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30懒癌是病(2 / 2)
樊尘听着曾娇娇的声音,觉得如果从客观角度上来评价的话,只要她开始混网配圈,一夜蹿红几率会很大,并且很有可能会比自己还要红。
再加上与她和音的是雷嬴!雷嬴这个人,声音比较有特点,平时说话的本音有点厚,而且带着一丝丝的鼻音,可一旦唱起歌来,发音就像是突然变了个人似得,不但鼻音更重了,有时在咬字的尾音处还会不自觉的加上一点颤音,让人听着浑身酥酥的。
这样的两个声音合在一起唱一首歌,将在座的所有人全都震住了。待一首歌唱完了,大家却还都保持在吃惊的状态中回不来,直到下一首歌的音乐声起来了,大家才回过神来,热烈的鼓掌。
“天呐!这声音搭配的简直太完美了!”
“人美,歌美,还学霸,嘤嘤嘤,还让不让人活了。”
“你们有没有觉得雷嬴和曾娇娇有点夫妻相?”
“哎呀!我也想说来的!”
同学们的惊叹声此起彼伏,夸赞的声音飘进曾娇娇的耳朵里,让她一阵子的脸颊发烫,于是在和唱完这首歌后,她立马抛弃了刚刚的搭档雷嬴,低着头娇羞的挤回到和她关系交好的几个女生中间去了。
同样的话,樊尘自然也是一句不落的听进了耳中,虽然他极力想要关上耳朵,将那些赞美的话屏蔽掉,或是假装他们称赞的并不是雷嬴,可事实就是事实,真相永远那么残酷。
正当他微微有些坐不住,想要借故上厕所来逃避掉一切时,雷嬴站在前面突然举着话筒道:“刚刚那首歌其实我不太熟,所以发挥的不好,接下来这首,就算是补偿吧。”边说着,他边将视线锁定在已经要偷溜的樊尘身上,“小尘,你想溜哪去?快过来带我唱。”
话音刚落,音乐声紧跟着就起来了。樊尘保持着偷溜的姿势在原地僵了僵,待他听到音响里放出《烟火莲灯》的前奏时,才不可置信的瞪大眼睛,看向前面正举着话筒等着他的雷嬴。
《烟火莲灯》是他曾经在基友的歌会上翻唱过的一首歌,这歌本身应该是首对唱歌曲,不过那天歌会上原本应该跟他一起唱的基友突然出了点事,因此他便勉强咬牙一个人唱下来了,唱到中间的时候,因为基友那部分歌词他不太熟,导致他磕巴了几次。
那之后的第二天,就有黑黑借此找茬,说慕风身为cv,唱歌连歌词都念不顺,估计学历不高,让他滚回去好好念书,别跑出来祸害人了。而那时候的樊尘虽然还称不上大神,不过在网配圈里也已经算是粉红了,粉丝见自家傻妈被人黑,一个个立刻披马上阵,与黑黑大战三百回合,结果是樊尘的那个临时有事没来的基友出面,说明了事情的原委,掐架的风波才渐渐平息了。
这起事件过去后,樊尘又将这歌反复练习了好几遍,不仅将对唱中的自己那部分歌词熟练到可以倒背如流的程度,连对方的部分也顺便背了,而且他还特意把这首歌录了下来,找相熟的后期为他处理了音质特效,并赌气一般的私下发给了雷嬴,跟他说自己也是可以唱的完美的。当时雷嬴收到他的歌后还嘲笑他小孩子脾气,不过在听完了歌的完整版后也确实十分真挚诚恳的表扬赞美了他,让他的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满足。
没想到时隔这么长时间,雷嬴竟然还记得这首歌,不仅记得,他还在这么多人的面前点了这首歌,并主动要求自己和他一起对唱。
要知道雷嬴这个人,平时可是从不主动要求在公众面前展示自我的,现在他竟要在这么多人面前邀请自己和他一起唱歌!这!樊尘捂着小心脏表示,自己的少男心都要被他感动到泛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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