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2 / 2)
瑰城名义上属于大燕的国土,然而处于两国边界,实际上已成了一块中立之地。中原商人心思活络,在瑰城大显身手,匈奴人对大燕的布匹和粮食则永远有着热切的需要,使得这座城池极为热闹,两国语言交错,到处都是物品交换和买卖,沿街两边尽是商铺。
大雪封疆之前,这是存储过冬物品的最好时机。
经过一处闹市,纪桓撩开窗帘。
陈二压低声音说:“这就是红花馆。”
红花馆是整个瑰城最大的一家青楼,里面不但有妓.女还有小.倌。数十面旗帜在楼前飘展,黑布上印妖娆的红花,相当醒目。目前霍扎就常住在此,而同样的,燕疏也混了进去。
在瑰城做生意的有来自天南海北各个地方的人,大部分人背井离乡,身份难以详查。瑰城的青楼生意极好,有钱就是大爷,来往的人各式各样,不拘三教九流,自然也成为消息汇集最为密切的地方。
霍扎住在这里,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红花馆有他的心腹在。
至于谈笑风生楼,自然也在瑰城的红花馆安插了相当精锐的一批眼线。小小的一个青楼,实则风云暗涌,争斗不断。
一行人傍晚抵达,选了一家不起眼的客栈住下。
夜深。
受匈奴影响,瑰城民风较为开放,夜市兴旺,热闹竟不在京城和洛阳之下。
纪桓和燕霖外表出众,明墨早就毫不客气地给他们易容了一番,虽拉低了他们容貌所焕发的光彩,但走在人群中,纪桓和燕霖这对“兄弟”仍有着超出常人的俊秀。
陈二很懂过犹不及的道理,纪桓和燕霖气质摆在那里,若是故意将面容修饰得极为平凡,反倒更加容易引起人的疑心。实际上,纪桓还好,燕霖这厮肆意潇洒惯了,只要玩世不恭笑起来,活脱脱就是个风流纨绔,若换件华衣,举手投足都是一掷千金的气魄。
站在红花馆外。
燕霖只恨冬天没有一把折扇在手,扬起声音,笑嘻嘻道:“小桓,这家如何?还不知道边城的女子尝起来是什么滋味。”
纪桓较他清瘦,很无动于衷的样子,冷淡道:“你自己去逛吧。”
燕霖一把拉住他:“你这人怎么这么没有意思?出来做生意,难得没有家里的婆娘管着,还不能好好玩一把?”
这时红花馆的老鸨早已热情凑了上来:“两位公子!快里面请,咱们这是瑰城最好玩儿的地儿了!哎呀,这位公子不想逛逛,也可以听个小曲儿呀,咱们红花馆的姑娘唱的曲儿,就连京城的风月居都是比不上的!”
风月居是京城最有名的烟柳之地,出过不少红粉佳人,燕霖抚掌大笑,兴致极好的样子:“那一定要见识见识!”
明墨在后头暗自称奇,这个洛阳王究竟是逛过多少的窑子,才能如此的轻车熟路、如进故乡?
纪桓依旧冷淡:“里头味道太重,我找个地方喝茶,过半个时辰你不出来,我就回客店了。”
燕霖给他一个扫兴的责怪眼神:“好好好,随你,看你这身子瘦的,进去也得被姑娘反扑了。”说着,又嘲笑了一番明墨的小身板,让明墨这个小孩子跟着纪桓去喝茶,扭头对老鸨说了几句亲热话,拉着陈二进去了。
城中店铺极多。
纪桓和明墨循着酥油茶的味道,进了一家匈奴人和汉人都有的酒楼。他们晚饭没吃,只在一个时辰前用了点干粮,眼下入乡随俗,扮的也不是有钱人,明墨便点了半斤牛肉,两碗烩面,和纪桓找了个角落坐下。
不想牛肉和两碗烩面刚端上来,便听见楼上哐当一声巨响,如突然炸出一记天雷!
纪桓和明墨尚未明白发生了什么,头顶的木板开始淌水,不……是淌酒。两人都不会武功,躲避不及,酒水直接透过楼上的木板缝隙,雨水一般下来,淌到身上,两碗烩面也不能幸免于难。
醇厚的酒味充斥了纪桓周身,他的第一反应是,不妙。
刚为两人端上烩面的小二也傻了。明墨蹭的站起来,怒气冲冲,扯开嗓子大嚎:“谁干的!楼上是哪个不长眼的王八蛋!这让人怎么吃!”
又见纪桓脸色苍白,骂了一声该死,对小二急斥道:“我家少爷不能碰酒!快去请大夫!开个上房给我家少爷沐浴!”
小二见他们衣着不见华丽,点的还是便宜的烩面,哪里会真的去请大夫和开上房,只是先上来连连道歉。掌柜的也过来了,大堂里都往这边看。
明墨生气极了,恨不得像钱老大一样一拍就是一千两的银票。
这时,楼梯传来几声脚步,一个高挑的女子已经站在了楼梯上,睥睨楼下的事态。她一身黑衣劲装,面容深刻,皮肤极白,整个人不施脂粉,有一种盛气凌人,极富侵略性的美丽。
只见她不屑地冷冷道:“哪来的中原软.蛋?不过沾点白酒,要死要活做什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