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贱人的女儿,我不认(1 / 2)

加入书签

李诗诗急忙的走到女孩儿的面前。

“你爸爸到底是谁?有他的照片吗?”李诗诗着急的问道,她做梦都没有想到,居然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她仿佛感觉到,欧家少奶奶的位置,距离自己越来越近。

“我爸爸已经死了,我……除了这个蝴蝶结以外,我没有任何他的照片。”女孩可怜兮兮的看着李诗诗,有些害怕李诗诗的眼神儿。

“祁南,现在你终于看清楚这个女人的假象了吧,原来几年前她和你在一起以前,就已经和其他的男人生下了孩子,这几年的时间里,她居然一直隐瞒着这件事情,说不定这就是她和那个上官悠扬的孩子。”

李诗诗加油填醋的说道。

欧祁南冷哼一声,没有理会张扬舞爪的李诗诗,反而将目光停留在季晴晴的身上。

“女人,我需要一个解释。”欧祁南冷目一直停留在季晴晴的身上,全身上下透着一股让人感到可怕的气息。

“我没有任何的解释,这个女孩儿,我根本就不认识,我也不可能有这么大的女儿。”

虽然女孩儿很可爱,可是季晴晴却不想承认任何一件不属于自己的事情。

“妈妈,您为什么不认我?是在怪爸爸当初将我带走吗?妈妈,这么多年,虽然我和爸爸一直生活在一起,可是我们过的很不好,爸爸只要心情不好,就会狠狠的抽打我。”

女孩儿一边说着,一边解开身上的衣服。

当看到女孩儿身上那些触目惊心的鞭痕抽打的印迹时,季晴晴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这都是你爸爸打的?”虽然不知道女孩儿为什么会出现在自己的面前,可是当看到女孩儿身上的鞭痕时,季晴晴还是心疼的蹲在她的面前,轻声的问道。

女孩儿点了点头。

“都是爸爸打的,妈妈,我已经失去了爸爸,可是我不能再失去妈妈了,要不然……要不然我真的会成为一个孤儿的。”

女孩儿痛苦的扑在季晴晴的怀里,泪水快速的打湿了她的衣衫。

“承风,将这个女孩儿送到福利院。”

欧祁南突然的开口,吓的女孩儿全身颤抖,双手更是紧紧的抓住季晴晴的衣袖。

“妈妈,不要送我走,我不要去福利院。我要和妈妈在一起。”

女孩儿哭的上气不接下气,可是却一直紧紧的拉着季晴晴的衣袖。

“少爷,这……”承风试着拉了几次小女孩儿,可是小女孩儿却一直用力的拉着季晴晴,这让他不禁有些不知所措。

“欧祁南,把她留下来,我想照顾她,或许……或许过几天再送她去福利院,会更好。”

季晴晴将女孩儿抱在怀里,小心翼翼的对着欧祁南说道。

“不可以,我怎么会让一个来历不明的女孩儿留在大宅呢?”

一直没有出声的周秀梅,冷声的说道。

“奶奶,我不是来历不明的女孩儿,我叫小柔,是妈妈的女儿。”

受到季晴晴保护的小女孩儿,不再有任何的害怕,虽然脸上依旧挂着泪水,可是她却倔强的与周秀梅对视。

“你只是这个贱人的女儿,可是却不是我欧家的子孙。”

周秀梅毫不掩饰自己对季晴晴的厌恶。

“欧祁南,给我几天的时间,我一定会将事情处理好的。”

虽然知道女孩儿不是自己的孩子,可是季晴晴却想知道关于女孩儿所有的事情,她想知道,为什么女孩儿会突然以这样的方式出现在自己的面前,为什么要认自己做妈妈。

“好,我给你时间,不过我会让佣人照顾她。如果她敢打扰我们的相处,我一定会立刻将她送走。”

欧祁南冷冷的说道,女孩儿的出现,让欧祁南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尤其当他在女孩儿的脖颈处,看到一处看似胎记的地方时,那双微微眯在一起的幽深黑潭,划过一抹讳莫如深的光芒。

“不,我要和妈妈在一起。”女孩儿更加紧紧的依偎在季晴晴的怀里。

“承风,送她回客房。”

已经失去耐性的欧祁南,声音变的更加的冰冷。

“听话,先跟叔叔回房间,妈妈会去看你的,好吗?”

不想让承风用强硬的手段将孩子带走,季晴晴蹲在女孩儿的面前,温柔的对她说道。

“好,我听妈妈的。”轻轻的在季晴晴的额头上吻了一下,女孩儿才跟着承风,向客房的方向走去。

不过在走到楼梯口的时候,女孩儿再一次跑回到季晴晴的身边。

“妈妈,我害怕。”

看到女孩儿脸上可怜兮兮的表情,季晴晴有些不忍。

“欧祁南,让我和她一起去客房吧。”

“你?”欧祁南走到季晴晴的面前,骨节分明的大手,挑起了她小巧的下巴。

“一个我报复的对象,一个只是暖床工具的你,没有任何和我谈条件的资本。”看到季晴晴瞬间变的苍白的脸色,欧祁南的心底划过一抹复杂的疼痛。

他想过无数次要放弃报复,想过无数次开始彼此新的生活,可是那沉封已久的痛苦回忆,就像是波涛骇浪般的将他的冷静吞噬。

“祁南,让我来照顾她吧,虽然我不确定她是不是这个女人的女儿,不过我愿意留在大宅里照顾她。”

李诗诗自告奋勇的来到欧祁南的面前。她知道,知已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我不要她照顾,我要呆在妈妈的身边。”

小女孩儿直接将向自己示好的李诗诗推开,拉起季晴晴的小手,站在了她的身边。

李诗诗一脸尴尬的收回了想要抚摸小女孩儿的手,那双有着恶毒光芒的凤目,狠狠的瞪在季晴晴的身上。

“小柔,我无法照顾你。”

虽然不忍心拒绝一个这么可爱的女孩儿,可是季晴晴还是强迫自己将她推开。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