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呀,做贼!(5)(2 / 2)
妈了个巴子滴,六千六百元呀!
整整六千六百元人民币!
这是夏七月有生以来,第一次拥有这么的钱。那六十六张粉色的印有伟大领袖毛主席头像的人民币,放在小小的窄小的出租屋里,散落在□□,简直就是褶褶生辉,把整间出租屋照得金碧辉煌。
夏七月开心兴奋之余,又是恐慌。
到底,这是不义之财。
也许,这六千六百元人民币,对那个在酒吧唱歌的男孩子来说,不过是微不足道的从饭桌上扫下来的面包屑,但对夏七月来说,却是救命稻草。
男孩子那么有钱,开着小轿车——夏七月虽然不懂是什么车子,但看上去挺豪华,挺高档,估计很名贵,还有还有,穿得起一件26800元人民币的风衣,钱夹里随随便便的装了几千元,看样子,不是官二代,便是富二代吧?
夏七月想,奇怪,他那么有钱,干嘛要去酒吧唱歌?见不得,是为了好玩吧?抑或,是因为喜欢唱歌?不过也别说,他唱歌挺不错,很有明星的范儿。
随即,夏七月甩了甩头。
她觉得她真是他(妈)的狗拿耗子多管闲事,自己的烦恼还顾不了,居然还有闲心关心这些与她无关的事。真是的,男孩子为什么去酒吧唱歌,又与她何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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