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4章 机遇(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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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蒙古习俗,新大汗确立,必须经过宗亲聚议的忽里台大会通过,才能成为合法大汗。虽然忽必烈在策封诏书中以成吉思汗的遗训作为册封太子的根据,但这种确立储君的方式并不符合蒙古习俗。外宗宗王对于忽必烈继承汗位便多有不服,前有四大汗国的分崩离析,后有兄弟阿里不哥的争位及窝阔台一系的宗王的反叛。最高汗位转到拖雷系后,继承汗位的长子蒙哥暴卒,忽必烈和阿里不哥争夺汗位。

阿里不哥作为幼子,已成为蒙古汗国本土的实际统治者。他准备召开库里尔泰,以确保自己被举为大汗。而忽必则烈抢先行动,率军北上,在开平自称大汗。阿里不哥则在和林称大汗。一国不容二主,于是,忽必烈和阿里不哥兄弟大开杀戒。经过多年鏖战,阿里不哥败北向忽必烈投降。忽必烈为了笼络人心,没有杀他,而是作为俘虏囚禁至死。

另外作为窝阔台汗国的实际创立者海都,以成吉思汗曾经说出,只要窝阔台有一个吃奶的后代,都比其他人优先继承,因此他不断反忽必烈,积极谋求自立为大汗。他为人聪明能干而狡诈,逐渐纠集部众,以海押立为基地,势力日盛,成为窝阔台系诸王的首领。

至元六年,海都同八剌等察合台后王、术赤后王于答剌速河畔召开忽里台,众推海都为盟主,一致对抗忽必烈和伊利汗阿八哈,誓约保持游牧生活与蒙古习俗。从此察合台汗国和窝阔台汗国脱离了大蒙古国皇帝的直接控制,海都觊觎大汗之位,助阿里不哥作乱于前,联合诸汗国武力对抗忽必烈于后,双方不断发生战争。元军虽始终占上风,却无法彻底击败海都。

传统上,蒙古可汗有四个斡耳朵,忽必烈也不例外。他的第一个妻子帖古伦,在他成为大汗之前就去世了。察必和南必同属于第二斡耳朵。察必的儿子真金被选定为忽必烈的继承人,另一个儿子朵儿只早死。其他两个儿子,忙哥剌和那木罕,都未被选定为继承人。

但是忽必烈对他们有足够的信任。忙哥剌被立为安西王,镇守唐兀之地;那木罕则是北安王,镇守原女真之地。此外其五子忽哥赤封为云南王,镇守西南;奥都赤为西平王,以西夏之地为领地;还有讨伐安南失败的镇南王脱欢,被贬到了鄂州镇守江南之地。他们皆手握重兵,汗位的潜在争夺者。

另外蒙古习俗幼子守业,幼子在继承父亲财产、地位方面居于优越地位。因此真金的太子之位至少在蒙古贵族中间是有争议的。北平王那木罕为幼,至元六年忽必烈派他进攻海都,结果兵败被俘。十年以后,当他回到大都,对忽必烈封太子一事大为不满,他曾问忽必烈,其听后大怒,斥而逐之。这说明真金虽被封为太子,其地位与中原王朝历代的储君并不一样,而在真金的政治生涯中也受到了诸多的限制。

所以赵昺觉得陆秀夫说得不无道理,即便真金被立为太子,在忽里台大会上也会又番争斗,当然他们闹得时间愈久,打的越厉害,对于自己的反攻也越有利。而按照蒙古惯例,新汗未被推举出来之前,蒙古汗国的事务由皇后掌管,在大都留守的南必皇后正孤独、寂寞、冷,跃跃欲试的参与朝政,他估计其也不会放过机会,肯定要适时插上一脚。

因此忽必烈一旦身死,内外夹攻之下的蒙元政权定会陷入内乱,多方的加入也会使局势进一步的复杂化,绝非一天两天能解决的。而既然是去打架,肯定不会单枪匹马去参加忽里台大会,各个宗王必定会率领本部兵马前往,可这些宗王率领的正是蒙元最为精锐的军队。当然赵昺还希望真金在成功继承汗位前,或是时间不长便‘驾崩’,那样一来卷入的人将更多,他就有好戏看了。

若是蒙元汗位一起,隶属于各个宗王的军队将大规模北上,留于江南的蒙元武装力量除了镇戍州府的探马赤军外,只有各行省宣慰司的屯驻军。如此一来,赵昺以为自己在东南内陆地区发展的各个地方武装也应有一战之力,配合主力占据东南。

赵昺发展的地方武装起初不过是一群盐枭和基层社会的黑道豪杰,经过事务局整合将这些黑道大哥们组成松散的同盟关系,散布在东南各地。盐枭们一股最多的几百人,少的几十人,与土匪不同,他们没有固定的山寨,只有各自划分的地盘。平时在家种田,有事集合在一起武装走私或是打劫,战斗经验就来自于争夺地盘的私斗和元军缉私队伍的战斗,根本无法对付成编制的大股敌军。

看过《水浒传》的都知道,梁山泊的强大是在关胜、林冲等军官加入以后。在这些有军事素养的人率领下,梁山军队开始可以和朝廷官兵正面对抗并取得胜利,盐枭队伍的发展进程也是这样。随着赵昺通过对私盐渠道的有效控制,渐渐将盐枭们的同盟关系变成有组织的‘犯罪团伙’。

而后再利用派遣的官吏和军事骨干,把他们变成有战斗力的武装,然后再通过战斗吞并零散的土匪、草寇,控制了一些地区,盐枭们获得了当地基层社会的领导权力。一个村庄加入他们的组织,则这个庄子就不用担心遭到土匪的袭击;相反,如果一个村子没有他们的人,那么很快就会有附近的武装将这里的一切抢光。

元朝的地方组织,在县之下乡、里(坊、厢),或乡、里(隅、都),设乡董、里正、都董。在基层,有村社、里甲组织。凡五十家编为一社,以汉族地主、乡耆为社长,负责统治基层,催交税收。在社长之上,另有蒙古提点官进行监督;并派遣蒙古军队或探马赤军驻社,与民共同编社,进行军事控制。村社之下有里甲,凡二十户编为一甲,甲有甲主,由蒙古人和色目人担任,拥有无上权力,衣食由村民供给。

如此地方上便有了两股势力,元廷们通过国家机器维护地方治安,收取税赋,加上基层的蒙古人贪婪专横,土豪劣绅们也狗仗人势借机横行乡里。百姓遭到了欺压,他们惹不起穿官服的,便只有求助于那些盐枭,往往都能得到满意的解决。

这样一来盐枭们不仅仅用暴力威胁村庄提供物质和人力,他们还建立了基本的秩序,老百姓们有了纠纷会向他们寻求仲裁,一般都能获得比较满意的结果。这已经是黑社会发展的高级阶段,开始为民间提供司法服务了。但是与官府的冲突也难以避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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