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菩萨转世(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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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祖德、包拯和新任沙州通判兼监社使蔡挺立于檐下,看着赵滋带着一班兵士,族拥着都僧录契嵩,吹吹打打,出了州衙。

按说,这个西平王虽然只是郡王,一样也要有中使,有宣诏使臣上门。只是因为这个王主要注重于佛教方面,便由契嵩代替了中使,与都巡检使赵滋一起去宣诏。

孙祖德脸面不好看,他觉得徐平这一次有些过于胡闹了。西平王是正规郡王,一切待遇、礼仪皆比照郡王。但又说是这一带的佛主,标志就是在郡王公服之外,格外披上一块红缎,来自御赐。其余既无袈裟,也无僧帽,还没有紫衣法号。

徐平的原话是,官法即规矩。朝廷这样定了,从此以后这一带的佛事便如此处理。西平王享受着世俗郡王的待遇,作为佛主,代表佛祖菩萨在这里的象征。不需要懂经,不需要念佛,只需要言行谨慎即可。真正解经、传法的,由沙州僧录司负责。

宋朝的佛教管理机构,国家级的称僧统、僧录,州郡称僧正,县级称僧首。在沙州设置僧录司,表示这里是国家一级,规格极高。现今天下,只有在东京开封府和西京河南府设有僧录司,这里是第三家。沙州僧录司在规格上要高于西京河南府,略低于开封府,是以设僧官七员。都僧录一人,僧录、首座、副首座,左右街各一人,比西京多一都僧录。

契嵩是被紧急召入京城,亲捧敕令,来这里做都僧录,管理佛事的。封的西平王实际只是一个象征,真正掌管这一带佛教大权的,是契嵩,和他管下的僧录司。

宋朝佛教在社会上层比唐朝时大大衰落了,但在民间又大大发展了,后世除了元和清尊崇的喇嘛教,其本维持了宋朝的格局。

此时佛教已经深入到民间,不但是佛寺众多,出家为僧者众,而且对社会风俗影响极深。民间丧葬法事,基本使用佛教礼仪,哪怕是宗室亲王和宰相也无法与民俗抗衡。这个年代社会火葬率高达三成,与徐平前世相差不大,可想而知影响有多深远。

在前世的时候,徐平经常听别人说,自己也说,中国传统文化如何如何。如喜欢红红火火,人要入土为安,社会比较散漫,讲究宗族家庭,其实大多来自于明清两朝。从周朝到宋朝,漫长的历史时期,社会文化和风俗并不是那样。中国文化一般比较开明,民间并不强调长幼尊卑,人和人容易团结,纪律性强,家庭宗族观念并没有那么浓厚,对土葬根本不执着。合股做生意,结社立契在民间非常普遍,注重契约精神,书契是社会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民间的自我管理,经济活动,大多是用结社立契的形式进行。

正是因为佛教深刻影响了社会文化和风俗,政权必须管理掌控,不允许脱离社会自我管理。立西平王,设沙州僧录司,便就是徐平尝试整理佛教管理制度和政策。

一个僧录司,一个监社使,用这两个手段,尽快让朝廷掌控社会的基层管理。

民间管理方法大多是从政权那里学来的,就是一个从法到礼的过程。僧事的管理,僧人的学习升迁,会比照官僚制度。年深日久,习惯了,也就融合到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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