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七章 诡异的孩子(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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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太太听着莫彤书的话,心里一阵暖流流过,她站直了身体,只是视线不断的在小孩脸上上下打量着,她轻声问莫彤书:“他叫什么名字?”

“莫之天。”

姓莫……

没有关系,只要凌家愿意,自然能把这个孩子的户口迁移到凌家里来。

凌太太一脸疼爱的看着莫之天,她看着他的时候,忍不住就想起来,当初凌翌辰那么大的时候,也是长着这样一张粉嫩的脸,晶莹剔透,她抱出去的时候,总是引来左邻右舍的羡慕的眼光。

不过那个时候,凌翌辰就已经很调皮了,她能把他抱着带出去的机会很少,而现在莫之天的出现,完全弥补了她当初养育凌翌辰的时候的遗憾,因为她看得出来,莫之天比凌翌辰听话多了。

凌太太紧张的搓了搓手,小声问道:“彤书,这几年,你去哪里了?”

莫彤书听了凌太太的话,眸光一闪,掩饰性的蹲下来,摸着莫之天的头,淡淡道:“一直在国外。最近听说你们回m市了,想带小天过来看看他的父亲。这孩子在国外的时候,一直缠着我问我他父亲是谁,现在正好,带他来看看。”

凌太太听了莫彤书的话,心里十分高兴,她不断的点着头,道:“彤书,你现在结婚了吗?”

莫彤书脸上表情微顿,然后才抬起头来,淡淡的摇了摇:“我生下小天的时候,也想给他找个父亲,但是能做到待他视如己出的没一个,我也不想他受委屈,便索性不找了。”

她这么一个年轻的女人,却带着一个五岁的孩子,怎么可能不是累赘?

而她却把那个凌翌辰的孩子生下来了,不仅生下来了,还待他这么好。

凌太太听了,十分感动,她忍不住伸手牵住莫彤书的手,道:“彤书啊,你受苦了……”

莫彤书淡淡的笑了笑,一副体贴好妈妈的样子,“我有小天,我心甘情愿的。”

凌太太听着莫彤书的话,越发觉得自己当初没有看走眼,这个莫彤书,比那个童安然,不知道要好多少倍!不仅长得貌美如花,知书达理,而且心地善良,独自一个人在国外带大一个孩子,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她也是带过孩子的,知道把一个不会说话不会走路的婴儿带到现在这样能说会跳的孩子,要付出多大的努力。

她一直以为莫彤书离开了,肯定会打掉孩子,现在却没想到,莫彤书竟然把孩子生下来了。

她感动的握着莫彤书的手,问道:“彤书,你现在住在哪里?家里可有下人?”

莫彤书淡淡笑道:“我也不是什么大家闺秀,哪有下人伺候。”

凌太太看了看莫之天,摇了摇头:“再苦也不能苦孩子,你跟我说,你住在哪里,我明天便找几个下人给你送过去。”

莫彤书摇了摇头:“那多不好意思,我跟你非亲非故,不能再受您的恩惠了。”

凌太太现在是越看她越满意,她牵住她的手,动情的道:“彤书,你生下了翌辰的孩子,那就是我们凌家的恩人,照顾你,是应该的!”

凌太太看了看莫之天,摇了摇头:“再苦也不能苦孩子,你跟我说,你住在哪里,我明天便找几个下人给你送过去。”

莫彤书又推辞了几句,便装出一副盛情难却的表情,勉强答应,告诉了凌太太地址。

凌太太蹲下来看着躲在莫彤书身后的莫之天,她看着他跟凌翌辰酷似的小脸,满心喜欢,摘下自己手上的翡翠镯子,塞到莫之天的小手上,和蔼的道:“小天啊,奶奶出门没带什么见面礼,这个就送给你了吧。”

那是上好的翡翠镯子,毫无杂质,通体晶莹,属于有市无价的珍品,她娘家传过来的,这么多年来她一直戴在手上,此刻却随随便便送给了一个刚见面的孩子。

这足以说明她有多高兴,多喜欢他。

莫之天拿着那还带着凌太太体温的翡翠镯子,有点无措的看了莫彤书一眼,对方却没看他,只是盯着他手上的翡翠镯子,眼底是一抹暗沉的精光。

“凌太太,这种贵重的东西,我不能要。”出乎意料的,莫彤书拿起莫之天手上的翡翠镯子,还给了凌太太,她摇了摇头,一副大家闺秀的模样,“这是您的传家宝,给我一个外人,并不合适。”

她强硬的把镯子塞回了凌太太的手里,弯腰抱起了莫之天,对着凌太太有礼的道:“天色不早了,小天要回去睡觉了,凌太太,改天再见吧。”

凌太太拿着镯子,又是感动又是不舍,没想到莫彤书竟然不要镯子,这种视钱财如粪土的清高,更是让她对她满意不已。

她站在原地,忍不住叫了一声:“彤书!”

抱着莫之天走路的莫彤书停下脚步,转过头来,表情似乎是有些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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