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三十章(1 / 2)
茶楼里的一群人,都在商议剿灭马贼的事情,有的人对李安的到来持肯定态度,觉得这样至少可以反映朝廷的态度,说明朝廷对夏州还是挺重视的,也有的觉得没啥大作用,夏州官兵数量太少,还不足以对凶悍的马贼造成足够的威慑。
对这些普通商人的谈论,李安一笑置之,很快,他就会用实力来证明,这些商人的猜测都是不对的,只要努力想办法,总能想到消灭马贼的办法,而在这之前,李安需要先到处玩耍,多看看夏州的美丽风景,参观一下名胜古迹,也不枉来这么一趟。
茶楼是一处很不错的社交场合,李安在茶楼待的时间越长,越觉得这茶楼非常的可疑,因为这里的人员太多太复杂,熙熙攘攘的人群在一起胡乱交谈着,很多信息不知不觉的就散播出去了,若是其中混入了马贼的眼线,那么,马贼便可以获得很多消息,从而便于对商队下手,更能够提早防患官兵的围剿。
至于谁才是马贼的眼线,李安一时也无法判断,比如茶楼的掌柜,茶博士,还有经常过来喝茶的商人,都有可能是马贼的眼线,任何一个人都是有嫌疑的。
当然,夏州城的茶楼不止一处,还有诸多青楼和酒楼,这些场合都有很多客人,每一处都有可能存在马贼的眼线,或者说,这些场合都有眼线,这样才能更加全方位的打探各种有用的消息。
仅仅通过眼神和行为,是无法找出隐藏在夏州城内的马贼眼线的,因为只要是做眼线的人,都是有两把刷子的,不是什么都能轻易发现他们的,要是连这点能力都没有,他们还如何做的了眼线。
至少,李安在茶楼观看了好一阵子,却一直未能发现丝毫的可疑之处,似乎眼前的茶楼根本就不存在马贼的眼线一般。
茶楼是否存在眼线,最好的办法就是赶紧放出一个重磅的消息,或者说是对马贼至关重要的紧急信息,这个消息一旦放出,马贼的眼线或许就不会那么淡定了,或许会立即展开传递情报的行动,进而会漏出马脚。
比如李安告诉茶楼里的所有人,大唐有一支秘密的的庞大军团,已经在靠近契吴山的路上了,要不了半日的功夫,几万大军就会把契吴山给围的水泄不通,到时候一个马贼都逃不掉,如此,一旦这个茶楼里有马贼的眼线,他们肯定会着急传递情报,好让马贼提前撤离,而李安只需要派人在附近仔细观察,就能发现有异常举动之人。
可今日,李安只带了两名护卫,没有人能胜任跟踪的任务,所以,还是先等等为好,以免白白浪费了这么好的一个计谋。
“客官,点个小曲吧!”
两名年纪不大的小娘子,突然出现在茶楼里,她们没有遭到任何阻拦就进来了,看来应该是茶楼的常客,经常过来唱曲给客人听,以至于茶博士都与她们熟悉了,自然不会驱赶。
来茶楼喝茶的人,都是有点小钱的,自然听得起曲目,很快就有一个人赏了一堆铜板,随意的点了一首曲子。
随着委婉的曲目在茶楼里回荡,气氛变得有些安静,谈话的人也都把声音压低了一些,以免影响这美妙的曲目。
李安轻轻凝视这两名小娘子,发现他们的年纪都不大,大约都在十五六岁的样子,一个人抱着琵琶正在弹奏,另一个则扶着古筝静静的站着不动,看得出来,她们两个人的技艺是不同的,一个是琵琶,一个是古筝,但两样不会同时演奏,一个演奏的时候,另一个就在旁边站着。
在这种情况下,若是再有人点曲目,空闲的这位,也是会去演奏的,只不过,不能在一起演奏,至少要隔开好大一段距离才行,比如弹琵琶的这位在一楼的大厅,那么,弹古筝的这位就可以去二楼的包房里面弹奏,这样声音不会互相干扰,弹奏的效果也能更好一些。
“客官,这是我们小店的特色小吃,如来神掌,您尝尝。”
茶博士端来了新茶,并递上了几盘小菜。
如来神掌,刚刚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李安还以为是什么了不起的好菜,定睛一看,居然是毫不起眼的鸡爪子,不过,这个鸡爪子比一般店铺里的鸡爪子都要大得多,算是大号的鸡爪子肉比较多而已。
“一个小小的鸡爪子,就能起个如来神掌的名字,你们可真有水平,说说吧!这鸡爪子,不,如来神掌,这个有什么说法吗?”
李安好奇的问道。
虽然这就是名副其实的鸡爪子,但至少也要有点内涵才是,要不然都对不起这么好的名字。
自古以来,很多名贵的菜品,并不一定是有多么的美味,而是因为起了一个非常霸气的名称,这个霸气的名称为这道菜增添了太多的光彩,让这道菜变得与众不同起来,让人一听就觉得高大上,有文化内涵,比如,霸王别姬,其实就是一只乌龟和一只野鸡而已,起这么个名字就显得很有内涵了,让吃这道菜的人觉得这很牛,还有一盘鸡爪子,叫降龙十八掌,一盘紫茄子叫紫霞神功,一盘西红柿撒点白糖叫火山飘雪,最牛逼的是一碗白开水放一小段葱叶叫一叶扁舟。
一般霸气的菜名,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奸商和欺骗,因为很多菜肴真的是太普通了,不论是食材还是技术难度都很普通,但却起了很多让人神往的名称,这的的确确有欺骗人的嫌疑,毕竟,很多第一次看到菜单的人,根本就不可能知道一叶扁舟是什么好菜,还以为有很多美味呢?结果端出来就是白开水放一片葱叶,这岂不是要把人给气晕了。
茶博士自然是做过功课的,见李安如此提问,非常淡定的回答道:“客官,我们的如来神掌,自然是与众不同了,您瞅瞅这个头,比普通的鸡爪子可足足大了有三倍多,是爪中极品啊!”
听了茶博士的话,李安差点喷了一地的茶水,这话说的太不要脸了,鸡爪子应该是越瘦越好的,越是粗大的鸡爪子就越是廉价,至少在后世是这样的,因为粗大的鸡爪子都是圈养的肉鸡,这种鸡的鸡肉难吃,也比较的廉价,鸡爪子的个头也是比较大的,在后世同样便宜的很,可在大唐的夏州,也许是很少有人搞饲料圈养,所以,这种胖胖的肉鸡,反而能卖出较高的价钱,尤其是肥大的鸡爪子,要比普通的草鸡的鸡爪子要贵得多。
也许在大唐的老百姓看来,肉肉的鸡爪子才能吃到肉,而草鸡的鸡爪子就是骨头和鸡皮,根本就没有肉,也谈不上好吃了。
这也与古代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息息相关,在后世的社会,大鱼大肉实在是太多了,而在大唐这个社会,大部分老百姓还是以素食为主的,如此,肉类就显得比较珍贵了,而越是肥腻的肉类就越是受欢迎,或许以胖为美也有这层意思吧!
总之,在大唐,肥的都是最好的,越肥就越好,就越是能卖出好价钱,其实,在后世的特殊年代,也同样是肥肉为王,当时,买肉都想要多买一些肥的肉,而不喜欢吃瘦肉,在夏州城也许也是如此吧!老百姓喜欢吃肥的,那肥的就贵,老百姓喜欢吃瘦的,那么,瘦的就会变贵,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
“如来神掌,必须要尝尝。”
李安品尝了一下,觉得味道还不错,非常肯定的点了点头。
“这两位小娘子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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