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青釭剑(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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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快起来,快起来,乱世之中,互相扶持也是应该,诸位兄弟不必如此客气。”眼见目的达到了,曹昂心里早就笑开了花。

这些人虽然本事一般,比起普通的士兵却也强悍的多,若不是走投无路,恐怕曹昂就算再厉害十倍,也未必能得他们这一句真心实意的“大哥”,这回倒真是捡到宝了。

高勇这些人心底也涌出了一阵阵热意,打从山寨被缴,他们四人终日惶惶如丧家之犬,每天为了生机绞尽脑汁,今日总算是找到了组织,整日悬着的心就像有了依托,瞬间就轻松了起来。

白波军天下闻名,如今占了洛阳,更是如日中天,自从黄巾军败亡之后,隐约成了天下第一大寇,四位大帅无一不是绿林里响当当的人物,不少小匪寇对他们更是敬若神明,听得曹昂与大帅李乐颇有交情,跟着他入了白波军,怎么的也得捞个肥差,比以前那朝不保夕的日子可是强的多了。

庙里众人各怀心思,不论真情或是假意,一时间倒也其乐融融。

……………

庙里面热火朝天,庙外面的大雨却然在稀里哗啦的下个不停,老天爷似乎不准备将闸门给关上,数个时辰过去了,那雨却是一点停歇的意思都没有。

古庙破烂不堪,几扇腐朽的窗户被风吹的吱吱作响,不时的有雨水斜斜的打进庙里面,劈里啪啦打湿了一片,曹昂坐的地方离那窗口最近,刚刚烤干的身子霎时又变成了落汤鸡,地上也成了一汪湿漉漉的水潭。

无奈,曹昂只好侧了侧身子,走到对面廖化的身边,挤了挤坐了下来。这本是无奈之举,看在高勇等人的眼里,却觉得这位“大哥”平易近人,能与兄弟们打成一片,心底愈加敬服。

有时候人与人的关系很是微妙,一个不经意的举动往往能让素不相识的人互生好感,为了躲避雨水,曹昂,高勇,阿痴,廖化全挤在了一起,反而将彼此之间的距离给拉近了。

“高兄弟,我听说走马山一带向来地势复杂,山路崎岖难行,这回不知官府却是用什么法子缴了你们的寨子?”深山大岭里那些山寨向来很难剿灭,许多土匪抵挡不住的时候往山林里一钻,常常是纵有千军万马,也只能徒呼奈何,可这回走马山被缴的如此轻易,曹昂细细想来,却是有些疑惑,不由问道。

“坑人啊,坑人,曹家缴我们的时候,在山上到处放火,弄的浓烟滚滚,兄弟们一时被烟迷的七荤八素,望见山左黄龙谷那里没有火光,一窝蜂全跑了过去。哪知道,曹家早就埋伏了大军在那里,我们一去,正好被包了饺子,山寨四百多号人全完蛋了,就剩我们几个拼死杀了出来。”高勇恨恨不平的答道。

他身上的刀伤早已愈合,好的快的地方已经结了疤,但每当想起黄龙谷的那场血战,仍然感到隐隐生疼。

“原来如此,围三缺一,请君入瓮,确是使得好手段啊。”曹昂暗暗赞道。

想不到曹家也有如此人物,能短时间内摸清走马山的地形和山上盗匪的秉性,从而有针对的用计,将对手置于死地。

“嗯?廖兄弟!你背上背的是什么东西啊?”曹昂正在沉思间,和他挤在一块的廖化测了测身子,背上背的东西敲了他一下,引起了他的注意。

那是一根棍子摸样的东西,四尺长短,浑身用黑布裹着,斜斜的背在廖化的背上,也瞧不出是什么东西。

廖化微微一愣,才注意到自己背的东西正巧顶在了曹昂的肚子上,忙把那玩意解了下来。

“哦,曹大哥,这东西是我打劫商队的时候抢来的,你眼光高,见识广,正好给我瞅瞅,这玩意到底是不是样宝贝?”

“呸!什么宝贝呀,就是一破铜烂铁,你就别拿出来丢人现眼了。”高勇大声的骂了两句,似乎对廖化这件宝贝很不以为然。

廖化却不管高勇的唠叨,将裹着的黑布飞快的解开,露出一把古青色的长剑。

小心的接过长剑,曹昂细细的打量起来。

这把古剑长约四尺,剑身长三尺有余,套在锈迹斑斑的青铜剑鞘里。样式古朴厚重,除了一些简单的兽纹,在没有别的装饰,却是远远不同于大汉朝镶金带银的奢华风格。

粗略看来,这应该是一把先秦时期的青铜古剑。

自从大汉朝冶炼工艺的提高,铁制兵器已经取代了青铜兵器,铁器硬度与韧性不是青铜器能比的,即使这把古剑在当时是一把绝世利器,受材质的影响,恐怕如今也只能沦为工艺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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