没有爆发过,主流恐怖片已经定型,市场也差不多饱和,谁敢肯定辰瑾这个有些创恐怖片,就能一炮打响?
反正不管怎么说,奥斯顿给辰瑾一百二十万美金版权费用,都足够了。甚至,这部电影里大部分演员片酬,都不够一百二十万美金呢。
钱是不愁了,不过辰瑾可没打算就此不写自己小说了。跟这些钱比起来,只怕是再写几年小说都不一定能赚到这么多钱。
毕竟如今网络小说市场也很成熟,真正能年入千万网文大神,就那么几个而已。而且大多还是跟网站力捧有一定关系。普通作者,哪怕写文质量不下于那些大神,可若不是标立异,没办法得到网站力捧话,也就只能是小神而已。
辰瑾如今可是没任何名气人作者,就算是她这本书有幸得到网站编辑青睐,但也绝对不可能短时间达到那些站金字塔顶端大神高度!
所以说,就算辰瑾一本成名,也很难短时间赚到一百二十万美金。
不过,从某种程度上说,网络小说可以让她减压。虽然说网络小说要想写好,也必定要严密构思。可是这些严密严谨,跟剧本比起来就差远了。
要知道,剧本可是要将本该是鸿篇巨制东西,浓缩成没有任何累赘却又要前后照应精华,绝对不易。
而且重要是,写小说可以直接跟读者交流,作者只是一个人,脑中所想东西必定有限,可是千千万万个读者,却能够适时地提出各种不同看法,等于是帮作者查漏补缺。所以很多作者会越写越开阔。
辰瑾不禁有些好笑,上辈子自己不靠小说挣钱吃饭,所以写小说也比较怠慢,总是想到哪写到哪儿。如今本想着要靠写小说挣钱,可又不用了,看样子,自己是注定吃不上这口饭了。不过这样倒是自,没什么限制,可以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如今这本《无上神王》虽然白了点,不过白也有白意思。小说就是要爽嘛,人现实中已经受了那么多憋屈了,若是小说中还太现实放不开话,那可就太没意思了。反正她又不是写来拿文学奖,不必非得写现实风。
不过,既然不用靠这本挣钱,那么不妨将这本小白文写得有意思一点。
幸好她才写了没多少,现再修改添加些东西,工作量也不大。
她想要将《无上神王》改成一部悬念迭起小白文。爽还是爽,但是要吊胃口,而且还不是一般得吊胃口。她要从头开始,就让读者心里悬着。然后,一次次小□,释放悬念,后累积到一个大□,彻底开放悬念。但是,开放悬念同时,再揭示,原来之前这些,不过才是个开始而已!
虽然知道这样写很容易被骂,不过辰瑾恶趣味上来了,真是非写不可。书,若是连自己都觉得没意思话,那读者怎么可能会看得有意思?
一转眼,一周时间已经过去,辰瑾一边带孩子一边写小说,闲来无事还能存点稿子。艾瑞克则是不见人影,辰瑾一问才知道,艾瑞克这家伙竟然跟奥斯顿一起亲自去监制那些杀人道具,还用真人比划着看效果如何!
有一点,辰瑾是很满意西方人。像是奥斯顿,虽然是有钱有势富二代,但是他不管公司业务,也从来不会觉得自己有钱有势了就能高人一等。他跟艾瑞克和辰瑾相处,都很稀松平常。
这要是国内,一个富二代怎么可能将一个有求于他龙套小明星视为朋友?巴不得摆出一副高高上姿态。
可是国外,艾瑞克根本不觉得自己比奥斯顿差哪里。用他话说就是,奥斯顿选他当主演,肯定是认为他可以胜任这个角色,否则话,他怎么可能把角色给他?
而既然给他了角色,自然是认同他了,那么他跟奥斯顿之间就是合作共赢关系,哪怕是拍戏时候有分歧,那也是各自意见,为什么要敬畏他?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