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身世迷雾(1 / 2)

加入书签

叶如陌轻咳了两声,“大爷,怎么了?”

老人似是恍了过来,“见到公子突然成了女子,想起一位故人,突然有些失态,真是对不住了。”神情哀伤,眼角溢出了两行浊泪。

“姑娘是哪里人氏?”

“大爷,我是天桥镇人氏。”

老人哽咽,“姑娘与族长小女长得太像了,当时她和姑爷成亲没多久,生了个女娃。分娩之时,天现异象,霞光映红了半天边,久久不散,为此,族长特地将其取名兮为月,下令举办宴席,狂欢三天三夜。后来,……”

叶如陌心里“咯噔”了一下,一时间,卧室里那张女子画像在脑子里清晰地浮现了出来。

在老人断断续续地陈述里,梅山族人的事情大致清晰了。

老人叫汐启,是梅山族的守墓人,地下陵墓后是梅山族的居住地。梅山族与云奚国、雪莽国先后成立,不附属任何国家,族风淳朴,世代经商,从不涉足朝堂之争。

梅山族就算是寻常百姓家也是生活富裕,族内一应俱全,有书塾、茶楼、戏院……,就像是一个小城镇。对待下人也相当友善,闲暇时,都可以参与族内的一些活动,因此附近姑娘们都愿意到这里来当差,但是梅山族人从不收留外人。

本以为,日子就这样平平淡淡过下去,自己也会在这里安享晚年。

直到,有一日,他偶尔听下人说起,小姐生下女娃之后,族内氛围徒然紧张起来,一切因由皆在刚出生的女婴身上,说女婴是福星,更玄乎的是,传言得此女者得天下。

一时间,众说纷纭,连下人见面都会提起这件事,大家心底明白,有了福星,梅山族以后再也别想过平淡日子了,以前的家训不涉及朝堂一说,只怕还会成为以后的牵绊,梅山族人重视财富的积累,在防御方面薄弱,至少没有像周边国家,有自己的军队。

福星出现,想天下安定者,必定希望福星平安长大,想天下大乱从中浑水摸鱼者,则想方设法至福星死于非命。

族内最高权力者,族长无机老人权衡再三,做通爱女的思想工作,将女婴交与云奚国皇室抚养成人。

先皇承诺,女婴长大成人即为太子妃,并约定重阳节来接女婴,这样的结果也算是给梅山族人吃了颗定心丸。

一切按部就班,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事情定下来了,女婴的成长有了云奚国庇佑,在大家看来算是圆满的结果了,人人压在心底的石头算是松了下来,女眷们都在为女婴做着衣裳鞋袜,毕竟是京师,这么远的地方,不是说见,便能见着的。

重阳节前三天,汐启至今都记得,那晚天黑风高,大家为了女婴的事照例忙到很晚,自己身为守陵人,用了宴席,便早早地与狗蛋回到了这里,当晚睡着很沉,以至于晚上的那场百年一见的沙尘暴都没能惊醒,直到第二天,起床时,发现门外就像是变了天,原本波浪似的沙丘有些移了位。

梅山族人在沙漠生存这么多年,对付暴风雪自有一套经验,当时没多想,依旧带着狗蛋前去看女婴。

不料,赶到山庄前,才发现,原本成片的房屋都已消失殆尽,沙堆上,是一群和自己一样茫然无措的云奚国使臣们,这时,才知道,那一觉竟然睡了三天三夜。

三天三夜里,发生了什么,谁也不知道,使臣们最后无功而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段历史连着梅山族人一起埋葬在时间里,已经在大家的脑海里消失殆尽了。

多年来,只有自己一直守着这座地下陵园,和尘封地下的梅山族人。

一声叹息结束了。

叶如陌抬眸望向面前的老人,这是一张什么样的脸?岁月的摧残下,满脸沟堑,谈到梅山族时饱含深情,自己的一生献给了梅山族人,哪怕在他们遭遇了灭顶之灾,仍然不离不弃,毫无怨言。

梅山族人蒙此大难,他却无能为力,一种深深地无力感袭绕周身,侵蚀这位风烛残年的老人,以至于疾病缠身,过早衰老。

一种冲动自心底蔓延上来,很想告诉他,自己就是那个女婴,梅山族人并未全族覆灭,还有希望。

话到嘴边,生生吞了回去。

太多的疑问浮上心头,看似与梅山族有着太多的关联,拨云见雾后,却发现所有的证据只是一种说辞,缺乏有力的证据。比如说自己的娘亲明明是霍氏,怎么会无缘无故成了梅山族长小女的爱女?

她虽然身世存疑,生得美貌,但是与卧室墙上画像里所见女子还是相差甚远。可是自己生的却与画像上女子无异,不知道内情的,定然会把自己当成画像上的女子,就像面前的老人,汐启。

如果这个朝代有DNA鉴定技术就好了,怎么会这么纠结。直接在卧室里的干尸上拔下一根毛发,交与相关部门鉴定就可以了。

侧眸,望向一旁的奚辰逸,神情晦暗未明,挺着一张俊脸自顾自地吃饭,姿势优雅,动作行云流水,就算是狗蛋一直在他脚下转来转去,忙不迭地吃着他扔下来的骨头,依旧神情高冷没有一丝异样。

叶如陌却感觉出来,这厮平时不是食欲一般,特别是对着自己不雅的吃相时,今日,是怎么了?

与这些鸡块有仇吗?

或是太好吃了?刚才只顾说话,没怎么吃,味也没尝到。

想到这里,疑惑地夹起一块,放入嘴里,眉毛、眼睛皱到了一处,这盐放的,就像是不要钱似的,但是,当着老人的面不好意思吐出来,只得脸上挤出一丝笑意,生生吞了下去。

摇头叹道,好好地一只鸡就这样糟蹋了。

一旁的奚辰逸依旧执筷不停,这厮是不是尸毒还未好全,这样吃下去,等会去了死亡谷,路上得喝多少水呀!忍不住轻咳了两声,轻声说道,“爷,这鸡这么好吃?”

奚辰逸恍了过来,浅笑,“刚才想事情去了,你们说什么?”

切,这厮今日是怎么了?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狗蛋。”叶如陌不再纠结他是否有没有听,夹起碗里的一块鸡肉扔了下去。

狗蛋摇着尾巴欢快地钻到了叶如陌的脚底下,狗嘴里不断地呜咽着,快活之极。

耳边响起汐启幽幽地声音,“狗蛋那时还是条小狗,兮月粉嘟嘟地,她最喜欢闻在兮月身旁了,就像现在这样。”神情伤感,像是陷于回忆不能自拔。

叶如陌低头望去,狗蛋正在脚下悠悠地摇晃着身子,不时地冲着自己“汪汪”地叫上几声,样子呆萌极了,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怎会相信它就地下陵墓通道里出现的那一抹矫健凌厉的白影,速度之快,攻击力之强,不亚于一个高手。

“狗蛋。”低唤了一声。

狗蛋摇头乞尾地望着叶如陌,一只鸡块又扔了下去,不得不说,对于这条狗的好感又上升了一个层次。

直到门外,太阳升起,这餐饭算是接近了尾声。

心底有太多的疑惑要解,但是还不到时候,做为梅山族人的守墓人,他已经将所知道的,都告诉了自己。

“大爷,请问您知道死亡谷离这里有多远?”

汐启微微一怔,“姑娘要去那里做什么?那处地方是沙漠里的禁忌,地处荒漠,就算是周边的牧民也没有人去。”

叶如陌浅笑,脑子真是不太好使了,记性也不好了,先前才说过,这会又忘了,当下只得耐心地再说一遍,“大爷,我们有朋友困住那里了,我们得去找他们。”

“哦。”汐启恍了过来,“此地离死亡谷相距甚远,途中得穿过较远的沙漠,周围渺无人烟,水源干涸,加上沙漠天气变化莫测,如果两位徒步而去,很有可能会迷失方向,只怕凶多吉少。”

“这…。,怎么办?”叶如陌瞪圆了眼望向奚辰逸,今日的他异常沉默,但是现在没有心思去猜测。

话音刚落,不待奚辰逸出声,汐启苍老地声音在耳边再次响起,“如姑娘不弃,可以带狗蛋一起去,它自小生活在沙漠里,对这里熟悉的紧,机灵能干,每日的生活也不用老朽操心,这些野味都是它从外面叼回来的。附近的牧民偶尔到这里来,还能拿余下的野味和他们换些其它的必须品。”

叶如陌愕然,难怪,刚才自己还在疑惑,沙漠里,远离尘世,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怎么有能力果腹?

这么说,狗蛋真是一条不错的狗。

眼眸向下望去,不知什么时候,狗蛋已经依偎在了老人的脚下,身子软软地靠在他的腿上,眼眸里似是流露着一丝不舍,望向老人呜咽着,狗嘴里不时地发出呜咽声。

场面感人之极,叶如陌心沉了下去,老人再怎么热情,狗蛋再怎么与自己投缘,自己再怎么喜欢狗蛋,一人一狗这么多年的情分,自己怎么忍心抹去。

更何况,老人已经风烛残年,与两人一起长途跋涉,身子扛不住,带走了这条狗,他也只有死路一条。自己如何忍心对待一个刚认识,便把自己身家性命托付给自己的人。

“大爷,您的好意我们心领了,狗蛋不能带走。”叶如陌浅笑,阳光透过门口照在她绝世容颜上,汐启眸光闪闪,似是又回到了当初带着小姐玩的时候。

今日的他,似是精神好了许多,满是沟堑的脸上泛着一丝红光,眼眸熠熠生辉,望着叶如陌像是有说不完的话,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小姐小时候的一些趣事。

叶如陌一直耐着性子回应着,老人太可怜了,梅山族遭逢大难后,一直守在这里,忍受着这份常人不能忍受的孤单。以至于看到自己长得像他疼爱的小姐,压抑了十多年的情感,一瞬间像是找到了宣泄的途径,停不了了。

奚辰逸一直沉默着,听老人讲这些琐事,没有一丝不耐烦,相反兴致盎然。

弄得叶如陌一头雾水,不时地望向外边,今日,太阳是从西边出来的么。

虽然两人急着离开,但是对于一个这样的老人,终是不忍直接告辞而去。

一直到日上三竿,老人抬眸,望了望门外炙热的日头,手扶桌板站起身来,神情晦暗莫测,手拽叶如陌的手臂,哽咽,“老朽自感与姑娘有缘,狗蛋也喜欢姑娘,如果真有一日,姑娘确实与梅山族有着不可割舍的关系,请记得,一定要给梅山族人寻一个公道,以慰梅山族人枉死之魂魄,让他们早登极乐,重新做人。”

声音暗哑低沉,透着一丝悲凉,叶如陌为之动容,却不知从何劝慰。

这个朝代人们笃信枉死之人,怨气太大执念太深,魂魄一直流连于人间,不愿投胎做人,只有大仇得报,才会安心转世为人。

半晌,迎向汐启饱含期盼的眸子,轻声回道,“大爷,您放心,如果有那么一日,在下一定拼尽全力,也会给梅山族人讨回一个公道。”

吃了一只鸡,便接了一个这么大的cise,是叶如陌始料未及的。但是老人话说的很活泛,确实与梅山族有着不可割舍的关系,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除非是自己族长的孙女,云奚国皇室想要保全的孩子,自己才需扑汤蹈火为梅山族报仇。

当然,真是这种情况,自己绝对会义不容辞,毕竟全族被灭,多大的仇,而且是和自己有关,这仇不报有何颜面,又苟活于世?

只是,这种概率有多高?那三天三夜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惨遭横祸时,连云奚国都无能为力,试问,一个襁褓内的孩子又如何逃生?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