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4 长生(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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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夏想了想,还是合盘托出,“昨天和清姐吃饭……”

听了吴天昊的事,靳夜也沉默了。

这种事情,他并没有少见。

他的哥哥靳轩不也是这样么?

正是有了前车之鉴,所以他才在遇见林夏之后,在母亲知道她之前,做了种种措施,最后一举达到自己的目的。

“昨天你打电话过来的时候清姐问我男朋友是谁,我说要先问问你再说。”因为她不想让人觉得她是在炫耀。

吴天昊没有做到的事,靳夜做到了。

林夏紧紧抱住靳夜的腰,在他脖颈间低语道:“比起他们,我真的觉得自己很幸福很幸福。”

亲了亲她的发顶,感受着身下的**,靳夜低哑道:“快快长大吧,我都有点等不及了。”

他今年已经二十五了,林夏才十七岁。

等待的路,太漫长了。

林夏的脸微微一红,在他怀里蹭了蹭,不说话了。

在b市待了几天之后,靳夜就又飞往了杭州,上海那边尘埃落定了,杭州才刚刚开始。

而在他离开之后,林夏失落了一阵子,但很快就调节了心情,为新书忙碌了起来。

这个暑假,对琉颜的书迷而言,真是痛并快乐着。

痛,是因为书太好看,每天只看那么一点儿,不过瘾啊不过瘾。快乐,是因为书看的太爽,让人们在工作一天之余,虐虐书中的坏人,跟着主角一起破阵法,寻机缘,求长生。

没错,她的新书。就是现在还没有大肆流行的升级打怪升级流系列的正统修真文——《长生》。

她是现代普通白领,她是弱小没有背景的女子。看她如何在这个奇异的世界求生存,如何活出属于她的传奇。

大道三千,只求长生。

文章一开篇就是女主苏凌谨一觉醒来,却发现自己穿越到一个苦逼农户人家,成为一个不满六岁的小女孩。

根据看过的这么多穿越小说定律,这一定是一片种田文。

于是就在过了几天之后,苏凌谨劝说自己放弃回家的路,既来之则安之的时候,她发现这句身体的亲爹已经病死。而由于家里贫穷的缘故,她即将被名义上的母亲卖入青楼。

于是她以为这是一篇爽文,根据小说定律。被卖入青楼之后她一定会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吸引王子皇孙,然后享尽荣华富贵的时候,她发现了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东西。

原来,这个世界,真的有神仙?

前面五六章介绍了女主穿越的地理位置。穿越被卖后素手无策的心理,以及被卖入青楼即将被老鸨调教的过程。

就在众多读者对本书名称和简介表示怀疑的时候,第七章《神仙?妖怪》那一章,才进入正题,众人这才恍然大悟。

原来,这真的是一本修仙文!

因为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这个小镇上来了几位仙人,他们抓走了青楼里面几十个童男童女。

而六岁的苏凌谨,正是其中一员。

出了闭塞不通消息的小山村。苏凌谨才知道,这个世界和她以前的那个世界一点都不相同,居然有神仙。

所以,苏凌谨迷茫了。

她是个资深书迷,看过很多小说。比如最近几年流行的宅斗文《锦绣》,权谋文《谋尽天下》种田文《小富即安》以及仙侠文《尘缘叹》。

因为喜欢的原因。每一本书的情节,她几乎都能倒背如流。

可是没有一个人告诉她,有这样一类书,凡人也能修仙?

尼玛,这究竟是个神马世界。

于是,她在那个世界将琉颜那个她曾经最喜欢的作者骂个半死。尼玛你个写书的就不能每个类型都写么,穿越到一个未知不知道有什么玩意的世界,容易么她。

就在苏凌谨吐槽的时候,也就是这次危难中,她获得了人生中最重要的金手指,一个逆天指环。

就是这个指环,让她走上了修仙之路,也就是这个指环,无数次救她于危机之中。多少次几乎粉身碎骨,多少次在恶劣的环境中一次次死里逃生。

最终,让这个单纯中只有着现代人一丝丝冷漠的白领苏凌谨,彻底变成了一个冷静淡漠的冰山女。

若不是上辈子的经验,若不是上辈子疼爱她的父母不时出现在她的脑海里,在这样恶劣的修仙环境下,只怕她苏凌谨早就不能坚守本心,从而入了魔道。

看过修真文的人都知道,一本修真文,没一个200多万字以上,都不叫修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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