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惊艳首唱(2 / 2)
其实陆晨和忘忧草酒吧并没有签订正式的合同,想走随便就能走的。
苏轻眉露出胜利的笑容,说道:“再听两首,说不定真是超水平发挥呢?”
而此时此刻抱着吉他坐在舞台的陆晨,已经收到了37支啤酒的打赏。
370元的额外收入让他的心情差点飞了起来,好不容易才压下激动的情绪,对着麦克风说道:“非常感谢各位朋友的支持,下面这首歌,嗯,很特别...”
他的话语打了个磕绊,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是我自己写的一首歌,今天还是第一次拿出来演唱,它的名字叫做...”
“同桌的你!”
《同桌的你》,这是陆晨在梦世界里得到的第一首歌,他将这首歌谱曲填词,然后连同另外一首歌曲在《大中华音乐库》成功地注册了版权。
因此在法律层面上,《同桌的你》就是陆晨拥有全部版权的原创歌曲。
但陆晨不可能欺骗自己,说这样的行为不算抄袭,然而想到家里沉重如山的巨额债务,他心里面的负担就弱到无有了。
熟悉而陌生的梦世界,三段人生的记忆,当是上天赐予他改变命运的礼物吧!
深深地吸了一口长气,陆晨迷惘的眼神重新变得坚定,手指重新按在弦上。
原创歌曲,在忘忧草酒吧里第一次演唱?
陆晨的话不可避免地在酒吧里引起了小小的骚动,客人们吃惊的很多,不以为然认为他是在哗众取宠的也有不少。
尤其是那些认识陆晨的老顾客,先前已经很惊讶刚才陆晨弹唱《飞翔的鸽子》的水准,现在听到说他要唱自己创作的歌曲,都有点无法相信。
原创哪里是这么容易的!
自现代流行音乐诞生以来,大陆港台、欧美日韩曾经出现过无数的经典之作,但是到了现在,好的原创作品越来越少,甚至有人说出色的旋律都已经被写完了。
旋律当然是不可能被写完的,但这种说法也证明了原创之难。
很多流行歌手号称自己原创,其作品往往七拼八凑或者平淡无奇,这样的歌手在酒吧圈里也有,他们常常指望着能一曲成名走红,结果多是贻笑大方。
陆晨是不是也冲昏了头脑?
年轻人冲动很正常,谁没有热血激情的时候,大家是可以理解的。
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认为陆晨能拿出好的原创作品来。
只是歌名听着很有意思——同桌的你。
不少人想起了自己少年时候曾经的同桌,脸上都流露出一丝笑容。
“原创啊...”
苏轻眉抿嘴笑道:“建豪哥,你的小伙计真是深藏不露,今天我是来对了!”
已经被打击得不轻的酒吧老板意兴阑珊地说道:“听听吧,听听...”
原创?简直是鬼扯,陆晨有几斤几两他还不知道?
当初陈建豪让陆晨上台表演,是看他外型条件不错,声音也凑合,糊弄外行人问题不大,反正只是垫场的点唱歌手而已,唱得好坏无关痛痒。
至于说音乐素养,陆晨有这玩意吗?
但是有过前面的教训,陈建豪就不多说了,万一要是再被打脸...
他的这张老脸还往哪里搁啊?
舞台上,吉他前奏响起,舒缓的歌声随之飘然钻进所有人的耳朵里。
“明天你是否会想起,
昨天你写的日记,
明天你是否还惦记,
曾经最爱哭的你。
老师们都已想不起,
猜不出问题的你,
我也是偶然翻相片,
才想起同桌的你!
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
谁看了你的日记,
谁把你的长发盘起,
谁给你做的嫁衣...
......”
在场的顾客们愣住了,服务生们也愣住了。
陈建豪愣住了,苏轻眉同样愣住。
惊艳!
属于另外一个世界的经典民谣,经过陆晨的演唱,突然撞开了他/她的心扉!
触动着所有人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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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同桌的你》作词/曲:高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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