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2.第302章 新 你屁股挂花了(2 / 2)
“我……我还有个约会,先走一步,改天请你吃饭!”
余美辛心虚的一缩头,夹着自己的小坤包遁入四下逃散的围观人群,也真为难她一双八公分的高跟鞋能跑出百米冲刺的速度。
“优优姐,我们快跑吧!这群混混简直疯了,见人就打!”陈玲玲死死牵着乐优优的手,娇小的身体被奔逃的人群冲撞得左摇右摆。
“李蒙南!”乐优优试图叫上李蒙南一起走,但汹涌的人潮早已将他们二人冲散。
吴铭远跑得很干脆,或许对他而言,这种行为应该叫做战略性撤退,一对一逃跑是懦夫,被群殴还不跑就是傻子了。
武者的尊严并不需要在这种地方去体现。
正主都跑了,李蒙南这个打酱油的自然也不会留下来顶缸,那可是三四十号的职业流氓,一人一块板砖都能把他这小身板给埋了。
出来混江湖,最重要的不是有多高深的功夫,而是自知之明,有多大肚量装多少饭,有多宽菊花拉多粗屎。
总结起来其实也不过一句话——装逼不是不可以,但装逼之前得先想清楚对方会不会打你。
这时就显出存在感低的好处,扔掉手上的“凶器”装出惶恐无辜的表情往人堆里一站,李蒙南便立刻“泯然众人矣”,哪像吴铭远那小白脸,逃跑也能逃得那么飘逸拉风,连那身染血的白衣都不脱,简直就像是成心开嘲讽拉仇恨的。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新人。
猪一样的队友也并非一无是处,至少在跑路的时候,你会发现他那无可替代的存在价值。
十之八九的混混都被那风一样的少年引走了,少数几个见过李蒙南“行凶”的混混,视线也被周围混乱的人群所隔,一时间再也找不到他的踪迹。
李蒙南正要趁乱开溜,却忽然发觉那长发妹聂晓倩正在惶恐不安的在人群中寻找出路,几次试图突围,却被如受热分子做不规则运动的人流接连撞回,踉跄着险些摔倒。
存在感弱也有不好的一面,乐优优她们三个都跑了,愣是没想起来还少个人……
“抓住我的手,跟我来!”
李蒙南拨开人群挤过去,一把抓住对方那柔若无骨的手腕,强行将其拖出,头也不回的拉着她夺路狂奔。
直到跑入附近一处僻静的居民区内,李蒙南才放开手暂作休息,转头正要说话却不禁愣住了。
身后这名被他拖着跑了好几百米的女孩居然不是聂晓倩,而是那个炫富女庄佳!
“你不是乐优优的男朋友吗?刚才不去救她,救我干嘛?上次那件事咱们还没算清呢,别指望你救了我我就会感激你!”
庄佳冷冷的看着李蒙南,怨恨中带着一丝羞恼,她是个极度在意自己形象的女孩,可偏偏每次最不堪的时候都会让眼前这货赶上。
她觉得内心十分无力,或许可以在别人面前颐指气使,但在李蒙南面前,这种高傲却是可笑的——眼前这个混蛋连她一丝不挂的模样都看过,她再高傲也只是一层一触即溃的空壳。
李蒙南眨眨眼,心道你当我是想救你?这不是抓错人了吗?当时场面那么混乱,抓错一两只手也是很正常的。
但输人不输架,李蒙南索性将错就错,从容的点上一颗烟,极富艺术气息的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云淡风轻道:“救谁不是救呢?你这小姑娘虽然讨厌,但横竖也是个活物啊!我这人心善,平时就是见到小猫小狗小蚂蚁受伤,也会出手救一下的,习惯而已,所以你也不用背负什么心理压力……无以为报以身相许什么的就更不用了,你这种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大小姐,哥也伺候不起。”
在这个混蛋眼里,自己居然只是类似小猫小狗的活物?
庄佳感觉肺都快被气炸了,若非大学里不允许带私人保镖,她定然要让保镖将这个混蛋吊起来,她再亲手撕烂这个混蛋的嘴。
“哼,别做梦了,懒蛤蟆也想吃天鹅肉!我庄佳就算看上路边的乞丐,也不会看上你!”
李蒙南以拳击掌,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看庄佳的眼神也开始意味深长。
“哦?路边的乞丐?虽说爱情不分身份贵贱,但我真没想到你庄大小姐的口味会这么重……”
“你!混蛋!”
庄佳险些一口血喷出来,若论抬杠放嘴炮,她哪里是身经百战的李蒙南的对手,脸憋通红也想不出该如何反击,只能恨恨的一跺脚,扭身离开。
“喂,庄大小姐,你今天来例假吗?”李蒙南双手拢成喇叭向庄佳喊道。
庄佳险些一个踉跄摔倒,这个混蛋是故意来羞辱她的吧?这种女孩子的隐私问题居然也能问得出口?
“关你屁事!”庄大小姐凤目含怒,少见的爆了粗口。
“我可没你庄大小姐那么重口味,对你的生理周期也毫不感兴趣……不过,如果你确认近期你家姨妈没来看你的话,那么我只能很遗憾的告诉你——你屁股挂花了。”
李蒙南若无其事的指了指庄佳的身后。
这位大小姐今天穿的是一条白色修身款女式休闲裤,臀尖上的点点红花犹如一幅盛开的雪里梅花图。
庄佳疑惑的在屁股上摸了一把,才发现满手鲜红,不由得再次发出一声喷气飞机都为之汗颜的高分贝尖叫,身体不受控制的向下瘫软。
李蒙南手疾眼快架起她的一条胳膊,硬生生把下坠的庄佳又给提了起来,他也没想到这位庄大小姐居然晕血。
奇怪,刚才她头上不是已经挂过一次彩了嘛……八成是把血当成残酒,没在意吧?反正眼睛又看不到头上的伤口……
“血!好多血!”
不知为何,庄佳忽然变得歇斯底里,仿佛世界末日降临般,眼中充满惊恐不安,泪涕俱下完全不见了往日那高傲的大小姐模样,双手死死抓住李蒙南胸前衣襟,超乎寻常的巨大手劲险些将他的衣服从中间扯成两半。
“我要死了!我要死了!快救救我!快救我!”
这种反常情绪绝非晕血这么简单,显然这位庄大小姐曾经有过什么与血有关的恐怖经历,才会出现这种过度的应激反应。
若是此时有哪位仇家随便一盆什么血泼过去,绝对能将这位庄大小姐直接送入疯人院,而且还得是重症监护区。
李蒙南倒也不至于趁人之危落井下石,说到底,这庄佳不过就是个被宠坏的富家女,虽然那动不动就主动开嘲讽的傲慢态度挺遭人讨厌,但还罪不至死。
更何况这女孩还挺漂亮的,就这么疯了怪可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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