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将计就计(2 / 2)

加入书签

"说什么?"我反问道。

"靠!我告诉你,你最好老实交代,是怎么杀害周建仁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应该很清楚。"小李拍着桌子说道。

"我是很想杀周贱人,但是,他并不是我杀的。有证据,你们随时可以起诉我,没证据就别说屁话来吓唬我。我不是吓大的。"我冷冷的说道。

小李一拍桌子又要发怒,另一个警察用眼神制止了他。然后说道:"根据我们得到的消息,你和周建仁之间有着很深的矛盾,昨天下午你们之间还发生了冲突,当时你把受害人暴打了一顿,并扬言要杀了他。晚上,被害人在学校的时候,被人用刀杀死。你的嫌弃当然最大。"

"好吧。我说了我要杀他,那就是我杀的?那我现在还说要杀他呢,是不是如果等下他出去出了车祸或者被人杀了,就怀疑是我动手的?"我指着小李说道。

"草泥马!你说什么!你才出车祸,你最好把嘴巴放干净点。"小李愤怒的骂道。

"当然会怀疑你,所谓嫌疑,就是有杀人动机的,值得怀疑的人,我们并没说人就一定是你杀的。只要你能拿出不在场的证据,人证物证都可以,那么你就可以洗清嫌疑了。"

警察一本正经的说道。

"那周贱人是什么时候死的?"我问道。

警察翻看了一下资料,才说道:"报警的时间是昨晚十点半,经过我们的法医鉴定,发现尸体时,被害人死亡超过一个小时。我们又在学校门卫室得到受害人八点之前经过学校大门进去的视频监控录像,也就是说,被害人死亡时间是八点到九点半之间。这个时间段,你干什么去了?"

我听完之后,便回想起来,昨晚我送赵琳儿回去是八点过,然后在她家吃完饭出来应该是九点过的样子,而我回到狼舞已经差不多十点了。于是我说道:"我昨晚八点过送我妹妹的同学回家,地点在紫荆豪园,吃完饭我才离开,离开的时候是九点过,这个你可以去调看小区的监控视频。我出来后就直接去了狼舞,到狼舞是十点左右,狼舞那边也可以查看监控视频。"布吗匠划。

"那么,九点过到十点这段时间你在哪里?差不多一个小时时间,你有足够的时间去学校作案,除非你能拿出这个时间段的不在场证据。"

我草!这个时间我都在车上,因为昨晚心情不太好,所以我也没有着急赶回狼舞,所以就在把车子停在路边一直抽烟。奶奶的,这段时间,我要怎么证明我不在场呢?

"嘿嘿,无话可说了吧,拿不出证据来了吧?"小李阴险的笑了起来。我看了他一眼,正想反驳几句,审讯室的门突然被打开了,一个警察走了进来,说道:"王队,嫌弃人的律师来了,要求见面。"

王队长点了点头,然后就相继离开,不一会儿,白姐和一个戴着眼镜的律师就走了进来。

"怎么回事?"白姐皱着眉头问道。

我把事情大概说了一遍,那个律师推了推眼镜说道:"这件事很简单,只要有不在场的证据就可以了,毕竟你只是嫌疑人,他们也没有证据说你杀人。不过如果你拿不出证据来,警方有权利拘留你24小时。"

"我等不了那么久,我现在就要出去。阿龙盛典那边随时都可能对狼舞动手。这件事也肯定是谢廷策划的,目的就是呀牵住我。"我摇了摇头说道。

白姐问律师,有没有办法保释?律师摇了摇头说,刚才你也听见了,他们拒绝保释,看来有可能警局的人也被买通了,是非要把你留下来。

"那怎么办才行?"白姐也有些着急的问道。

"除非能拿出不在场的证据,警局就只能放人了。"律师说道。我突然想到了,我有不在场的证据!昨晚我去超市买烟,身上还有超市的小票,上面有时间记录,超市也应该有监控视频。我买了烟也没有离开,就在靠在超市外面的车子上抽烟,这个时间点足以证明我不是凶手。

不过,就在这时,我脑海中突然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主意!就给他来个将计就计!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