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我试过徒手抓狼”(1 / 2)

加入书签

青山绿水,绿树环绕。

也许对于驴友来说,这是个好去处,但对于袁勉等四人来说绝不是件好玩的事儿,他们已经往南走了足足近一个小时了,仍是没有见人烟的踪迹。

“袁勉,咱们这会不会走错了方向呀?”一路走了四五公里都不见人迹的龚成功终于对袁勉的判断产生了质疑。

袁勉摇摇头,道:“应该不会错的,我在大兴安岭深处长大,从来都是靠着自己的直觉走下去,也没试过迷路。”

其实袁勉的心里也曾对自己的质疑,但都给他否决了,他相信他的判断是正确的,以前进山打猎时也没出过错。

“那也只有继续走下去了吧!”龚成功呼了一口气道。

“都走了那么远了,如果累了,咱们就休息一下。”袁勉回过头来问三人。

三人都摇摇头,道:“不累。”

“那咱们下山去吧,也许再翻过两个山头,就能看见人了。”说完,袁勉便带头走下山了去。

李墨莉紧跟其后,问道:“袁勉,你说你是在大兴安岭的深处长大,那你怕不怕呀?”

“怕啥?”袁勉不解地回了一句。

李墨莉美目凝视着前方强壮的身影,道:“狼呀,蛇呀这些。”

袁勉笑道:“小时候呢,是有些怕,等到长大了就不怕了,小时候呀,我家里都有猎枪的。每当夜晚,我听到野狼在嚎叫的时候,我总会下意识地拉紧了被子,生怕被野狼给叼走了。”

“后来呢?”袁勉说的时候轻描淡写,可李墨莉总听得一阵心里难受:比起她们这些城里时长大的花朵而言,袁勉比她们经历得多太多了。

袁勉一边走路一边说道:“后来呀,我爸就给我说,等你长大了会使猎枪了,你就不用怕他们了。”

“你家还有猎枪?”在一旁听着的陈萌觉得有些惊讶,要知道,在中国,是禁枪的,于是她便开口问道。

袁勉笑了笑,道:“我爸是个普通的护林员,我们那儿人烟实在是太过罕见了,从我家距离到第二户护林员的人家,得走三公里,如果没有猎枪,一旦遭到了黑瞎子、狼群的围攻,我们根本就没生存下去的希望。所以政府对于我们这些生活在大兴安岭深处的护林员人家有枪的问题,也是处于一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状态。”

“哦,是我太过孤陋寡闻了。”陈萌点点头,她是属于长得有些略带呆萌的女生,点头时,就更显得呆萌了,只是每个人都在行军赶路,并没有看向她。

“袁勉,那你长大以后,还遇到过狼群吗?”李墨莉忍不住问道,很显然,她并不明白好奇心会害死猫这个道理。

“遇到过呀,遇见了狼群,肯定要跑的,最好的方法,就是上树。不然还真跑不过这群狼。不过遇到落单的独狼的时候,倒没那么可怕。”袁勉略带自豪地说道,他所经历过的,正是大部分的同龄人都没有经过的事情。

李墨莉眉头轻皱,问道:“为啥会觉得不可怕?狼不都是很凶残的么?”

袁勉回头咧嘴一笑,露出了那口整齐的大白牙:“我试过徒手抓狼。”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