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第十六节 归案(1 / 2)
第十一章第十六节归案
邵羽看着陈飞,然后给了他一个自信的点头,陈飞也朝邵羽点头,然后陈飞开口说道“那天徐凯召集了我们其余的三个人,我、徐辉还有死者李凡,并且还告诉我们说要穿上那套运动服,还有最好把帽子也带上,这样奇怪的召集我们大家,刚开始我们并不知道他召集我们是干什么的,不过我们都没有多想,因为毕竟他是我们的队长,后来我们来到了约定的地方足球场。每个人都穿上了球服还带上了帽子,弄得气氛非常的恐怖,每个人的脸色都绷紧的看着徐凯。”
“徐凯看到我们来后,他也没有时间说别的,他的表情也很紧张,于是我们问题有什么事?还那么的一身打扮,他就告诉我们他的发现。他说凶手完全是冲着我们来的,的确,她说的完全没有错,因为昨晚的前一天死的人是罗斯,然后又是张力,他们都是我们篮球队的队员,从这个角度分析确实没有错,凶手是冲着我们来的,所以我们也没有猜疑什么,后来他让我们穿上运动服,每个人都把帽子带上来到了这里。”
“这时的徐凯就像是我们的中心,他就是我们这个整体的核心领导人,我们把所有的希望放在他的身上,他看着我们,我们示意他说话,然后露出了一个深情的点头,后来他就说我们必须要主动出击,不能再让凶手有任何的机会。”
“可是那个时候我们都还没有知道是怎么回事,于是李凡就问他出什么击,我们现在什么都不知道,怎么出击?谁知道徐凯这时说出了他的发现和刚刚的发现一样。”
陈飞的目光看着徐凯,徐凯不动声色也面无表情的坐在沙发上,他好像是来听戏的一样,然而徐辉则是低着头,他也不愿意抬起头去看徐凯,始终低着头。杜雯雯看了看陈飞,有看了看趴在窗户边的邵羽。徐海峰和姜涛则是坐在沙发上听着陈飞的诉说
邵羽趴在窗户上看着外面的一切,他突然发现自己很自私,他为了爱情而残害了杜雯雯这个乖巧的女孩,这是邵羽最不愿意接受的,但是他又不得不那么做,虽然他早就想通了要留杜雯雯在身边,但是他还是挺犹豫的,他不知道这样做他做得对不对?虽然是在破案,但是他的思维完全不在这些事情上,好像现在什么都不关他的事了。
陈飞停顿了一下他又接着说道,“徐凯告诉我们凶手的杀人目标是数字,他告诉我们在罗斯的死亡现场他发现了6个1,就是刚刚邵羽说的那六个一,罗斯住在一楼,这样一来就有了一个1,还有他在的寝室的门牌号是101,这样一来又有了两个1,还有罗斯当时身上的衣服是11号,还有罗斯的床位是1号床,所以这样一来的确有了6个1。”
“接着他又继续说出了在张力的现场发现的6个4,张力头上戴的帽子是44号,还有他身上穿的衣服是44号,这样一来张力的身上聚集了4个4,还有张力的寝室是4楼的401寝室,这样一来张力也有了6个4。”
“当时徐凯说的我们都没有发现,后来一想真的是这样,当然我们也没有必要去怀疑他说的话,当时谁都把希望寄托在了他的身上,我们希望他能把凶手抓出来,于是我们就让他直接说出他的计划。”
“当然徐凯也没有让我们失望,他真的有了计划,他告诉我们他的计划非常的危险,可能会随时丢失自己的生命。李凡让他不要废话直接说出计划,他点点头说他的计划是必须要一个人出来做鱼饵,就是凑足6个相同的数字来吸引杀手,当时他没有说出邵羽所说的伊斯兰教,只是说凶手一定会杀了相同数字的人的,他就问我们有没有人愿意出来去做这件事?”
“我们都没有人立刻回答他,他又接着说道,如果没有人去当这个鱼饵那他自己去,他把步骤交代给我们,然后他自己去做这个饵,不过就在这个时候李凡站了出来,我们都知道李凡一定会站出来的,因为他已经不是一个普通人那么简单,在我们心里他是一个勇士,不过在遇到什么事的情况下,第一个站出来的总是他,在我们的心中他已经成为了我们的支柱。”
“他让徐凯说出他的计划,现在他要去完成,徐凯看着他,然后说道,既然是李凡愿意出来,那现在出现的号数就是33号,相同的数字就是3,所以我们选择三楼九班教室,徐凯让李凡到九班教室第三组,但是他也一直提醒让李凡不要去第三桌,他说如果李凡去了第三桌,那他们的计划就完全失去意义了,所以他就不停的告诉他让他不要去第三桌。”
“李凡是我们都比较信任的人,所以我们都没有说什么话,只是静静的看着李凡离去的背影,当时我们都知道那可能是最后一次见到他,但是始终是有一个人是要牺牲的。于是我们也开始行动起来,后来我们来到了三楼九班对面的教室,我和徐辉还有徐凯三人一直在那里守着对面的教室,那个时候我们看里面并不是很清楚,只是模模糊糊的看到一个黑影。”
“我们一直这样守着,但是不知道过了多久我们都有些困了,后来还打起了瞌睡,至于徐辉打瞌睡没有我不知道,反正当时我已经打了瞌睡。”
徐辉接过陈飞的话说道,“其实我昨天也打瞌睡了,后来还是被徐凯敲醒的。”徐辉说话的时候头还是低着的,他没有看徐凯一眼。
陈飞点头说道,“就是这样的,在我们两人都睡着的情况下徐凯下了杀手,所以他故意叫醒了我们来制作了他的不在场证据,然后我们一起去发现了尸体,那这样一来他就真的没有杀人了,他也就可以证明自己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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