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八章 焚灭之火(2 / 2)

加入书签

“那他应该算是怪,而不是妖。”

“亦妖亦怪,但他的本体是妖这点绝不会错,要不是我曾经在门中前辈的札记中看到类似的记载,也想不起还有这么一种阴损的炼蛊方式。”

许行空不怀好意的上下打量了铁线蛊王几眼,嘿嘿怪笑道:

“原来这还不是本体,你可真是够小心的,我很好奇,你的本体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呢?要不那你大方点给我们展示一下?”

铁线蛊王不屑的回道:

“别浪费精神了,你们几个小娃娃想要跟我玩心理战还早着呢,玩心理玩灵魂,你们根本连门都没进,在现实中你们还能跟我磨磨时间,但是在这里,你们只会死得更快,放心,我一定不会食言,你们的魂魄我收下了。”

许行空左右看了看林晓枫和小路,三人会心的一笑,许行空这才转向铁线蛊王:

“这都被你看破了,说说话能缓解压力不是么?好吧,虽然你说的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但是不试一试谁会知道鹿死谁手呢?哦,对了,你懂这个成语么?”

“无知小...偷袭!无耻!”

许行空没等铁线蛊王的话说完,忽然就动手抢攻了,刚才在现实中被动挨打的闷气,如今被许行空可是一股脑的发泄了出去。

铁线蛊王吃惊的看着面前三个男女,他不明白为什么他们忽然自己燃烧起来了,这肯定不是因为这里光线不够所以将自己做蜡烛用,那么他们燃烧自己的目的必然是想要向自己发动攻击的。

铁线蛊王可不是一个习惯被动挨打的人,他选择的是以攻对攻,原本凝成人形的线状分体忽然间炸裂开来,像是暴雨一般从四面八法射向正变成熊熊火焰的许行空三人。

这回真的是焚身以火了,许行空他们当然不是在准备什么同归于尽的法术,这是许行空在将三人的元神力量尽数的注入虎牙噬魂并激发解离术时发生的情况,由于元神能量急速灌注,被注入了解离术的虎牙噬魂被暴涨的能量撑了起来,形成一股火焰似得形状包裹住了许行空三人。

许行空自己也没有预料到情况会变成这样,这很可能跟小路有关系,因为小路的元神中有虎魄,也许是虎魄跟虎牙噬魂产生了意料之外的共鸣,才造成了现在这个意外情况。

虎牙噬魂得到虎魄的意外强化当然是好事,但是,凡事都是有利有弊的,虎牙噬魂与虎魄相互作用,展现出强大效果的同时,也疯狂的汲取着三人的元神力量。

由于林晓枫和小路的元神能量远逊于许行空,而且两人将控制权完全交给了许行空,在虎牙噬魂爆发的瞬间,两人的元神就被爆燃的烈焰吞噬了,而许行空的元神却并没有被彻底卷进去。

如果说许行空心里不后悔那肯定是假的,现在许行空肠子都已经悔青了,虽然现在林晓枫和小路元神实控燃烧很可能只是暂时现象,但是一旦战斗持续太久,或者战斗消耗过大,那么她们两人的元神可能真的就会被虎牙噬魂燃烧殆尽,再也回不来了。

但是心里再后悔也没有办法逆转如今的状况了,更何况,现在这种状况未必不是小路和林晓枫主动造成的,因为小路肯定比自己更清楚虎魄的作用,而她想要利用好这点,必然也偷偷跟林晓枫沟请教通过,这两个女人分明是早就做好了牺牲自己保全许行空的打算。

许行空心里百感交集,在痛悔的同时,心里也满溢的幸福和感动。

只是时间不等人,如今他可没时间感动,迅速的将心中如滔天巨浪一样翻涌的情绪甩开,许行空全心全意的投入到了眼前的战斗之中。他从未如此坚定的相信,想要保住关爱自己的女人,就只有干掉眼前的敌人,他已经将所有悔恨感动过和恨意,都化作了滔天的战意,哪怕眼前是无法跨越的天堑,也必然要将之一斩而断!

干掉铁线蛊王!

许行空如今心里只有这么一个念头,这个念头如同能助燃的高纯度氧气一样注入了虎牙噬魂之中,虎牙噬魂的火焰顿时又炽烈了三分,那强烈的光芒刺得铁线蛊王的眼睛要睁不开了,但是很矛盾的是,那火焰同时给他一种极致内敛的感觉,那一团火焰之中充满了凝而不发的恐怖力量,仿佛一个极为危险的炸弹一样,一旦触发就可能会将自己炸得粉身碎骨。

但是,铁线蛊王已经没时间迟疑了,攻击已经如离弦的利箭一般无法改变了,而且铁线蛊王身为强者的骄傲也不允许让他此刻放弃对攻。

其实进攻还是防御在元神空间中区别不大,这里跟现实世界是完全不同的,所谓的空间概念更不能同日而语,比如铁线蛊王明明只是正面攻击,但是那无数利箭一般飞射的铁线分体却是从六个方向全方位的射向许行空三人化作的火焰的,在这里空间只跟意念有关。

同样,许行空即使站在那里不动,只要他心念一动,这团火焰立刻就会烧到铁线蛊王的头上,所以,防御躲闪什么的意义并不大。

说时迟那时快,两人在心头飞快的掠过各种思绪的同时,暴雨一般的黑色铁线分体像是被无形的东西吸引一样,向着那团炙白的火焰飞去,眨眼间,那团耀眼的火焰就被黑色的芒刺给掩盖了。

光芒收敛,是失败了么?

“啊!”

一声高亢刺耳的如同撕裂金属一样的惨叫声忽然响起,这分明就是铁线蛊王的惨叫声!

能让一位实力地位都很尊崇的强者不顾颜面和形象发出这种惨叫声,可想而知他现在遭受的伤痛有多么严重了,虽然,表面上看他在到目前为止的搏杀中占可是据着绝对优势。(未完待续。)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