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一大波贫民和流民正在接近!(1 / 2)
有了这份提示之后,唐业在系统之中果然找到了关于私有化的信息——原来村民真的可以通过向官府购买的方式获得土地,并且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建设农田或者其他产业。
在此项目上还有着一个详细的价目表。
一亩水田,村民需要支付10两银子。
对于这个价格,唐业大致有个想法,其源头就来源于曾经看过的《九章算术》中的一句话:“今有善天一亩,价三百;恶田七亩,价五百。”。
当然,这所谓的善田不过三百钱,即便是放在汉代也实在是太过便宜了。很可能是极为恶劣的土质。
按照粮价每石数百铜钱来算,这一亩田就算每次可产两石,约合240斤粮食。就算买了一亩地,以500铜钱一石粮食的价格来算,要抵上购买一亩地的价钱也需要不吃不喝的种上十年地!
而且,根据现实情况来看,一石粮食还未必能卖上500钱的高价。
就此算来,就算是无灾无难,不吃不喝十来年也是要做得的。
不过,对于唐业以系统之力开辟出的水田和稻种来说,七天便能收获一次的速度让这个过程快了何止百倍?!
以目前的经验来看,系统制造的每亩稻田七天一季可产粮食120斤,合一石。
以这个速度来看,村民不吃不喝的种田也只需要140天就可以赚到大概10两银子!
以十年为期计算,系统稻田的收益率要快过普通大明水田26倍左右!
就算是明朝农民的水田每次产量比系统水田要高一些,但整个数字仍然完全无法与那7天一季的超级水稻相比较!
算到这里,唐业几乎立刻便开展了大建设计划!
大批大批的水田在弥漫了大半个山岗的雾气中自动深耕、去石、除草、深层翻松后灌入泥水形成了一片片一直蔓延到视线尽头的水田。
然后,唐业自然不会死板的跟村民要他们根本支付不出的10两银子。而是以契约的方式将这些水田“租卖”给这些村民。
以一年为期,村民每次收获需上缴一半粮食,也就是一亩地收获120斤粮食,则需要上缴60斤。
以这个方式来偿还本金1年。
一年之后,欠款的10两银子还清,则水田归属村民,成为村民的个人财产。
而从此开始,则以收粮税的方式进行税收。不过这个比例可就要低的多的多了,最多十分之一,最少甚至可以三十税一。
120斤也才需要缴纳12斤,甚至是4斤粮食!
事实证明,村民虽然文化水平近乎于无,但却丝毫不傻!如此好的政策之下村民们蜂拥而至!
契约签订了整整265张!
也就是说,所有村民——包括村公所的里正、村长,还有捕快房的捕快。以及所有干着现有的几亩公田和伐木、采石、打猎等工作的村民全部来贷款购买水田了!
一些大胆的村民更是提出要一下购买两亩,甚至更多的水田!
如果不是唐业担心这些村民全部跑去种田,一个伐木、采石的劳力都没有了,所以限定每人只能购买一亩地的话……显然这一下便要陷入劳动力全部丢失的惨状!
而事实证明。
即便是唐业的“限购举措”,但村民们的精力也几乎全部都扑在了自家的田里。
村公所整天没人。
捕快们也松松垮垮。
那些本来承担着伐木、采石、打猎等工作的村民们也无心工作,整天扑在自家田里!
公产和私产的矛盾骤然显现!
可唐业也没办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