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相逢(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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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近乎于无解的问题,让布撒吉的大脑有些不堪重负。

世界上最难令人们忍受的事,就是你明明离成功只有一点点距离,但转眼间,胜利果实就离你而去,一股不可抵制的怒气疯狂地占据了布撒吉的所有思维。

果然是一个神秘、幸运而狡猾的猎物,击败那个南蛮人,全蒙古第一勇士的荣耀,就能被他布撒吉牢牢地捏在手里!

越是完美的对手,越是艰难的胜利,就越能够激发起勇士们的斗志。

“南蛮人,”布撒吉的脸上,露出狰狞的笑容,“你是我这辈子,最引以为傲的猎物。”

离布撒吉十里远的山谷中,李信坐在一条清澈的小溪旁,喝着一碗热腾腾的鱼汤,用蒙古话低声苦笑道:“倘若不是你伸出援手,恐怕此时我早就人头落地了,还谈得上什么骄傲?”

坐在他对面的,是个年纪跟他差不多大的白袍少女,一身华贵的长袍上,满是泥土和血迹,看上去颇为狼狈。

但是单凭这件长袍,便可以看出,这个白袍少女绝不是什么普通人。就连盛鱼汤的碗,都是小银腕,吊在马鞍旁的那口锅,也是jing致的铁锅!

她随身携带的那块玉佩,倘若卖到库库和屯城的当铺中,至少能值一百两银子,足够一个普通的牧民家庭,从此过上幸福快乐的ri子!

“不对,我怎么知晓这块玉佩的价值?我是一个牧奴,一个连自己名字都不知道的人,就连眼下的这个名字,还是张铁塔给我取的!”

想到此处,李信忽然觉得头痛yu裂,脑海中忽然冒出一些乱七八糟的信息出来:一百两银子在河内能买一套两进的临街宅子;河内知县孔达收税银八百一十四两零四分三厘二毫五丝;署印怀庆府通判曹玉,收过税银四个月,共银一百八十七两二钱九分三厘五毫;本县书办十九名,每名工食银柒两贰钱,俱在条鞭内征给……

“你怎么了?”

看着对面的少年扔下汤碗,抱紧头颅,白袍少女连忙放下手中的鱼汤,关切地问道,伸出手,快到少年脸庞的时候,却又猛地缩了回去。

这个少女长着一张瓜子脸,颇为俏丽,肤se雪白,看上去完全不像是拿刀弄枪的草原儿女,倒有几分江南女子的味道。

她和李信本是初相识,倘若举动过于亲密,与礼不合。

在她的凝视中,过了好一会儿,李信才长长地舒了口气,摇了摇头,看着满脸关切之se的少女,绽开一丝笑容,回道:“没事了,老毛病,一想事情,就会头疼。”

“一刀便砍下桑噶尔济鄂特罕台吉脑袋的大英雄,”少女微笑道,“居然也会怕疼?”

李信苦笑道:“我也是人,怎么不会疼,我眼下才知晓那天杀的是谁,倘若让我再选一次,我宁愿让那什么台吉杀了我,也省得受这些苦楚。”

“杀了桑噶尔济鄂特罕,蒙古之大,的确也没有你容身之处,”少女叹了口气,“林丹汗虽然早就盼着谁杀了桑噶尔济鄂特罕,但真要有人帮了他这个忙,那他最想做的,就是把这个人也一齐杀了,成就他大汗的威名,眼下他兵势凶猛,就连我的父汗,也被他打得一败涂地,这蒙古啊,恐怕没有人敢违抗他的命令了。”

这个少女名叫叶赫娜,是卜失兔最疼爱的小女儿,在逃亡中与父亲失散了,幸好她武艺不错,在兵荒马乱之中,居然侥幸逃出生天。

她原本想从西南方向过黄河逃往袄儿都司,可惜从小就在父汗保护下长大的少女在草原上迷了路,居然跑到了长城外的山谷密林中来。

她在库库和屯城南门外的小山坡上,曾经见过李信斩杀桑噶尔济鄂特罕,方才相遇之后,自然伸出了援手,助李信逃出了密林。

两人抢在布撒吉等人的前面,利用叶赫娜马背上携带的长绳,毫无破绽地逃出了密林,一骑两人,逃进了这个小山谷。

“我以为到了这山谷,便保全了xing命,”李信听了她的话,苦笑道,“没想到还是没用,杀了蒙古的王子,就算是逃到天涯海角,都会被林丹汗抓到杀了。”

“那也不见得,”叶赫娜微笑道,“方才我的提议,便能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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