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怜卿心思(1 / 2)
清晨,蔚蓝的天空被雨水冲洗后一尘不染;空气清新,像被滤过似的,东方出现了一片红霞,太阳露出半张笑脸,照得整个大地红通通的。
“宋福来!”“到!”
“朱逸群!向建仁!应金!焦配!……”
大清早长孙凛将横刀营的士兵全都召集起来,给他们分发昨晚测试的卷子。唐朝的印刷术尚未发展,只用于印制佛经而未用于印刷书籍传播文化知识。所以唐朝文盲多,没有多少读书人。
正所谓民弱,则国衰;民智,则国强。这段时间长孙凛也在军营发扬互帮互助的精神,让读过书的士兵给文盲士兵扫盲。他的目的不是为了教出一群秀才,但这些士兵至少也要学会写自己的名字。
“林蛋大!林蛋大!林蛋大!?……”长孙凛甩着最后一张卷子,说这是卷子,那还是恭维了它,边疆生活资料匮乏,这些都是士兵寻找附近树林一些较为合用的树叶,所用的笔也是自火药坊讨来的用石墨切成条的原始铅笔。
“林蛋大!?……”,长孙凛觉得奇怪了,一是因为没人应,二是这名字他好像也没听说过。“还有哪位没拿到卷子的?”
一个牛高马大的士兵站了出来,委屈地说道:“校尉,我没拿到卷子,可我叫楚中天……”长孙凛再看看那上面歪歪扭扭的字,不禁乐了,四周也是哄笑一片。
单怜卿坐在自己的营房里,偷偷地观望着在黄泥甬道上给士兵训话的意气风发的少年人。比起平日里的嬉皮笑脸而言,她更喜欢他在训练时那种严肃威严的表情。那说话时的认真庄严,那骑马时的威风凛凛,虽然如钢铁般冰冷无情,但是却能让她沉迷其中。不是吗?就连他那些桀骜不驯的属下,这些被军营传为玄甲二队的士兵们,此时看他的眼神也是那般的崇拜。
自那夜两人不欢而散后,他来找过她两次,都被她冷漠地拒之于千里之外。第三次,她却是控制不住自己,在半推半就之余,便让他得逞了。自那以后,两人便开始了偷偷摸摸的偷情关系。她想起他身后的家族背景,知道两人以后不可能有好的结果,所以她一开始便明确说清,两人纯熟露水姻缘,不发展感情,合则分,不合则散。看着他愣了一下便答应的爽快,她心里却隐隐地刺痛。
她第一次看到他,心里便惊讶世间竟有如此俊美的男子。而后,当她得知这个少年人是个靠着家族权势在外胡作非为的浪荡子,她的好感顿然消失,不仅屡次给这个少年吃闭门羹,甚至有一次,这个少年被在场的太子侍卫给狠狠地痛打了一顿,自那以后,她便再也没见到这个放荡的纨绔子弟,后来便听说他被人打成昏迷。()有时候,比起两样全无的人来说,这种金玉在外败絮其中的男人更让人鄙夷,也许是因为人类潜意识里的完美情结,也许也有人是因为嫉妒或者恨铁不成钢,谁知道呢?总之人心是很复杂的东西。
然而在后来的吟诗会上,他那首精彩绝伦的《琵琶行》赢得了在场所有文人大家的喝彩,甚至传遍了整个京城。而她却是知晓,这个男子以诗中描述歌妓曲折凄凉的身世,报复她曾经对他的轻视,可她却深深地为这首诗歌所吸引所感动,甚至悄悄地为此谱了曲,夜深人静之时偷偷地在房中弹唱。
她从小便被母亲和她身后的势力全力培养,琴棋书画、待人接物,完全是以要求她达到完美境界的标准来培养,她的天赋颇高,在各位才华洋溢的先生们的悉心栽培下,她也渐渐出落为传说中那举世无双的倾城美人。她在怡情院的第一次露面,便是引发了一场地震,京城男子心**同的震撼。她那天成的美丽,惹得大凡男子皆为之失魂落魄;那她那诱惑的妩媚;攻得那坚毅刚强的男子神魂颠倒;她那登峰的琴艺,却是引发了同样清高傲慢的才子大家的共鸣。
皇宫里曾传出一个流言,据说唐太宗也曾对这位传说中的倾城女子心存好奇,打算请她到皇宫里表演琴艺。而见过其人的魏征却是出言阻拦,毫不退让,他的理由是:如若皇上被此女子迷失心魂,无心政事,此等女子便成了前朝那些祸国乱民的红颜祸水。太宗就此作罢,而她的艳名却是在大唐广为传播。
每个见到她的男子,行为无不中规中矩,对她全是恭维讨好,她就如同是那男子王国里的女王,高高在上。除了他,那个曾经被自己拒绝过无数次的少年。他曾拒绝她请他小聚的邀函,他无视她的美丽,他对她粗暴只为了索回爱人的情书,然而这一切全深深撩动了她一直沉寂的芳心。
高傲的人会被另一个更高傲的人所征服,这是情林法则。她的确难以自抑地为他所吸引,自古嫦娥爱少年,这个少年人,来到军营便展示出了他那惊为人天的才华,他带兵作战的身姿是如此强悍矫健,而他,还长着堪比潘安宋玉的绝世之貌,每一点,都足以渗入少女朦动的芳心。
那夜,她并非完全没有反抗之力,如若她拼死抵抗,他恐怕也要折腾一阵子才能将其制服,按照他的性子,恐怕只会甩手便走了。只是冥冥中,她也许知道两人最终的结局,慌乱之余,她却是想让两人能够有一段交集。因此,除了对他征服**的臣服之外,在她的潜意识里,也有着促使一切发生的主动因素。
单怜卿沉浸于自己的心事,却没有发后有一身影,幽幽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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