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14章 好色的专利1(1 / 2)
按照小说里的常识,我跟贾小胜是“肉穿”——就是不单单是灵魂穿越,连肉身也穿越过来了。
“肉穿”回去的难度较大,因为要两样兼全,缺一不可。
灵魂回去身体不回去,就会成为二十一世纪的孤魂野鬼,而身子独自留在古代则会渐渐腐烂,最后剩下一副白骨;如果身体回去灵魂不回去,那是成为古代的孤魂野鬼,身子在二十一世纪成为没有知觉的植物人。
这两样,都是我跟贾小胜不愿意选的。
因此再不愿意,也得在这个问题鸟不拉屎的地方安营扎寨下来。
平儿这妞说,她是通房丫鬟。我是书到用时方知少,第一次听到“通房”这两个奇葩的词儿。为了适应环境,我来个知己知彼,实地去考察周围情况,了解一下自己的身份地位,还有这儿的风土人情,风俗习惯,顺便打听一下,什么叫通房丫鬟?
所谓的“通房丫鬟”,又称“收房”。
没什么地位。一般是来自主子的活嫁妆,或贴身婢女。被男主人看上了,勾起了那个禽兽兴趣,扑上去扒掉衣服,搞了个“爽一爽”健身运动,high了一次,就可以荣升为通房丫鬟。
在这儿,男人有重婚的权利,三妻四妾是合法的。
妻:是明媒正娶的女人,也称为正室,原配。
按照正式的婚礼程式进行,先派人到对方家里请婚,得到同意后再派专人送聘礼,然后确定迎娶的吉日。
最后,女方派专人护送新娘,男方遣人迎亲,非常隆重。是明媒正娶,束着红腰裙,坐着大红花轿从大正门抬进来,拜天地拜高堂夫妻对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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