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争锋(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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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点整。”

“十二点赶回去要一两点了,可能来不及。你有什么建议?”

“我知道回去的路上有一家中式菜馆,炒的是家常菜。”

钟尚尧为什么挖她,庄向荣略有所闻,既然她有意露一手,他欣然答应:“你带路。”

两人驱车来到了菜馆。由庄向荣点菜,翻着菜单,却要她介绍。

“这里的家常菜以粤菜为主。广州文昌鸡,蚝皇凤爪,佛手排骨都非常有名。”

“你以前在这家店吃过?”

“六年前。不过,我刚刚问过,这里的御厨没有变。”

“六年前的味儿你还能记得?”

安知雅叫了罗汉果,给庄向荣斟上一杯,并不多说。

庄向荣明白,自己此话问得多余,似是与她攀近。而从她第一天进公司的表现,他也明白,她是个很不爱多说一句话,甚至是不和任何人亲近的人。即使如此,他一眼能判定她的能力岂止高过同期进来的程橙,是超过了工作多年的李月梅。不怪她没真正进来前,李月梅已经把她视作了眼中钉,唯恐抢自己位置。现在,安知雅邀他吃饭,必是有什么要事托他办。难得这个女人要看得中自己。

真奇了!

明明他比她位高一等,却是在她面前感觉矮了一截。论身高,他一米六六与她差不多才对。莫名其妙袭来的自卑感,令他不舒适地调整衬衫里的领带,在喉咙里咳咳:“安小姐,有什么话和我说吗?”

“庄经理曾经在香港的BP总部工作,四年前调到了今亚太总部。我希望我不会介绍错了菜馆。”斟完茶,安知雅便安静地不再出声。

看得出她不是故弄玄虚,而是她根本不该说的话绝不会说一句。庄向荣服了,道:“你没有介绍错菜馆。凤爪是我的至爱。”

一顿饭局,安知雅吃得沉默依然。庄向荣差点被憋死了。不错,这菜是很好吃很地道,他在这城市住了四年,被人请自己请吃饭局无数次,却从不知道有这么一家地道的粤式菜馆。他想夸奖几句,可偏偏坐在他对面是个木头女人。不,纠正一句,不是普通的木头,是价值连城的贵木,只是粗看平凡无奇。是聪明人都知道,投资都得投绩优股,这块贵木和李月梅那块朽木应该站在哪边,从这顿饭以后,他心里太清楚不过了。

回去时,已是下午两点钟整。按照惯例,两点半自己部门要开盘点大会,总结这一周来的盘点成绩。

有了上次开会的教训,程橙这次抢着与众人一块进会议室,带了纸笔,仍坐在安知雅旁边。

李月梅对于庄向荣回来,也没有组织众人特别的掌声欢迎。席上各人都心知肚明,这段日子,李月梅和安氏的贾总比往常更亲密了。李月梅有人撑腰,气势如日中天。庄向荣年纪大了,退伍迟早的事情。有眼睛的,都会选未来的主人巴结,而不是守着这个随时被踢走的。不过,李月梅对于庄向荣倒是始终做到了客气,不让不利的谣言流于公司内部。

众人之前,已经都将自己负责的盘点部分上交给了李月梅。现在是李月梅进行归纳总结。一开场,李月梅就站了起来,面向庄向荣:“对不起,庄经理,因于我的疏忽,导致属下办了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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