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浴血(1 / 2)
事实上,火车冲阵这个主意,还是从上次的大围猎中得来的。
当时,愤怒并且皮糙肉厚的野猪不顾身上血流如注,硬生生的撞开了士兵的密集超长枪阵,并且以完全不逊色于战马的威势把几个士兵压成了破麻袋。
于是,唐伯爵就有了灵感。
但是德斯蒙德领地内不可能有那么多的野猪,就算有,又有什么办法把它们带到战场上去?因此,他就需要一种平时老实温厚,但是一旦发起火来同样是无人能挡,而且更加的,最少是同样皮糙肉厚的畜生,那就是牛。
火牛=野猪=战马。
但是想要控制牛往哪冲一样不容易,牛毕竟不是战马,牛也没有经过任何训练,一旦到时候起了火,火牛却是在自家阵型里面横冲直撞,那乐子可就大了。
于是,在经过了好几次的演练之后——当然,演练的时候牛都是没火的,唐伯爵终于想出了一个完美的主意,那就是用红布。
就好像是西班牙斗牛士那样的,只要一把红布支起来,牛就会好像发疯了一样直直的往红布那里跑,这中间被剑砍,被刀刺都不会有一反应,它们就这样一直的跑,一直到血流干流尽为止。
于是,唐伯爵就十分坏心眼的挑出了一匹快马,再由一个技术十分好的轻骑兵骑着,等到牛身上晒干的草杆一被燃,轻骑兵立刻放下手中卷着的红布,骑着马就没了命的往前跑,而火牛也就像是赛跑一样疯狂的在后面追,只要火牛群一跑起来,那么它们再想停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了——别的不,身上火焰滋滋的烤着,光是这样的刺痛就足以让它们发狂了!
然而,即使是这样的设置,也难免会有火牛没有跟上阵型到处乱跑最后撞回原地的——事实上,唐伯爵一共放了五百头火牛,而最后撞到他自己的大概就有着三四十头左右——但是!但是无论如何,被三四十头牛撞,总比被二百名全副武装总重达到半吨的重装骑士正面撞击要好的多!
“全体都有——立正!品字阵,弩手在前,快!”
看见火牛阵一击奏效,唐伯爵兴奋的涨红了脸,这样的高声大喊着,废掉了艾德公爵的骑兵,他已经赢了一半了!
所谓品字阵,顾名思义,就是结成三个阵型以品字形排列,唐伯爵的超长枪兵每一队有十一人,一列就是有五个这样的队,然后纵深是四排,这样的一个阵型中超长枪兵就有0人,然后左右两翼分别放上100人的刀盾兵作为护卫。而弩兵则站到队列的最前端,追击的时候可以进行压制性射击,一旦敌人步兵冲锋了,也可以立刻就跑到品字的中间,在这个地方再射击。
实际上,唐伯爵的这个阵型已经有了早期瑞士佣兵的风范了,早期的瑞士佣兵,就是以这样的品字阵型独步欧陆,在1477年的南锡会战中,不但彻底击败了当时称霸西欧的勃艮底公**队,甚至用长戟砍破了公爵“大胆查理”的脑袋。
不过,瑞士佣兵们采用这个阵型的时候,他们的阵线要更宽广,他们的纵深要更浅,而且他们的周围不仅仅有着刀盾兵,还有着轻骑兵的守护。但是唐伯爵,他并没有足够的轻骑兵,而且他也没有足够多的信心,要知道,超越时代半步是天才,超越时代一步却是疯子!况且,几百年后的阵列拿到现在来真的可以大杀四方吗?这一唐伯爵也不敢确认,所以他只能更加保守一。
但是,事实证明,它就是可以大杀四方的!
当时,艾德公爵眼看着唐伯爵的超长枪兵枪阵以密集阵型层层推进,步伐整齐而寒枪森严,犹如铜墙铁壁一般不可撼动,又如同滔天巨狼一般呼啸而来,他的心中都快绝望了,他实在想不出来,要怎么样才能够对付这样的军队,要靠天上的天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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