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3.12城(1 / 2)
吕家这件事情,因着知道的人实在太多,根本没办法瞒下来——更何况谢承宸自己,也并不想为了吕主事这样一个人的名声,而遮遮掩掩的,就该让大家都看清楚,这个常年用礼义廉耻作为自己遮羞布的人,实际上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因着这事被揭发的时间实在是不巧,恰好在谢承宸生辰前不久,又因事涉藩王,着实叫人觉得有些棘手——应当是要重判的,但具体要重到什么程度,还是需要研究一番。
也是因着这个时间段,甚至还有人上书,称最好将这审判的时间推后,等到谢承宸生辰后再处理,一来证据显得比较充足,二来也不至于影响到这寿宴的举办。如果判得太重,只怕兆头不太好。
谢承宸毫不客气的否定了这个建议:“若民生之大事,岂能为朕一人而延后乎?”你们难道会因为要给我庆祝生日,要有一个好兆头,就不肯把紧急的民生大事上报了吗?该处理的,就应该要马上处理掉。让他多过一天好日子,都不应该。
这点表态,倒是为他赢得了那么点好名声。这就是意外之喜了。
在大理寺苦恼要怎么判这个案子的时候,另外一个上书递到了礼部手中,来自于本案中处境尴尬的另外一个苦主——吕广彦。作为国子监监生之一,他们读书的进度、何时入学,何时毕业等等,都是由礼部负责的。国子监拨款从礼部出,请假自然也要给礼部批准。
吕广彦的这封上书,内容也很是简单,他得知母丧,请求服丧三年。因为身上戴孝,就不能继续在国子监的学业了。
从表面上看,这是个非常简单的问题,答案也非常的简单。这学生刚刚知道了自己母亲已经死了,给她服丧是理所应当的事情,虽然时间已经过去很久了,但这学生愿意补,证明他有孝心啊,当然值得支持。
但随之衍生出来了另外一个问题,也就是吕家伦理关系的问题。吕广彦的生母钱氏,当然是吕主事的元配夫人,正室主妇,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被吕广彦他叫了十几年母亲,不管待遇如何,有抚养之实的,是吕涵的生母钱巧穗,她具体的身份是什么呢?
当然不可能是正室,但按照户籍上的记录来说,她当年顶多也就是个通房,连个能在户籍上留名的良妾也算不上,更不用说能当得起吕广彦叫她声母亲了。有人认为她该属于妾室的,毕竟她给吕雁生了个孩子,按照当时的规矩,应该抬为妾室。也有人说就应该是通房丫鬟,毕竟户籍上就是没有她这个妾室,估计日后也没人会给她补上了。
还是谢承宸最后拍了板——就是个谋财害主的恶毒丫鬟,难道还能给她多少名分吗?就是通房罢了,按照户籍上登记的来。
这样的定论,对于某一个人来说,生活简直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她从六品京官的嫡女,成了两个罪人苟合生下来的只比外室生的孩子地位高上一点点的庶女。对于一向自傲的吕涵来说,这个打击可以说是致命的。
原先吕主事夫妇下狱,她还以为是有了什么误会,吕广彦不肯去大理寺见父母,还被吕涵举着花瓶扔差点被砸了头:“怎么会有你这般不识好歹没心没肺的人!”
但谢承宸的论断一出,等于说这件事情已经定下了一大半了,也不会再更改。
在这身份方面的讨论,引起的争论并不大,但很快,吕广彦的另外一份上书,却引起了极大的争议——他想改为母姓,不再是吕家人。在情理上,这并不是不能理解,只要略对他从小到大受到的待遇有所了解,就很容易理解他的决定,而且就现在的情况来看,吕主事跟钱巧穗,可以说就是他的杀母仇人,还从小虐待他——要说父子母子之情,可能也就吕主事自己以为有吧。
但从道义伦理上,多得是迂腐书生朝他吐口水——那毕竟是你的亲生父亲!那血缘关系是说断就能断掉了吗?你这是嫌弃他不再是六品官员,成了阶下囚,对你的前途不利!你就是嫌贫爱富,就是人品有问题!按照孝子的标准,你不肯表示原谅父亲,为他脱罪奔走呼吁,你就是不对的!
对于这些风言风语,甚至还有当面骂他的,吕广彦对此只有一招,但是确实还挺有用的。
只要有人说,他就能在瞬息之间痛哭流涕,不顾形象得哭得一抽一抽的:“我的娘啊,孩儿生下来没有一日给您尽过孝啊,都没能亲眼见您一面,没能好好的叫您一声娘。”他哭得伤心极了:“娘啊,我收了您的骨骸,却不知道该给您葬在何处啊!娘啊,你死得好惨啊!”
偶尔还往里加上点内容:“昨晚得母亲托梦,她看着我笑笑,就口角流血的跟我叮嘱,她死得太冤屈了,她心里好恨啊!她不顾家人反对,嫁给父亲一个穷小子,一心一意待他,拿嫁妆供他上进,没想到会有这样一个结果,她心里好恨啊!”
不管人家用什么理由说他不孝顺,吕广彦翻来覆去就是一句话:“我没有亲妈,后妈是杀母仇人的同谋,父亲是杀母仇人,我妈死得冤哪!”最后简单的说一句就是:“我妈死得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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