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二章 被夺妻的男人(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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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头的那人,从一开始就很屌,只在看到秦笛的瞬间,扫了他一眼,然后就好整以暇的,让人搬来椅子,斜坐在上面,漫不经心的一边抽烟,一边打量周围的风景。

那感觉,就像他是专门来这里吹风似的。

“就凭你?”

秦笛从牙缝里挤出了三个字,嘴角挂着几分嘲讽的冷笑,指了指一群人,道:“加上他们,都不是盘菜!”

自称贝大爷的贝小鸣怒了,浑身的血,像是被丢进锅里煮沸了,再灌回血管一样,那澎湃的感觉,让他根本就无法控制自己。

“你他妈的给我去死!”

贝小鸣一声怒吼,挥起拳头,就往秦笛的鼻子上砸去。

秦笛英挺的鼻子,一早就被他嫉恨在心里,一开始动手,他想都没想,直接就往这里招呼。

贝小鸣的四个保镖动作也不慢,就在贝小鸣暴起伤人的同时,他们也一起向秦笛扑去。

这些事情,他们也不是第一次干。自然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两个不着痕迹的贴着贝小鸣,看似是配合着贝小鸣,围殴秦笛,其实却是在保护他,以免遇到高手,伤敌不成反被伤。

另外两个却是从背后抄了秦笛的后路,一左一右,砸向他的后腰,看样子,是打算先废了他的反抗能力,再把他捉住,然后任由贝小鸣好生蹂躏。

一主四仆五个人倒是打的好算盘,可惜搞错了对象。

“哎呀!”

秦笛压根就没躲贝小鸣的拳头,看都没看,直接一拳砸了过去,和他对了一拳。

贝小鸣顿时像是被一匹烈马给撞了一下似的,直接被砸退了一两米,差点没撞进带头的那位公子怀里。

虽然没想对贝小鸣留手,可下意识的,秦笛还是没有竭尽全力,最多,也就使用了不足十分之一的力气。

感觉上就像是用一根小指头,去和小学生掰腕子一样。

可对几个保镖,就没那么客气了。秦笛伸出脚,一路踢过去。

那四个保镖就像是被汽车给撞了一样,两个飞进了喂着锦鲤的池塘,一个被踢上了树梢,还有一个干脆被踢进了人堆里,差点没砸伤其他的保镖。

“阳大哥,点子扎手啊!”

贝小鸣勉强站起来,看到这一幕,不禁倒抽了口凉气。原本还打算再冲上去,和秦笛较量一下的。看到自己的手下和秦笛的交手,竟然是这么一个结果,他几乎是立刻就打了退堂鼓。

“开玩笑,要欺负人,当然是找弱的欺负才好玩。欺负比自己强的,那不叫欺负人,那叫找虐!老子又不是自虐狂,才没那个嗜好!”

贝小鸣一边暗自嘀咕,一边腆着脸凑到带头的那位公子身边,道:“阳大哥,这臭小子不好对付啊!我怕咱们全都冲上去,也不见得能伤了他!早知道这样,我就该从我舅那里,调一批狮鹫护卫队员过来镇场子。”

被称为阳大哥的带头公子,名叫阳犀,是阳氏家族的长孙,说起来在大月氏,也可以算是纨绔里面的头一号人物了。

阳氏家族和月家的关系,很有点意思。几乎每隔几代,就有一个阳家人,能娶到月家的女子为妻。说是世代皇亲也不为过。

而且一般情况下,至少三代之内,就会娶到一位公主。

上上代的公主,也就是当今女王的老娘,那是一个连东条隐疾之流的狂夫都怕的铁娘子。阳家人自然也没那份魄力,敢把她娶进家门。

当今女王陛下,阳家人努力了许久,费了老鼻子劲,结果又是鸡飞蛋打一场空,让人家女王陛下在海外找了个夫婿。还差点让那个男人当了亲王,若不是大月氏的诸多家族共同努力,说不准大月氏就有了有史以来的第三位亲王。

而到了如今的公主月凝霜殿下时代,追求他的阳家人,自然就是眼前这位阳犀阳大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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