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四四、这男人该烧?(1 / 2)
如果二中的学生们知道南宫老师为了保护他们居然付出了如此之大的牺牲,说不定有些都会感动的流下泪水……呢?
但就这么望着莱维那表情的那月,渐渐的也接受了有些事情并不一定非得按照自己的行为准则来做。
那月是个比较遵守规则的人,不管是大到法律还是小到没有明确规定的道德。那月觉得虽然社会上形形色色的复杂事情很多,但在学生阶段还是应该让孩子们保持一颗单纯的心。让他们能分辨出最基本的好坏,让他们知道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
习惯了那样的行事准则,那月对于抓痴汉这件事,从头到尾都是站在如何以法律手段惩罚那个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和决定自己的行动的。在莱维提醒之前,那月根本没想过对付那种变态,以法律之外的手段会更简单更有效。
“对,职业的。因为职业,所以很有分寸不会做过头。你可以放心把这件事交给我处理。”
莱维一个眼神就明白了那月担心的事情。虽说一个猥琐的变态痴汉的确罪不至死,但能考虑到这一点的‘潜在受害者’,也已经是相当善良的一种表现了。
“好吧,既然你这么说。”
那月接受了眼下最重要的是让学生们不再受害。既然莱维一再保证,那么就姑且相信他一回。反正一般人也不见得非得把一个痴汉给怎么样吧?那月好歹不觉得莱维是那种嗜血疯子,应该会像他说的那样,只要解决了这件事就好。
“不过等抓到了人,你得带他让我看看。”
还是有点不放心的那月又补充了一句。说实在的那种变态会遭到怎么样的报应,那月并不关心。但她可不想看到自己认识的人因为这点小事而弄脏自己的手。
后来……至于后来嘛,这件事自然是让莱维给轻松解决了。他到最后也没告诉那月,他具体用的是什么办法。但反正他后来带那月去见了表面看起来完好无损的那个痴汉,对方很干脆的认罪,莱维手上的证据也相当充分。那个貌似是大学刚毕业上班没多久的年轻人,就在那月注视之下拿着自己的犯罪证据,到警察局里去自首。
“你到底用了什么办法?”
站在警察局门口,不用当诱饵装初中生的那月又换回了一身黑色的哥特萝莉装,她那有点刻意表现得不是那么在意的眼神里透着浓浓的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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