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意外人生郝欢乐(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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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闻人语换洗出来,郝欢乐已经跑没影了。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她竟然连昨晚的床单也带走了,而且并不在这房间里的任何角落里!闻人语正想拿了那留下羞人痕迹的床单去洗,却翻遍了这70平米的小空间也找不到!那张一米五的床上更是大刺刺的裸着光秃秃的席梦思。

“郝—欢—乐!”她额上的青筋又隐隐浮现,好不容易平静的神色又起波澜,这人必是将它藏起来了!那本应纯洁无比的蓝胖子床单,在郝欢乐的别有用心下污成了金灿灿的黄颜色。羞得闻人语红透了一张俏脸,几乎又需要再洗一轮才能恢复清爽了。

她当然没有那个美国时间瞎耗,而是趁着那人鬼鬼祟祟开溜的时候,打开了那扇紧闭的木门——那里确实珍藏了她的过往——在那人从她的世界消失后的过往。

她径直走在各种林林总总的小物件之间,那是她精心准备却从未送出的礼物。每一年那人的生日,每一年的七夕,每一年的情人节,每一年的中秋,每一年的圣诞,甚至每一年的儿童节,在每一个可以拐着弯想起那人的日子,她都管不住自己的心,悄悄地为那人备上一份礼物。有三块钱一版的七龙珠不干胶,有一块钱一个金币巧克力,有20块钱一个的加菲猫电子表,有一百多页的临摹专用字帖,有代表分离中的思念的风铃,有各种各样她想象中那人会喜欢的小玩意。每一个物件上,都贴了标签,注明了何时、何地以及“我想你了”。

直到后来,她终于抵挡不住思念,忍不住用空手套白狼这个陌生的身份去接近那人。一点一点地渗入她的生活。令她欢喜雀跃的是,那人果然还是一如既往的单身,令她沮丧悲哀的是,那人始终没有忘掉那个人。她对她的思念有多深,那个人对那个她的爱就有多深。哪怕她每次都故作轻松地隔着屏幕明嘲暗讽,那人也笑着无厘头地保证最后想一次。然而她还是会在不久的日子里,再次看到屏幕那端的人脆弱得像个孩子,控诉着又一场没来得及做完的美梦。那个人会喋喋不休的告诉她,她又在梦里见到了她的她,她们又如何如何别扭,又如何如何的在意。即便只是梦里苍白的对话,那人也会小心翼翼地回味,连她也不得不陪着听了一遍又一遍。她在屏幕的一端肆无忌惮的诉说着绝望的思念,而她,则在另一端,等待着遥遥无期的相守。

有无数次,她多么想亲口向那人表白,告诉她,她梦到她的次数远比她梦到那个人要多得多,她与她的相识也远比她与那个人更早,她对她的爱也比她对那人的爱更为久远。她的痛,她感同身受,而她的痛,她却无从得知。她含着泪笑着自嘲那即便在梦中也不敢相见的怯懦,她隔着冰冷的屏幕触摸着那些疼痛的文字,最终只能化为一声冗长的叹息。她多么想一把将那垂头丧气的人从屏幕上拽出来,狠狠地搂住安慰怜惜,再不让她为了别的人伤心落泪。然而那时的她还不行,她还没有足够强大,她的仇还未报。

严格说来,那是替将自己带来这个世上的人,向另一个将自己带来这世上的人报复。她,不过一个媒介而已,不论是这场报复是因爱而起,还是为恨而孕,她所做的,只是替那个可怜的女人她的母亲完成一个遗愿而已。

她记得她的母亲临终时,只留下了一句话,她说,“我希望他记着我一辈子。”呵,她怎么可以这么傻?被抛弃了那么多年,在生命的尽头,甚至没有一句像样的话要交代她这个唯一与她血脉相连的女儿,却满心满愿的盼着那个根本不可能的奢望。她在回光返照的那一天,微笑着向还在念初三的她说了好多好多他们之间的故事。

她说,她和他同样的城里下乡的知青,她才华横溢,他富有诗书,他们几乎是公认的一对璧人,即便在那个保守的年代。他总说“闻琴声而知雅意”,夸她是如名字一般清雅的女子。而他的名字宇仁,则频繁的出现在她的口中。她感激毛/主/席上山下乡的伟大决策,让她在锤炼自身的同时,邂逅了生命中的良人。她盼望着,劳动改造过后,他会领她进入他的家,她会成为他的妻。一切,都是说好了的。然而,当一切本应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发展,遇到了那次意外后,一直以为的幸运嘎然而止。

闻人语并不知道那是怎样一场意外。因为说到这个的时候,她已经瘦弱不堪的母亲突然狂躁不安,歇斯底里的叫她滚。甚至将上前去安抚的她发疯一般的厮打,虽然力道已经被病体消磨去不少,但那发狠的劲头却让她吓得不敢动,一动不动地承受着一名病危之人的刻骨恨意和悲伤。只至她的姥姥,或许并不是真的姥姥,一边哭着求对不起,一边用自己的佝偻的身躯为她挡住她亲生母亲的怒火。那天晚上,她的母亲从昏迷中醒来,爱怜的捉了她的手轻轻抚慰,却并没有一句对不起,有的,只是一句不置可否的“我后悔了”。她不知道这句“我后悔了”,是后悔打了她,还是后悔曾经抛弃了她,或是后悔回来寻她,甚至是后悔生下了她。只知道那次意外后,她意外地来到了这个世界,成为了最大的意外。

在那之后为数不多的几天里,她的母亲再没有狂躁,安静得就像在等死一般。或许,她本来就是在等死。她偶尔会哼着过去的歌谣,眼里是年轻的憧憬,嘴角那愉悦的弧度让人不忍打扰。她只能躲在门后,悄悄的看她,看她沉迷在那个没有意外的未来里,看她用残存的生命来为自己编造幻梦,看她一声声温柔的轻唤“宇仁”,她从来没有那么一刻,如此的痛恨着这个跟了自己15年的名字。原来竟是这般的与众不同!不同于黄村,不同于母亲,不同于母亲心里的那个人,不同于任何人!就像意外一样,突兀的存在!

母亲还是带着一抹虚无的笑走了。简单的料理了后事,她立即变卖了l市的房产,和姥姥一起搬回了郝欢乐姐姐所在的城市。尽管这里的消费水平更高,尽管在这里她们谁也不认识,尽管一切举步维艰,但她迫切的需要逃离那个对她而言充满了恶意的城市,哪怕她只在那里待了不到三年。狼狈的她,仅凭同一片星空,共一城风雨,就能汲取那一丁点模糊的温度。她想念那个温暖干净的笑容了,比母亲更温暖,比姥姥更纯粹,比世界上的任何人都要好。她想念她的信,她装模作样的老成,她字里行间的幼稚,她自然流露的关心,她毫不掩饰的亲切。这些一点一滴的好汇成了记忆中的阳光,是她能得到的唯一慰藉。即便她的小姐姐早已不记得她,再相见亦不识。

由于母亲的事,她成了n市的转校生。姥姥以为她跑回n市是因为思乡,便什么也没多问,配合她迁回n市,也为了她的中考,并没有要求回村。只租了间三十平的房子,离她转校的地方并不算太远。尽管她的母亲给她留下了不少的生活费,可城市不比村里,她们一老一小过得也十分拮据。为此,她姥姥去给小区当保洁员,终点工,甚至空余下来的时间去拾荒,她总是边背单词边跟着。生活本就如此真实,没有的就自己努力去拿,仅此而已。而对姥姥,她对这善良慈爱的老人是愈发的感激,却又对她的身份隐隐起疑。直觉却告诉她,那会是个可怕的答案,坚强如她,亦不敢触碰。

或许念念不忘,必有回响所言非虚,在她偷偷的企盼中,她终于又见到了她,她一眼认出了她,她却是真的忘了她了。

那是因为姥姥换了一个较远的小区做保洁员,尽管远些,但工资要高些。那是一个闷热的夏日黄昏。她放学后煮了一些粥,就出去接姥姥。一路熟练地翻着拣着塑料瓶与纸皮,一路向姥姥说的地址找去。她已经很小心的提着身后的麻袋,避免蹭脏了校服,可即便再小心翼翼,汗水在酷暑下仍然不断冒出,高温烤得她的头脑昏昏沉沉。这几乎是要中暑的预兆了,她取出背包里的水,小心翼翼地咽了一口。身边有与她一般大的女生追逐嬉戏,路过她时却不约而同的敛了神色,甚至捂鼻而过。阴冷的目光令一直箍着她的阳光都黯淡了几分,却也仅是这样而已,她早已习惯了冷眼,过早的适应了这个世界的灰暗。她盯着那些与她同样一身校服却完全不一样的女生,心底突然涌起了一丝不安。如果是小姐姐,她会不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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