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有过,人必知之》与《一封感谢信》(1 / 2)
一、苟有过,人必知之
【原文】
子曰:“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论语·述而》
【译文】
孔子说:“我真幸运,如果有错,人家一会知道。”
【故事】
闻过则喜
鲁君为周公的后代,吴王为周公伯父泰伯的后代,鲁、吴两国国君家族同姓姬。依礼法,同姓不通婚。鲁、吴两国之间,一国的国君是不能从另一国君主家族中娶妻的。而鲁昭公从吴国国王家族中聚了一位夫人,按照惯例,国君夫人的称号应是出生国国名加上本人姓,应叫吴姬。为了回避同姓,昭公为她改称号为“吴孟子”。尽管如此,此事亦引发异议。
鲁哀公三年(公元前492年、周敬王二十八年),六十岁的孔子率弟子周游列国,客居陈国司城贞子家中。陈公召见孔子,请教肃慎氏之箭的事,孔子于陈庭辨矢讲箭史,博得满朝文武喝彩。
事后,陈国司寇赴孔子居处拜访。当时,孔子正与弟子巫马施在客厅研讨“礼”,见客人来访,巫马施入内间回避。
在问过师徒在陈生活、学习情况之后,陈司寇问孔子:“鲁昭公懂得礼吗?”
显然,这是个有所指的敏感而棘手的话题。
孔子资质高,反应灵敏,当即从维护国家尊严的外交角度,郑重回答:“鲁昭公是懂礼的。”
趁孔子临时离去,陈司寇作个揖,请巫马施来到自己面前,然后说道:“我听说君子是不偏袒别人的过错的。孔子作为鲁国最著名的君子也偏袒吗?鲁君从吴娶妻,因同姓,讳称她‘吴孟子’。鲁君这样做,如果算是懂礼,还有谁不懂礼呢?”
待孔子和巫马施送走客人后,巫马施将陈司寇的话全部报告老师。
孔子愉快地说:“我孔丘真幸运呀,如果有了过错,人家必定让我知道。”
巫马施不解地问:“老师。陈国司寇明明指出了昭公不懂礼和你偏袒他的错误,你却感到‘幸运’,喜悦,这是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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