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魂者汇聚之地(1 / 2)

加入书签

魂者,三年感魂,三年入门。也就是说,一般的魂者修炼,需要三年才能踏入感魂境,再继续度过三年才能入门修炼灵魂。

因为感魂境入门,需要构建独特的魂道粒子空间,形成稳定的战魂台,然后和这魂者世界的战魂规则产生联系。

魂者的修炼,有数重划分,为感魂境、气魂境、泉魂境,胎魂境,命魂境等诸多境界,而每个境界,又有九重之别。

感魂境,便是魂者的基础。

而任何修炼者,一旦达到感魂境第三重,就拥有了以灵魂沟自然规则之中的战魂台、开启魂斗的资格。

天赋好的魂者,也可以自主创立自己的战魂台,创造独特的魂力小世界。

而魂斗,就是两名魂者进行灵魂战斗,在战魂台中,相互魂力化形的战斗。

除此之外,无尽魂域,划分为真实空间和真虚空间两层世界,真实空间就是现实生活的世界,而真虚空间,则是属于魂战的灵魂区域。不论是真实空间还是真虚空间,都在无尽魂域里占据着极为重要的位置。

魂者的修炼,需要在真虚空间之中进行,真虚空间,有着明显的一层层的递进层次,从最开始的战魂平原开始,到之后的血色荒地、庚金剑冢、风云古道、烟水洞天、冰寒雪原、紫炎虚空、精灵秘境、天祭地狱、光明圣城、黑暗帝陵、雷罚道山等真虚界。

每一个真虚世界,对应着与之灵魂战力相当的战力层次。

也就是说,无尽魂域,什么样的灵魂战力,灵魂要进行修炼就会进入什么样的‘真虚世界’。

这种划分,非常的严格和精准,也非常的强大和可怕。

而通过‘真虚世界’,哪怕是在天涯海角的两名强者,一旦同时在现实之中进入‘真虚世界’里,就可以在‘真虚世界’里见面,甚至于当场战斗,交流修炼心得,可谓是时时刻刻,天涯咫尺。

这,才是最为可怕的!

……

周若辰来来回回的将无尽魂域的信息理解了数次,将其彻底的熟悉之后,周若辰才知道,自己获取了这个进入无尽魂域的资格,等于拥有了一种绝世的逆天能力。

他的魂师能力,将会在无尽魂域里,被磨砺到极致!

而这种能力,若是在如今的这个世界呈现出来,魂师的能力,简直是绝世逆天之极,甚至于没有之一!

在无尽魂域里,感魂境的魂者,灵魂气息是灰色的,气魂境的魂者,灵魂气息是白色的,而泉魂境,则是绿色,泉魂境,灵魂已经化作了魂液。胎魂境,灵魂则凝聚出了魂胎,颜色是湛蓝色的。

只有达到了可怕至极的命魂境,灵魂才会显化出紫色。

所以,当那夏雨茜显化出了浅蓝色的灵魂颜色之后,周若辰显化出了紫色的灵魂印记气息,夏雨茜才觉得周若辰是在装模作样,是在调侃她。

毕竟如果境界差距了一个大境界的话,在无尽魂域这等战力严格区分的世界,那已经不是碾压那么简单了。

也正是如此,他的魂气显化紫色,灵魂的底蕴还是极为逆天的,因此被评判第一次的‘战力匹配’,便遭遇到了从上面的烟水洞天真虚世界里降临战力而下界的夏雨茜。

可是,明明是可以胜利的战斗,他却被一招秒杀,那评价太低,便失去了进入血色荒地真虚世界的资格了。

进入血色荒地这般真虚世界,好处也是极多的。这种真虚世界,相当于是一个特殊的秘境空间,能将所有的对于实力的魂者汇聚到这个区域进行撄锋,而每个这样的真虚世界,都拥有着三大特殊的磨砺方式,这三种方式分别是真虚战场之战魂台,战魂塔以及天赋阵。

真虚战场之战魂台,是虚幻的灵魂战场,里面灵魂不死,相当于永生不灭,可以尽可能的发挥自身的潜能和战力!极致的磨练灵魂战力!

战魂塔,则是灵魂的坚韧性的检测、锻炼之地,与自身的悟道能力、自身的意志有关。

天赋阵,则是一种检测灵魂天赋,获得对应的真虚战场之中的传承、功法等能力的一个特殊的地方。

无论是灵魂战场,还是战魂塔或者是天赋阵,在无尽魂域里都是有排名的。如在血色荒地的区域里,只要拥有对应的排名,就可以获得血色荒地规则降临的各种加成。这其中的好处,极为不凡。

只不过,要进入血色荒地这三大‘试炼之地’,也需要进行判定,被判定有了资格,才可以进入战魂塔或者是天赋阵。若是战魂塔和天赋阵在判定之后没有什么异常情况发生,那就是没有通过。

之前和夏雨茜的魂战,其实也是一种‘战魂台’的判断,可惜周若辰已经失败,等同于,周若辰丢失了一次颇为重要的资格。

这个时候,周若辰自然知道,虽然影响不大,但是下一次再触发‘魂战’,自己不仅要战斗,还一定要评价偏高才行,不然只怕是短时间都不可能进入无尽魂域的真虚世界了。

无法进入真虚世界,灵魂的磨砺和强大,就会受到明显的影响。

周若辰此时心中逐渐释然的时候,另外一边,无尽魂域里的血色荒地真虚世界,在那巨大的血色古城的广场上,站在传送阵之中的夏雨茜看着四周来来往往的那些年轻的男女魂者,不由一阵失神。

“紫色魂气,完全是命魂境的灵魂底蕴,但是被我一招秒杀了?这……其中真的有古怪,这少年邪尊者,看样子……真的是初出茅庐,什么都不知道啊!不过我这划分也太好了吧,竟是被划分到了血色荒地第一区域!

这样也好,这一片区域里魂者,那就都是绝世的天才魂者,与他们撄锋,也是一件快事。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