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眼红啊(1 / 1)
当看到吴浩东那颗斗大的脑袋时,双方的人都有些发愣。那个所向披靡的吴浩东,嚣张不可一世的吴浩东就这么完蛋了?这也太恐怖了吧!熊帮一方快要奔溃了。而血门一方却是激动与畏惧并存。敌方将领挂了自己就有活下去的希望了。而当看到辫子时不自觉的有些害怕。在他们的眼中,吴浩东就如同战神一般的存在。更何况是一斧头将吴浩东砍死的辫子呢?
“杀!”辫子一声大喝,成为了压倒熊帮的最后一根稻草。
“啊!他不是人!快跑啊!”熊帮的帮众疯了一般向来时路上跑去。那些原本倒下的摩车便成了他们催命的死神之镰。一个个奔溃的熊帮帮众常常会因为抢夺一辆摩托将手中的刀挥向自己的战友。
“哈哈哈!”看着满街的尸体,满街血se,将脸上的血一把抹掉,狂放大笑。这一夜注定是辫子的成名之战。这条原本默默无名的街道也注定因为辫子而扬名。
总的来说,这一战可以说是大胜。用了一帮乌合之众,将熊帮的五千人留下了四千五,直接吓破胆。这也将成为熊帮永远的耻辱。虽然五千人对熊帮来说不算什么伤筋动骨,但是这被吓破胆,帮众自相残杀,说出去,谁都会觉的丢人是不,。而血门却只损失了千人。
这个消息在战斗结束了五分钟后便传到了东方兄弟的耳朵里。
“辫子?一刀将熊帮上将吴浩东给劈了?有点儿意思。以一帮乌合之众战熊帮的五千人,自损一千,灭四千五?呵呵。有点儿意思。”东方强说着将任灵整理好的资料扔给东方道。
“小道,你看看,就是让你去指挥也就是这么个样子吧。嗯,这辫子,是个人才。”东方强赞道。
东方道拿起文件,大概扫了一遍,嘴角翘了起来。越看越是兴奋。要知道现在的血门底子还是很薄的。属于刚刚起步,并不是说这种武力和智谋完美结合的将没有,但是想如此出se的,也就东方道一人。而后起之秀如郭风,和这辫子还是有差距的。无论智谋还是武力上都是如此。而老一辈的如威子,虽武力也属上层,战那吴浩东也能轻松取胜,智谋也成,但总感觉还是由些欠缺。而东方强已很少出手了,谁也不知道是怎么个一回事儿。像那庞彪,也就武力会胜过辫子,但智谋却相差甚远了。现在的辫子就如同三国时期的蜀汉后期的姜维一般的存在。
“不错,很不错,是个人才,在帮里绝对能排到前五。就是不知道计策上有没有高人相助,如果是自己,那简直是个全才。”东方道也有些惊喜的说道。
“嗯,战绩传出去保不住其他帮派的不会心动的劝降的,这样吧,成立血军堂,让这辫子在这一战之后回来当堂主。”东方强说。
“嗯。”东方道思考了一下也点头同意了。血军堂是一早就准备建立的。野人山上第一批弟子三千人还剩下两千七百余人即将下山。这两千七百人从中选五百人补充道血魂组。毕竟血魂组的每一个可都是宝贝。这可是东方兄弟的亲卫军。剩余的再选五百人直接进入血魄。血魄的编制也从两千人涨到两千五百人。而剩下的一千七百人,以这为基干,组成血军堂,作为凌驾于龙虎雀武之上的jing英堂。毕竟让训练了五年之久,绝对忠诚于血门的jing英去和普通帮众带在一起,如果不是傻子的话就不会这么做。
而在明昆,聂家别墅内,聂荣兵坐在摇椅上,一身唐装,显得格外有内涵。
看完手中的资料,聂荣兵不住的赞叹,那眼神就像处男看见裸女似的。
“辫子,真名不知。原意县城的头目,被血门收服,在明昆一战成名。啧啧,这种人才怎么就叫血门那两个小家伙给捞上来呢?怎么好事儿都让他们给碰上了?”聂荣兵满脸的可惜。现在又是结盟时期,不能去挖墙脚。如果他这么干的话,无疑是自寻死路。
只能先眼红的吧。
熊帮,天虎门可不这么认为。也许这猛将他们也可以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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