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节 明星不好当1(2 / 2)
“你要知道,”任健清了清喉咙。虽然说加入国际走私集团并非本意,但是既然加入了,好歹也要多赚点吧?现在这种情况正是任健想要的生活——除了失去的手指头之外,他觉得眼下的状态再好不过了。所以他觉得无论为了自己的前途亦或者为了自己的安全,这种异想天开的主意还是打消比较好。哪怕是陆五提议的也一样。“这里是中国。”
“嗯?”
“作为一个混血儿,琥珀的相貌其实和中国人差异很大。”任健说道。
所谓混血儿也是有很多类型的——比方说某些混血儿是第一眼就能分辨出来的,而琥珀呢,虽然能够认出是混血儿,但别说两眼、三眼了,估计需要七眼、八眼才能认出来是混血儿,她的相貌特征是明显倾向欧美人种的。
从任健自己的经验来说,第一眼看到琥珀,那种身材、那种发色,第一印象就是陆五找了个“大洋马”当女朋友。近距离细细的观察之后,才能从琥珀光滑细腻的皮肤,略带东方柔美轮廓的脸庞,还有其他一些细节上看出她是混血儿。说到底,那需要稍长一点的时间来细致观察才行。如果没有这个“稍长一点的时间”,那么琥珀就是一个外国人。
而且事实上,从归属角度来说,任健也已经知道琥珀也是一个吉普赛人,而不是中国人。她的东方血统到底有多少,任健都不敢问。但是想来应该没有一半那么多。
一个外国人想来中国这边当明星……是不是搞错了什么?就算想要参加什么演出,当个配角自然没问题,但你到底是当不了主角的啊。
中国人别看已经能够接受各种各样的金色、红色、蓝色之类的假发,接受各种COSPLAY,但是还没有开放到能够接受一个外国人在本土当歌星的地步。
就算真的想当明星,也得跑到外国去,比方说欧洲、美洲诸如此类地方的国家才合适。
“那个……”陆五略微有些尴尬。他不是不知道,但是却有那么一点侥幸心理,希望能用钱把这一点给盖过去。毕竟到处都说这年头钱才是关键,有钱就能硬捧出一个偶像来。“不是说有钱就行吗?”
“这个规矩目前还是对中国人单独开放的——甚至同为黑发黑眼黄皮肤的其他东亚国家人都不行。更别说类似于琥珀这种类型的了。所以说直接肯定不合适。”任健也知道自己的理由很充分,说服了陆五。“迂回吧。先在国外打好基础,到时候这边邀请外国明星来举办演唱会什么的就容易的多了。”
话是这么说,但是他有八九成的把握,相信这只是陆五和琥珀的一时兴起。也许是陆五为了讨好琥珀,也许仅仅是琥珀自己想要享受万众瞩目的虚荣,才提出这个建议。一时兴起这种事情太多了,但是呢,只要遇到事实上的困难,这种冲动就会自然而然的消失。想要到外国演艺圈打拼出一个国际知名的程度(哪怕只是小有名气),然后回到中国开演唱会什么的,哪里是一时半会的事情?
就算有大量资金援助,没三五年那也是根本不可能的。而且演艺界这种地方内部竞争很激烈,可不是三心二意就能够出头的。想要真的有所成就,必须丢开其他一切,全心全意去做才有可能。事实上,哪怕如此,三五年也是非常乐观的估计。稍微有些风吹草动,甚至只需某些人的嫉妒或者打压,三五年无法出头那也是正常的很的。君不见在那些大明星脚下的,是无数默默无闻消逝的演艺界人士吗?
可是这么离开三五年……你走私贩子大好前途不要了吗?
所以任健有理由相信陆五,或者琥珀,很快就要打退堂鼓的。毕竟是一时兴起呗。
但是出乎意料之外,陆五却没有说话,而是看上去在仔细的琢磨着任健的建议。
“那一天,”陆五突然说道。“有个星探……嗯,看上去像是一个星探的人,给琥珀送了一张名片。”
“名片?”
“嗯,那天在广场上……”陆五稍微介绍了一下详细的事情,总之就是一个业余的乐队在广场上表演,然后主唱因为偶然邀请本来是观众的琥珀上来共唱。这种现象其实非常的常见,但是呢,那是琥珀第一次被邀请演唱。
不是在电脑前或者无人的地方偷偷的低声唱,而是在乐队的伴奏(虽然是业余的三流乐队)下,正儿八经的在大庭广众中引吭高歌。
有一句老话,差别都是比出来的。那位主唱的唱功(以业余歌手而言)还算扎实,比如陆五这种音乐方面不甚精通的人,觉得她倒也唱的不错。但是和琥珀一比,那就是真正意义上的野山鸡遇到凤凰了。
就算在场的听众都是普通人,也能很清楚的察觉到两者的区别。那位主唱的风头完全被琥珀夺走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