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高歌(下)(1 / 2)
阴郁的清晨,风里裹携着料峭寒意,铅灰色的云层遮蔽天空,太阳偶尔会泄露一丝金光。
蹄音震天,骑兵如潮水般从大地奔驰过来。
失修的驿路被昨夜的大雨沁泡一夜,处处是松软的泥浆和积水,战马四蹄翻飞之下,污泥乱溅。
马上的骑士皆是一身青色的军装,大檐帽,背负快枪,腰挎马刀,专注的赶着前路,马蹄扬起的污泥溅满他们身上。整个部队,都酝酿这一股悲愤之情,只有这样拼命的赶路,才能得到些许的宣泄。
李想和曾高等策马奔在最前,属于这个时代独特的自然风情,乡村特色,历史韵味,在他们眼前飞快的划过。李想身后的千余骑兵是他手上所有的机动部队。在天未亮,雨势弱下之后,他即迫不及待的带领这只机动部队赶去孝感。其余分散京汉铁路的精锐,也正往孝感集结。
号角声中,千余骑兵缓缓停下。
即使李想再如[何急着赶路,也该让战士们休息片刻,吃个早饭。即使人还能坚持下去,胯下战马也坚持不下去。昨夜大雨过后,道路松软,战马跑起来已经是加倍的吃力,更曾论这样急的拼命赶路。
众战士咬牙支撑,其实也到了极限,须知赶夜路的艰辛,实不足为外人道,更何况这样泥泞的道路。身为骑兵,对马儿可是看重的紧。为让马儿轻松点,他们强撑着酸软无力的手脚卸下马鞍,自己还不顾得吃,先给马儿挂上粮袋。兵将们这才解下身上的枪刀,轻装简从,或坐或睡,尽量寻找一个舒适写意的姿势,抓紧时间休息。
掏出肉干,饼干,就着凉水喝起来,补充身体的能量。一时间整个山坡,尽是人马。
一身戎装,英气懔然的汤约宛策骑一匹枣红马,神骏之极,比一般的东洋马还要高一个马头,长一个马屁,风驰电掣地从军伍最后方飞奔而来。
她的坐骑速度疾快如风,武装带把她的腰身束成盈盈一握,瞪着马靴的一双腿纤细修长。李想为她的绰绰风姿所震摄,看的目瞪口呆,暗吞口水。这样的健康美人才是李想喜欢的,那些京城,秦淮名姬,个个小脚金莲,驼背病厌厌,说是胜西子,赛金花,李想看了都会作噩梦。
汤约宛精明的马术,赢来两边身疲力乏的手下一阵阵的致敬喝采声,本是要死不活的人,突然个个精神饱满。汤约宛的搅和,总算改变了少许一路上默默赶路的沉闷的气氛。
汤约宛架马愈奔愈快,只眨眼功夫,便像旋风般奔至李想近处,她一口气跑到李想所在的山丘顶停下,才勒马刹住去势。
汤约宛近身,李想立刻收起看向她色色的眼睛,在马背上极目前方,装出气定神闲的模样。天空阴沉沉的,使人压抑。不知为何,李想越来越喜欢高高在上,府看大地在脚下的感觉。他扭头装作随意的看一眼微微喘息的汤约宛,近看她运动之后无意流露出的娇媚,更直教人怦然心动,不可思议。
汤约宛对他灼热的眼光未有所觉,只是撇了一眼山坡上横七竖八躺下休息的士兵,说:“一群男人,还不如人家一个女儿家。”
李想一笑,道:“士兵们骑的战马,怎么可以和你这匹从华商跑马场俱乐部精心培养出来的纯血马相比?”
李想说完下马,向山丘下的小溪走去。汤约宛也连忙跳下马,跟了过去。
李想以冰凉的清水洗脸,小溪清澈见底,纯天然而无污染,忍不住就掬水连喝十多口,痛快畅美之极。但是如果有一瓶可乐,或者红牛,就更是美哉。
汤约宛与身具来的优雅清越的声音在他背后响起,不无感慨的说道:“在这个革命潮流滚滚如洪的大革命时代,那个热血青年不想自己的生命和青春与国家和民族的命运紧密相连。即使我这样一个小女子,也想不顾一切的扑革命潮流,使热血沸腾,使青春激扬。”
满人奴役中国二百六十余年,洋人横行中国半个世纪,国家民族已经到了国将不国,亡国可期。可谓不有国,何有家,何有身。热血青年,大有救天下苍生舍我其谁之思,不乏其人。
李想大笑道:“又一个鉴湖女侠出世。”
汤约宛有些恼羞的哼了一声,“你的骨子里还是小看女人。女人闹革命,在你们眼里就是稀罕物。”
李想起身来到她身旁,毫无顾忌的探身过去搂抱她肩膀,笑道:“你明知道我不是这样封建人物,还说这话。我是出于尊重女人,保护女人的目的,才不让女人参与这些打打杀杀的事情。”
“陈词滥调!”汤约宛板着脸,她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听李想这样狡辩,转而又道:“现在的形势我都可以看出来,明显的拥兵六镇,又有洋人暗中支持的袁世凯势大。你又说,南北和谈是迟早的事情,当以保存势力为先。可你现在急急的往南跑,想要挽回局势,与冯国璋大战,消耗巨了,势力损耗,你将来又安身立命的资本又何来?你看,汉口事件以来,一个个都跳出来要治你与死地。想你死的人有多少,你还看不出来。等你手上的势力消耗干净了,你还有活命的机会?你为革命拼命效死,不惜身,只等湖北的危机一过,只怕所有人把你的功绩又全给忘了干净。”
李想顿然开朗的心情跌入谷底,汉口事件惹起的不愉快心情是怎么洗清不了,这势必成为他和武昌集团,还有同盟会集团的一块心结,解不开的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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