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辩论,处于下风加助力(1 / 2)
等他们一人一段的发完言,法官这才说着:“原告与被告,还有你们各自的辩护人,你们都没有能替你们的发言而拿出相应的证据。我希望接下来的发言,能够有证据,不要有假设性发言来混淆视听。”
法官这句话,给人的感觉就好像在针对英俪,让原告即墨嫣嫣这边的人,心都跟着一紧。
可英俪是什么人?她虽然比林九还要小一岁,可她办理的案子就没有失败过的!是以,她没一会就恢复了心神,从容的对法官说道:“法官大人,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的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便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若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话,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这情形有以下十五条。一,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二,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三,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四,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五,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六,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七,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八,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九,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十,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十一,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十二,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十三,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十四,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十五,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这十五条中,原告与被告有第二条,第十五条都已达到,特请法官大人准许两人离婚。”
听完英俪的长篇大论,林九这才明白,英俪之前是故意的!故意搞得好像什么证据都没有,勉强硬撑的感觉。其实,这场辩论才刚刚开始。
“下面由被告方反驳辩论。”法官波澜不惊的声音响起。他不是第一次审理案子,英俪的一大串话,不会将他给绕晕。
“法官大人,就刚才原告辩护律师所提出的两条,我来进行逐一反驳。首先来说说第二条,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我身为被告这边的辩护人,是知道一些内幕的。原告与被告是在大前年的三月份相识,去年六月份的时候求婚,十月份结婚。”
“法官大人,您觉得,两年多的时间,会缺乏了解,进而草率结婚吗?至于什么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那就更是可笑!谁不知道原告在结婚当天就被人给绑架了?这样的情况,他们又该如何在一起生活?再说最后一条,我想替被告问一句,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他们夫妻感情破裂?”
林九果然不负他的盛名,见招拆招的切中要害去反驳,让英俪跟温亦阳保证的六成把握,直接砍掉了一半。
其实,英俪早就知道她的胜算并不大,如果即墨嫣嫣不肯当众宣布她的真实身份,她恐怕也只有能拖一会是一会。因此,她才会做出刚才那样气势逼人的架势,故意提出两点,让林九觉得她自信满满。
英俪身为律师,自然是为她的委托人着想,她继续跟林九对势着:“林检察官,你刚才说我偷换概念,我才觉得你现在是在混淆视听!原告与被告两人虽然认识到结婚的时间算长,可是大家别忘记了,原告可是演员啊!这成天为了拍戏什么的到处飞来飞去,他们能有什么了解?大家还觉得这不是草率结婚吗?”
“就算你这么说,也不能证明他们彼此不了解。还有,最后一条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英俪与林九在法庭上谈论的是眉飞色舞,即墨嫣嫣听到现在也已经大概知道了结果,不禁眼神有些黯淡。
就在大家都以为这场离婚的案子会以失败告终之时,温亦阳却收到了由帮派传来的消息。
温亦阳见此时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英俪跟林九的身上,便不动声色的接听了消息。
消息的内容很是令人震惊!因为现在网络上都在疯传,纪如就是即墨嫣嫣,甚至还有皇甫佑当时为即墨嫣嫣办假身份之时的证据……
这下,想反驳都没有说辞。而且,既然事情已经曝光,那嫣嫣现在就当众承认也好,起码可以百分之百的跟皇甫佑离婚成功。
想到这一点,温亦阳便给眼神黯淡的即墨嫣嫣眨了一下眼,要她按照一号方案,公布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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