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4章 风靡(1 / 2)
《刀丛里的诗》让很多书迷都为之疯狂了。
这本小说实在是太好看了,好看的超出了大家的想象。
也许,从一开始,大家对这本小说就没有报多大的希望吧,也正因为如此,等买来看过之后,才会突然惊为天人。
大家还在继续讨论,继续贴着他们喜欢的段落,从人只要活得非常舒适、写意,一旦成了习惯,如果忽然放弃,那要比在功名利禄中陡然勇退还痛苦。是以心念黎民,才力过人,却无能为力、并无作为者,向来大有人在,贴到了今日平江富有风有雪;也合当有事。我宋嫂怀里的刀总是热的。龚大哥,我的刀不是用来切猪肉剁猪骨的。它只喝歹人的血。我宋嫂只用它来救你出去,要是办不到,我就用它痛饮自己的血。
唐风的小说里,小人物总是显得那么有血有肉,因为小人物想死也不容易,他们总说对生命充满了绝对的渴望,哪怕直到最后一刻,都不曾放弃对生的祈求。
比如说天下第七,他被杀的肠子都出来了,可还是想活着。
在《刀丛里的诗》里,也有很多热血的小人物,他们为了救龚侠怀不惜付出了生命,他们比很多人都显得义气了许多。
故事还在继续,江湖还在继续,网友的评论也在继续。
唐风呆在家里看网友的评论,看着看着就有些激动,他没有想到会有这么多人喜欢这个作品,当然,倒不是他觉得这个作品是自己写的才激动,而是因为他发现有那么多人在看了这本小说后,竟然有跟他一样的想法。
这种感觉就好像是突然找到了知音。
这也是为何很多志同道合的人能够走到一起,而没有共同兴趣的人却很难。
《刀丛里的诗》后,唐风又写了几个短篇,比如说《女神捕》比如说《弹指相思》
之后,他就没有再写,而是准备把《群龙之首》给拍了。
群龙之首的主角是戚少商,王小石带人逃亡,戚少商成金风细雨楼楼楼主,他也就自然成为了群龙之首。
但这个江湖,并没有他想的那么好玩。
想当群龙之首,必须有足够的胆识和气魄才行。
唐风要再拍电视剧的消息传出之后,网络上的网友自然都很兴奋,毕竟自从逆水寒后,他们等这个群龙之首已经等了好长时间了,快一年多了吧。
唐风的腿伤好了,他带人去拍群龙之首,只不过兴致已经大不如前,他总觉得生活少了一些乐趣,他的人生太顺了,他拍什么都能赚到钱,虽然这样一来他会生活的很好,但对于一个人来说,未免失去了一些动力。
唐风觉得自己应该做一些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才行,可是一时半会间,他却又找不到自己想做的事情,所以就只能继续拍着电视剧吧。
三个月后,群龙之首杀青,唐风本来是想专注于后期制作的,但这个时候,杨卡突然给唐风打了一个电话,说他有事想找唐风谈谈。
杨卡并没有在电话里说是什么事情,唐风知道事情可能很重要,所以他应下来后,就直接坐飞机去了北平。
自从搬到美丽岛后,唐风已经好久没来过北平了,下了火车做到杨卡派来的车上后,看着路上的拥挤,唐风突然有点想念美丽岛来,在他的美丽岛上,就从来不会出现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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